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了一下交通肇事撞死神经病,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

时间:2023-06-07 18:34:59来源:法律常识

2016年9月28日,湖北黄陂,潘某驾驶越野车撞到44岁的周玲后,驾车逃逸,致使被害人周玲死亡。潘某为了逃避刑事责任,将车子沉入水库,毁灭证据。潘某的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致人死亡。关键问题是,潘某不断地再强调被害人周玲是神经病,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精神病患者或者智力有障碍者的人身损害赔偿,难道与身体、智力正常的人的赔偿还“不同价”吗?生命对于每个人是一样的,都仅有一次生命。周某的死亡,对于本来就贫困的刘家更是雪上加霜,十六的岁的智力问题的儿子无人照看。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毁灭证据仍难逃法网

潘某一再强调:被害者周玲是精神病人

报道播出时,被害者周玲的丈夫刘某仍没有得到相应赔偿,两家人无法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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