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08:16:06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的销案指撤销案件的意思,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交通事故当中,当事人没有出现调解的话,则交警部门会认为无法达成调解,而进行销案。
接下来将由 陈中律师 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交通事故如何销案
交通事故不需要专门去销案的,交警部门有时间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受害人不到交警部门进行调解,交警就可以撤案。
交通事故报案材料:
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二、交通事故如何划分责任
第一,一般赔偿责任划分原则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第二,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赔偿责任划分原则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无交强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三、交通事故处理的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交通事故不需要专门去销案的,交警部门有时间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受害人不到交警部门进行调解,交警就可以撤案。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文中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