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4 23:53:08来源:法律常识
2021年10月,白银区人民法院刑庭调解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案民事赔偿。本案特殊之处在于:四车连环撞车,致一人死亡,四车受损,责任认定难、当事人众多、赔偿数额大。
公诉机关指控,2021年4月14日14时50分许,被告人王某驾驶货车由东向西行驶。在会车时,四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四车受损、一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后伤者被送甘肃省中医院白银分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交警大队认定,王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在本案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诉请判令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赡养费、抚养费、处理丧葬事宜费用、精神抚慰金,期间又两次追加当事人。
本案主审法官经阅卷审查后了解到本案的特殊性,与法官助理相互配合采取“三步走”的调解方法:第一步面对面调解,组织原、被告人双方到庭释明法律规定,充分听取双方阐述的意见;第二步背靠背调解,通过双方分别到庭、单独打电话等形式分别了解原告人接受的最低赔偿标准及被告人赔偿的最大限度;第三步再次面对面调解,双方当事人到庭互谅互让,最终达成赔偿及一辆车辆的的调解协议,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目前,该案调解赔偿款项已先后到账,原告人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也为法院最后对被告人从轻量刑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