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07:40:16来源:法律常识
凌敏 封面新闻记者 陈远扬 田雪皎
男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与停放在其旁边的车辆发生擦挂,不但未下车查看车辆受损情况,还驾车逃离现场。12月12日,四川资阳交警发布消息称,因涉嫌酒驾、肇事逃逸,资阳市乐至县男子邓某被处以罚款2000元,记24分的处罚。
12月11日,资阳市乐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在天池镇一小区外,两辆停放在门口的小型轿车被擦挂,肇事车辆不知去向。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发现场,调取小区监控视频发现,10日晚22时20分许,一名疑似醉酒的男子歪歪倒倒地走向事发现场停放的一辆银色面包车,片刻停留后,男子发动车辆离开时,与停放在其旁边的两辆小型轿车发生擦挂,造成两辆小型轿车受损。事后,男子不仅没有下车查看车辆受损情况,还驾车逃离了现场。
民警根据监控上显示的车牌号,调取了车主信息,并迅速锁定嫌疑人邓某。11日早上8时许,民警在邓某的工作单位将其抓获。
面对民警的询问,邓某对自己10日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并肇事逃逸的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酒醒后的邓某后悔不已,他不仅将承担被擦挂车辆的经济损失,还将承担公安交管部门的严厉处罚。根据相关法律,邓某被乐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以罚款2000元,记24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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