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5 11:45:40来源:法律常识
金羊网讯记者沈婷婷,通讯员吕静报道:6月14日,深圳市宝安法院发布全市第一件因超载获刑的案件,去年被告人驾驶大型卧铺车被深圳交警查获,经查实际载客人数超员19人,超载率达52.78%。法院认为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2016年2月4日19时30分许,被告人林某驾驶大型卧铺车行驶至深圳市107国道沙井客运段被深圳市宝安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核查,该车核定载客人数为36人,实际载客人数55人(其中包括驾驶人1人、乘务员2人,小孩3人),实际载客人数超员19人,超载率达52.78%。
据了解,被告人林某,今年44岁,小学文化,因涉嫌危险驾驶,于2016年2月4日被羁押,2016年2月5日被刑事拘留,2016年3月6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7年4月25日被深圳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17年4月27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继续对其监视居住。
庭审现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林某犯危险驾驶罪,建议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林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认罪。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