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08:39:07来源:法律常识
12月1日深夜,在杭州市中心酒驾撞人后,33岁的江西玉山男子胡某强弃车逃离了现场。
面对交警的追查,他竟然上演了一出“谍战大片”:逃进写字楼换了衣服,请哥哥顶包,并让两位朋友在交警面前作伪证。随后,“完美”避开多个视频监控,逃到了一个出租房里蹲下来……
然而,在警方精密侦查下,胡某强终究没有逃出法网,和自己的三个亲朋好友一起进了拘留所。
发生事故后,肇事司机逃逸了
12月1日21点55分,杭州交警江干大队接到多位市民报案:凯旋路严家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车把一位骑电动车的人撞飞了!骑车人受伤严重,但小车驾驶员却逃离现场。
接到报警后,江干大队立即启动肇事逃逸事故预案,大队负责人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杭州交通警察局事故对策处负责人也赶赴现场参与案件侦办。
事故现场,一辆宝马车停在路边,车底压着一辆电动自行车,车头损毁严重,挡风玻璃已经撞成了“蜘蛛网”。
根据事故现场车辆信息及事故视频资料,交警部门第一时间明确肇事司机为33岁的江西省玉山县人胡某强,并立即展开查缉。
没过多久,一位看上去三十多岁的男子自称是肇事驾驶员,前来“自首”。
现场交警一看,眼前这个男子,相貌特征、衣着特征虽然和肇事嫌疑人胡某强非常相像。然而,在民警的讯问和侦破技术手段面前,“李鬼”还是露馅了——他叫胡某军,是肇事嫌疑人胡某强的哥哥。
办案民警在现场对胡某军开展审查。
“其实,我是来替我弟弟顶包的。”最终,胡某军承认,弟弟胡某强为实际肇事驾驶人。
胡某强在哪儿?
交警通过调查找到了当时坐在肇事车副驾驶的乘客杨某,传唤到案调查。
面对交警,杨某像是经过了“训练”。“晚饭时,我和胡某军还有另一个朋友胡某一起吃饭,饭后是胡某军开车上路,后来发生交通事故后他离开了现场。”
交警连夜赶赴萧山,对杨某提及一起吃晚饭的另一个当事人胡某传唤到案调查。
没想到,胡某在调查期间也向警方提供虚假证言,同样谎称晚饭时和胡某军等一起吃饭,晚饭后是胡某军开车并发生交通事故后离开现场。
互换衣服,找人顶包,提供伪证,
骚操作的司机最终落网
胡某强到底在哪里呢?
江干交警通过视频追踪等多种手段,对其轨迹进行追踪。
原来,事故发生后,胡某强弃车沿着严家弄路往西一路逃跑。他给哥哥打了电话,说开车撞人出事了,约好了到秋涛北路同方大厦附近碰头商量办法。
二胡兄弟碰头后,弟弟胡某强说,开车撞了人,准备跑路,边说边脱上衣。
哥哥说,天气那么冷,光膀子哪里受得了,还是换上我的衣服吧。
就这样,两位兄弟互换了衣服,随后胡某军走出大厦,前往事故现场替弟弟顶包。
胡某强则躲在大厦里面,先后通知好友杨某和胡某,自己叫人前去顶包了。
在得知胡某强藏身位置后,杭州交警立即组织警力搜查抓捕。
通过调取同方大厦内部监控,发现胡某强在大厦地下车库、楼道等多处位置出现过,但最终发现他已逃到三里亭东苑某出租房内。
12月2日上午8点,江干交警大队在出租房内将胡某强当场抓获。
他对其12月1日晚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后逃逸并让其哥哥顶包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找人顶包,作伪证,就不怕因此害了自己的亲人和朋友?
对此,胡某强解释,自己和哥哥都是是做服装生意的。“我的生意要大一点,处理的事情比较多。”
胡某、胡某军、杨某对自己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他们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肇事驾驶人胡某强因交通肇事逃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1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3项规定,依法拘留15天,罚款2000元。
小时新闻记者从杭州交警获悉,该起案件还在调查处理中,若调查后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还将依法追究胡某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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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杭州闹市酒驾撞人,他躲进写字楼换装,找人顶包......结果把亲人好友全坑了
编辑 施尚景 刘梦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