时间:2023-06-05 09:10:23来源:法律常识
民警查获因掉落车牌致后车车损肇事逃逸车辆
胶东在线2月27日讯(记者 侯嘉伟 实习生 韩文茜 通讯员 李玉刚)25日,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海阳大队成功破获一起高速公路洒落物造成后车车损肇事逃逸案件,挽回群众财产损失两千余元。
2月18日22时许,海阳大队指挥室接到报警电话称,S24威青高速公路青岛方向148+200M处因路面有洒落物,造成后方来车方向两车爆胎。执勤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妥善处置爆胎车辆,执勤民警通过现场遗留的一块保险杠和车辆号牌,初步判断该肇事逃逸车辆为红色大货车,随后返回大队指挥室查询该车辆号牌信息,经过对车辆号牌信息多方求证,查明现场遗留的残留物为车牌号陕E***危险品车辆所有,民警结合过车记录,最终锁定肇事逃逸车辆,并通过公安网调取车主相关信息。
为尽快追回群众损失,民警立即安排专人与案件当事人进行沟通。起初,案件当事人百般借口不承认是其所为,并多次挂断电话,后经民警多次通话和短信进行法规宣讲,最终案件当事人赵某于2月25日主动来到大队接受处理,并对造成损失的后方车辆给予赔偿。至此,该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挽回后方车辆财产损失两千余元。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司乘朋友,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主动报警,并配合处理,切不可肇事逃逸,保险拒赔的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切勿抱有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