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12:13:52来源:法律常识
扬子晚报网5月15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通讯员 洪滔)一辆电动自行车在超车过程中将一名骑车市民带倒,事发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迅速逃离现场,交警接报迅速介入调查,最终通过多方对比查出肇事者。
前不久清晨6时许,在南京汉中门大街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将一名骑车人撞倒的道路交通事故,被撞者受伤,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逃逸。交警与伤者沟通后得知,当时那辆电动车从其后方超车时,将他连人带车撞倒,对方车上两人,撞了自己后看了一眼就快速离开了现场。根据伤者描述的肇事者特征,事故交警通过调取事发地公共视频,成功锁定肇事者及其家属身份信息。
随后,交警电话联系肇事者,表明身份后传唤其到大队接受调查。起初,肇事者对交警的提问拒不回答,试图逃避责任,但面对相关证据材料后,最终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逃逸案侦破后,伤者也制作了一面写有“追逃神警,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办案交警毛军军的手中,表示感谢。
交警提醒,交通肇事逃逸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面临刑事处罚,交管部门绝不姑息。此外,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逃逸当事人负事故全部责任;弃车逃逸及潜逃藏匿,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情形,不予减轻责任。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