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10:11:31来源:法律常识
【案例回顾】
韩女士在超市购物出来后发现其停放在停车场的宝马车被人剐蹭,而对方却不见踪影,韩女士很气愤,拨打了报警电话,交警通过调取监控发现是李某倒车时将韩女士车辆剐蹭,李某下车查看后就立即驾车离开,没有报警也没有寻找被剐蹭宝马车的车主。交警找到李某后李某承认事情经过,愿意对韩女士的损失进行赔偿,但韩女士觉得应该让李某得到教训,想知道除了赔偿以外,对李某还有哪些惩罚措施。
【律师解答】
1、李某的行为属于肇事逃逸行为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本案中,超市外停车场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调整的公共交通通行范围,李某将韩女士车辆剐蹭属于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为逃避承担法律责任,驾车离开属于肇事逃逸情节,但由于损失数额小,李某尚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2、未构成犯罪的肇事逃逸行为有哪些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第二款规定:“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根据上述规定,造成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的拘留。所以在本案中,李某还可能受到罚款和拘留的的行政处罚。
王静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