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07:29:26来源:法律常识
12月16日,志丹县人民法院开通宣判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通过“道交一体化”网络平台实现多部门联动,实现“数据多传送,群众少跑腿”。
12月8日,刘某斌、路某换、张某莲向志丹县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刘某慧、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向其支付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101586.58元。志丹法院收到诉状后及时与保险公司和刘某慧沟通,组织双方利用“道交一体化”平台进行庭前调解。调解无果后于当日立案并移送审判庭。12月16日,志丹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庭并当庭宣判。宣判后原、被告均表示不上诉。
近年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日益剧增,为了促进道交纠纷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让人民群众在具体的纠纷处理上,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公平公正、高效便捷,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全国各地陆续呈现出“道交一体化”。
“道交一体化”全称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通过数据共享,实现人民法院、公安交警、司法行政、鉴定机构、保险公司等多部门联动,高效、公开、透明地处理道路交通案件,实现快处快赔,将司法便民落在实处,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做到“数据多传送,群众少跑腿”。
LS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