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10:10:08来源:法律常识
1月16日,中卫市沙坡头区一名驾驶员深夜弃车逃跑,被交警抓到后依法给予行政罚款二千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并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
究竟发生了什么?
事件回顾
2020年1月9日0时55分,沙坡头区交警一大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在中卫雍楼步行街东侧路口,一辆越野车将治安摄像头杆及路边停放的车辆撞坏,请出警。”
到达事故现场后,现场一片狼藉,肇事车辆驾驶人已弃车逃离现场,民警立即将警情向大队值班领导进行了汇报,大队立即启动了交通肇事逃逸查缉预案。所有人员兵分三路,一组仔细勘察事故现场,提取物证,固定证据;一组对报警人进行询问,并对事故现场周围进行走访调查,获取有价值的线索;一组调取事发路段视频,并通过查询肇事车辆车主信息查找肇事嫌疑人。
通过前期大量的摸排调查,初步确定肇事车辆驾驶人为二手车购买人穆某,民警立即联系穆某,但其电话处于关机状态。民警遂围绕穆某开展了大量工作,获取了穆某的藏匿地点。经过周密安排部署,违法嫌疑人穆某在丽景苑小区被抓获。在大量扎实的证据链面前,驾驶员穆某如实供述了其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公安机关对其酒驾的处罚而逃逸的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驾驶员穆某被沙坡头区交警一大队给予行政罚款二千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并处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同时还要承担灯杆、车辆维修费。
交警提示
发生交通事故千万不可溜之大吉,你有千种方法逃,交警蜀黍就有万种方法找到你!撞坏灯杆、护栏等城市公共设施后,一定要及时报警,通知保险公司及交通警察到现场进行勘察。如果发生事故未报警就离开,将存在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风险,且不能得到保险公司赔偿。
酒后开车,害人害己!不仅危害驾驶者本人及他人生命安全,而且会造成自己和他人财产、公共交通设施损毁,奉劝广大驾驶员,一定不能心存侥幸,切勿酒后驾驶。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