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07:28:25来源:法律常识
扬子晚报网9月29日讯(记者 梅建明 通讯员 刘昱彤 陈欢)9月21号凌晨3点多,在南京市浦口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其中一方的司机打电话报警,称另一个司机涉嫌酒驾。然而,民警赶到现场处理时发现,不仅肇事一方司机醉酒驾驶,报警的司机也涉嫌酒驾。
据介绍,事故发生在浦口区上河街,一辆白色轿车追尾撞上了另一辆轿车。被追尾的驾驶员赵某报警,称闻到肇事车主身上有酒气,怀疑对方酒驾。接到报警后,浦口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对肇事车驾驶员徐某进行酒精测试,徐某的酒精含量达到了醉驾的标准,的确如报警人所称的酒驾。
随后,根据交通事故的相关处理规定,警方要对涉事双方的驾驶员都进行酒精检测。当给报警人赵某检查时,结果却让民警吃惊,举报他人酒驾的赵某居然自己也是酒驾。此时,赵某才交代,自己当晚是喝了点酒,因为喝得很少,以为检测不出来,所以在事故发生后他才敢报警。可没有想到,这酒精检测仪可不会说谎。
赵某告诉民警,他闻到了对方身上有明显的酒气,因为是追尾事故,他想以此要挟对方私了,让对方多赔点,赔偿他两万块钱,但徐某没有同意,所以他就选择了报警。可万万没想到,这“贼喊捉贼”的结果就是也检测到自己同样是酒驾。目前,徐某因醉酒驾驶将面临罚款、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并处拘役的刑事处罚。而赵某因饮酒后驾驶将面临罚款、驾驶证记12分且暂扣6个月的处罚。
国庆小长假就要到了,亲友聚会也会增多。警方提醒市民,平安庆国庆,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