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7 14:54:21来源:法律常识
记者 刘云鹤
4月29日11时35分许,济南交警支队槐荫区大队指挥中心接到一名女士报警,称自己被电动车撞了,身上疼得厉害,撞她的人跑了。接到大队指挥中心指令,段东中队事故处理民警位功迅速赶到经十路北小辛庄公交站牌事故现场。
“撞人的是一个女性,年龄应该和我差不多,听说要报警,就骑车向西跑了。”事故处理民警赶到现场时,马女士还坐在地上,表情比较痛苦。随即,马女士告诉民警,当时她把自行车放在路边非机动车车位上后,看到自己要坐的公交刚好到站,就着急上公交,没想到一辆电动车从东边过来,一下子把她撞倒了。
检查伤势后,民警立即拨打120,并迅速展开走访调查,但由于对方戴着头盔,马女士没有看清对方的脸,车牌号也没有记住,现场有价值的痕迹物证缺失,周围群众也无法提供有用的线索,找到肇事女子似乎并不容易。于是,民警开始从调取现场监控入手,由于事发路段不在路口,民警只能走访各沿街单位,终于从一处监控中,调取了事故发生的视频录像。视频显示,一辆电动车于11时30分左右,沿经十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事故现场,将横穿非机动车道准备上公交的马女士撞倒,两人交谈了几句,电动车向西逃逸,但由于距离较远,无法看清肇事方人车特征。
功夫不负有心人,民警又从一家银行单位获取了清晰度较高的事故现场监控视频,初步掌握了肇事者的人、车外部特征,但关键的人脸和车牌号仍然没有线索。在随后的几天里,民警又根据肇事女子逃逸方向,扩大了调查范围,先后调取了20余处100余小时的监控录像,最终从一家监控视频中看清了电动车的车牌号。
5月12日,民警与肇事女车主刘某取得了联系,然而刘某一听是交警,矢口否认撞人一事。经过多方交谈,刘某于5月16日来到段店中队接受处理。据刘某交代,当时着急去接孩子,对方突然跑过来,没有来得及刹车,就撞上了。事发后,曾和家人说起过此事,家里人说和她没关系,就没引起重视。听到交警打电话,知道问题严重了。“当时,我也摔得挺疼,站起来之后,想去扶她,她说没事,我就走了。”但是对于刘某的说法,马女士断然否认,并感到十分气愤,说当时自己被撞后,胸部疼痛难忍,根本起不来,想看看对方的脸都没法扭头看,就想拿手机报警,然而,对方一看要报警,就骑车跑了。被撞后,胸部、腿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骨折、骨裂,现在正在恢复,行动依然不便。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在此,济南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不管是摩托车、电动车或自行车甚至是其他机动车,在经过公交站牌时,务必减速慢行,注意观察。欲乘坐公交的,切记也要注意观察来往车辆,不要翻越护栏或突然跑出,以保证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