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6 11:55:10来源:法律常识
前不久,长春市民孙先生在吉林省沣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解放牌牵引车,在为车辆投保商业险的过程中,他与汽车销售公司产生纠纷。“4S店代买保险,给出的保险价格是41000元,其中5000元为续保押金,可实际保险价格却是15000多,多要的这两万块钱现在不给我了,说是服务费……”
2022年5月24日,孙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吉林省热线微信)求助。
市民:
询价后明确表示不投保
4S店仍私自投保赚高额差价
孙先生介绍,他于2022年2月14日通过朋友介绍,在位于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的沣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了订单,欲贷款购买一辆解放牌牵引车,车辆全款626000元。受疫情影响,2022年5月3日,孙先生补齐30%首付款,并约定由汽车销售公司帮忙办理贷款。
“4S店的赵经理给我列了一个预算,包括贷款和保险的各类款项。保险一共是4万1千块钱,有5千续保押金,押金是为了第二年也在这保。其实4S店想赚保险钱我理解,所以当时我同意了,但也说了前提是保险价格得合理公允。”孙先生说,由于双方交谈比较愉快,他便按照要求缴纳了这笔费用,“回来后我通过其他公司询价,想问问这种车辆上保险得多少钱,结果一问价格都没到1万6。保险一共才1万5千多块钱,差价赚了我2万块,这也太过分了吧!”
孙先生告诉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在了解到情况后他第一时间联系了沣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赵经理,明确表示不用其帮助购买商业保险,但考虑车辆购买较优惠,他提出已缴的41000元只退回35000元即可,未成想对方仍使用此前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投保,且表示不予返还钱款,这令他难以接受。
吉林省沣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代办保险是签购车合同的前提
车主事先同意后又反悔
针对孙先生的说法,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联系了吉林省沣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经理赵先生,他表示孙先生确实是他的客户,代办保险是双方约定好的事项,并无不妥。
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询问赵经理,购车合同内是否有购买商业保险等相关条款,赵经理回复:“没有,但在我这办保险是事先说好的,也是因为这个买卖关系才形成。因为我这里能给他办贷款和金融贴息,其他地方根本做不了,他同意才签的合同交的钱,现在又反悔了,这不是找后账吗?他现在只说保险贵,为啥不说在我们这买车享受到多少优惠呢?“
同时,赵经理表示由于孙先生诉求强烈,他曾提出可以返还5000元或者为车辆投保其他险种补齐这笔差价,但均遭到孙先生拒绝。
吉林市龙潭区市场监管局:
已介入调查
相关资料显示,2017年7月1号,国家出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经销商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也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2020年,银保监会向各银保监局下发《2020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方案中银保监明确说明:重点整治车商强制搭售保险。
2022年5月24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电话联系了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潭区分局,欲咨询吉林省沣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此举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工作人员表示,已接到孙先生的投诉,目前正在调查办理中。
后续进展,请持续关注。
(华商报记者 刘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