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出交通事故案怎么办,小区内骑车撞伤小孩谁责任

时间:2022-11-21 21:09:09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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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出交通事故案怎么办,小区内骑车撞伤小孩谁责任
  • 9岁娃小区内骑车撞伤人,怎么赔?法院:原被告双方均需担责
  • 4岁幼儿过马路发生事故 家长未牵孩子手需担责
  • 儿童意外屡屡发生如何防范?家长加强监管是关键
  • 9岁娃小区内骑车撞伤人,怎么赔?法院:原被告双方均需担责

    9岁娃小区内骑车撞伤人,怎么赔?

    法院:原被告双方均需担责,小孩监护人负主要责任,承担60%的赔偿

    肇事地点。 通讯员 供图

    大妈小区内散步时,被一个骑自行车的小孩撞倒受伤,被评定为人体损伤十级伤残,各项损失加起来高达20万元。

    7月14日,岳阳市临湘人民法院公布了该起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提醒家长们加强对孩子的监护。

    ■文/视频 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杨昱

    实习生 王奕昀 黄钰 通讯员 丁嘉蓉 王庆云

    大妈被撞伤后,索赔21.8万余元

    2020年9月6日18时许,在岳阳临湘某小区内,业主鲁大妈饭后到楼下散步。当她绕过一辆违停的小车(车主为彭某)后,突然被骑自行车的9岁男童撞倒在地。

    随后,鲁大妈被送到了附近的医院治疗。经鉴定,鲁大妈因事故造成的损伤为急性内开放性颅脑外伤、颅底骨折、头皮血肿、双肺挫伤等,评定为轻伤一级。事故导致鲁大妈颅脑损伤后遗脑软化灶形成,嗅觉功能完全丧失,评定为人体损伤十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男童的监护人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50790元,其余损失鲁大妈均追讨无果。2021年12月,鲁大妈将男童周某及其监护人、彭某、保险公司、物业公司共同诉至临湘法院,索赔218935元。

    “谁担责”成了争议焦点

    庭审中,周某的监护人认为,该案应定性为交通事故,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先行赔偿,不足部分由其他当事人赔偿。原告主张的损失过高,应依法核减。

    彭某认为,自己停放车辆的位置至少还能通行大型车辆,不存在影响自行车、行人的正常通行,本人并无过错。即使承担责任,已投保交强险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理赔责任。况且小区道路旁停车已成常态,物业也未进行管理,小区物业也应承担责任。

    保险公司认为,事故属于因意外引起的普通侵权,不属于交通事故;侵权人年仅9岁,属于无民事行为人,其骑行的自行车属于儿童玩具车,也不属于交通工具。保险公司不是侵权人,主体资格不适格。原告的损失计算过高,应依法核减。

    物业公司认为,根据监控及物业巡查发现,彭某停车地点既不是禁停区域,也不是消防通道,且事发路段宽达数米,即使违停也不影响正常通行。

    法院:原被告双方均需担责

    法院审理认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核定,鲁大妈的损失为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康复费、伤残赔偿金、鉴定费等共计200282.7元。本案事故发生在《民法典》实施前,依法应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原告鲁大妈的损失应按各方过错责任大小进行分担。

    首先,鲁大妈在事故发生时,在道路中间行走,对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自行承担20%的损失,计40056.5元;其次,事故发生时,被告周某年仅9岁,在没有达到法定驾驶年龄和没有成年人监护的情况下独自在小区骑车,以致发生事故,应负事故主要责任。由于周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故被告周某的监护人承担60%的赔偿责任,计120169.6元;彭某因违规停放机动车,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是事故发生的诱因,彭某及其保险公司承担10%的赔偿责任,计20028.3元;最后,小区道路管理属于物业公司职责范畴,物业公司对违规停放的车辆未尽到管理义务。故被告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承担10%的赔偿责任,计20028.3元。

    4岁幼儿过马路发生事故 家长未牵孩子手需担责

    来源:【温州新闻网】

    温州网讯 4岁男孩独自过马路,被车辆刮碰受伤,父亲因没牵住孩子的手,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近日,平阳法院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的家长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

    去年3月17日,小徐与父亲徐某行走在平阳县万全镇一路段上。潘某因被路边朱某违停的车辆遮挡了视线,驾车和小徐相撞致其右腿骨折。小徐当场倒地痛哭,后被送往医院治疗。

    经交警部门认定,潘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朱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孩子的父亲徐某在过马路时没有尽到应尽的保护责任,负事故次要责任。

    事后,仅潘某所投保的A保险公司垫付了1.8万元,各方当事人就剩余损失赔偿协商不下。徐某作为小徐的法定代理人将潘某、朱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人赔偿经济损失63077.06元,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商业险赔偿限额范围内先行予以赔付。

    法院认为,根据肇事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由被告潘某承担65%事故责任,被告朱某承担15%事故责任,原告方自负20%责任。据此,法院判决两方保险公司分别支付小徐保险金11211.35元与28369.44元,潘某与朱某分别支付经济损失455元与105元。

    案后,该案经办法官对监护人徐某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告诫徐某要加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亲子出行时应做好看护工作,时刻掌握孩子的动向。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多和孩子讲解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四条:“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本文来自【温州新闻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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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意外屡屡发生如何防范?家长加强监管是关键

    每年,消防部门都会接报大量涉及儿童险情的报警求助。幼童在家中爬出窗外被困,在公共场所被卡,户外玩火引发大火等惊险意外屡屡发生,而这些大多都发生在家长不在场的情况下。

    今年7月,在广西柳州某小区,一个2岁的男孩独自在家时,翻出四楼窗户,头被卡在防盗窗处,摇摇欲坠。危急时刻,路过的三名工人爬上四楼,在雨中稳稳地托举着孩子。消防员到场后,立即为孩子佩戴安全绳,破拆防盗窗,把孩子救回室内。

    除了家中,公共场所中儿童意外事故也时有发生。最近,在江西赣州,一名3岁女孩被卡在酒店的旋转门内无法脱困。公共场所视频显示,当晚9点多,两个孩子一起向酒店外走,个子较小的孩子在通过旋转门突然停下往回走,但还没来得及出去,脚就被转来的玻璃门卡住绊倒。前来救助的消防员对女孩脚部进行润滑,并扩张旋转门缝隙。

    经协商,在做好保护措施后,消防员将一侧旋转玻璃门砸破,腾出救援空间,将孩子安全救出。

    去年8月,余姚一家超市内,一名4岁男孩的手被卡进了自动扶梯中。公共场所视频显示,当晚男孩手拿玩具飞快地沿着扶梯跑下来,不停用手摸着滚动中的扶梯扶手带,时而蹲下,时而停在扶梯出口处的踏板上玩耍,逆着下行的人群来回跑动。7点29分,男孩再次蹲下身时,手卡在了扶手槽内,扶梯很快停止运行,附近大人见状立刻过来帮孩子。

    消防员接警到场后,用衣物护住孩子,对扶梯外壳进行破拆,不久后,孩子脱困。

    儿童玩火大人也需警惕。今年2月,江苏连云港消防部门接警称,某学校附近一轿车起火。当天上午11点多,3个孩子在房屋旁的草丛玩耍,没一会儿,草丛就窜出火焰,火借风势引燃了停在旁边的红色轿车,几个孩子惊慌失措,呼叫大人前来救火。闻讯赶来的大人试图利用树枝和扫把进行灭火,可惜无济于事,便立即报警求助。

    很快,大火被扑灭,但车已被完全烧毁。经调查,火灾是由于孩子在草丛玩打火机点燃杂草引发。

    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刘振虓:家长平时要加强对孩子的看管和用火安全教育,教育孩子不要玩火,同时,要将打火机、火柴等物品放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教育孩子如果发现火情应立即报警,并远离火场求助大人。

    加强安全教育 提高儿童安全意识

    近年来,各地消防、学校针对溺水、高空坠落、火灾等高发的儿童安全事故,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科普教育,通过各种方式,增强儿童的安全意识。

    一大早,江苏扬州消防救援支队消防站里聚集了来自扬州多地的孩子和家长。在这里孩子将参观消防车辆、体验装备器材,在互动中学习消防知识、生活常识和自救技能。

    面对孩子们开动脑筋的追问,消防员挨个解答。

    今年6月,扬州消防在公众号上发布了夏令营活动招募的推文,仅几分钟,留言就超过了一百条。扬州多个消防站接待群众,从早八点到晚九点,高峰时一天有一万多名学生和家长进站参观学习。扬州消防还会同公安等多部门,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教孩子保护自己。

    扬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吴菲菲:这是我们举办消防夏令营的第六年。为了方便各地孩子参加,我们也是将这个活动从扬州主城区,不断扩大到扬州各个县市区,即使这样我们的名额仍然是供不应求。我们也希望通过这样的活动,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

    孩子家长:让小孩子能学到消防知识,对生命有这样的一个敬畏,保护自己的生命,我觉得这个意义特别大。

    家中起火是跑还是屋内避险?被困电梯怎么办?同伴落水怎么做?在四川,多地消防部门针对儿童安全事故,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模拟烟气逃生体验等方式,寓教于乐,教孩子遇到险情科学处置。绵阳消防人员带领孩子们来到了游泳馆,通过演示,教会孩子防溺水知识和自救技能。

    消防员介绍,意外落水,不要惊慌,要尽量采用仰漂姿势,露出口鼻,深吸浅呼。在消防员的保护下,孩子们逐个下水练习自救动作。

    在河北邯郸、浙江宁波等地,消防员通过情景模拟、现场实验等方式,在游戏中,教孩子识别危险,增强孩子们的防灾避险能力。

    学好消防安全知识 危急时刻化解险情

    孩子学到了知识,真正遇到险情时,是否可以快速冷静做出正确判断,保护自己?在许多地方,这些教育已经能在孩子遇险时起到帮助作用。

    报警孩子:喂,119 ,着火了,着火了,**28幢,就我们两个小孩在家。

    消防员:你不要挂,你现在在几楼?

    报警孩子:顶楼。

    消防员:你在顶楼,在阳台是吧?

    报警孩子:对,我现在正在阳台。

    消防员:等下,我们过来了。

    报警孩子:好的。

    消防员:我们十分钟就能到现场,十分钟到现场就能把你救下来。

    报警孩子:先把我妹妹救下去。

    这是今年5月9日晚,浙江绍兴新昌消防部门接到的一通报警电话。电话中带着哭腔的声音让消防员揪起了心。消防员立即赶赴现场。同时,发现火情的附近民警和居民,也先后赶来救火。

    据了解,兄妹俩8岁,起火的是孩子家门口的杂物。发现门口火势较大,男孩立刻用电话手表报警,并带着妹妹到阳台呼救。很快,两兄妹被赶到现场的消防员救出,明火也被扑灭。

    绍兴市消防救援支队张煊宇:他首先有几点做得非常好的,发现火灾过后,他没有第一时间把门打开,而是先用手去烫(试)了一下温度,他门没有打开。第二个,他躲的位置非常好,离发生火灾的地方比较远,窗户上面空气流动的。第三,报警的时候他非常沉着冷静,他在家里面是一个怎么样的情况,以便我们消防员接警过程到现场去处置。

    据了解,当地消防部门每年到学校开展消防演练和宣讲,正是利用这些学到的知识,让孩子在危急时刻冷静处置。

    今年7月,浙江宁波余姚一居民楼三楼突发大火,不断冒出浓烟。危急时刻,一男孩抱着妹妹站到窗外的空调外机平台上,不停呼救。附近的20多个居民闻讯赶来帮忙,他们先后拿来梯子、竹竿、桌子、棉被,以防孩子坠落受伤。在众人帮助下,兄妹俩沿着梯子下来脱险。消防员到场后,很快将明火扑灭。据了解,事发时13岁的哥哥看到家里聚集浓烟,大火将门堵住,这时他想起在学校学到的逃生自救知识,也就是,家中起火如果烟气较重,或起火点在逃生的必经之路上,不要贸然下楼逃生,于是他带着4岁妹妹从窗口逃到平台避险,最终安全获救。

    无独有偶,今年3月,河南平顶山某巷子内电表突然起火,火星噼啪作响不断掉落,而下方就停着一辆小车,随时有被引燃的危险。

    灭火男孩:以为是外面的小孩在放炮,过了一会后,声音越来越大。奶奶出去后赶紧跑回来跟我说外面着火了。然后我和妹妹就跑到外面找灭火器,然后妹妹找的时候,我顺便打了119。

    孩子奶奶:孙子跟孙女说奶奶找咱的灭火器,我说你会使(吗)?孙子说我在学校演练过,会使。孙子掂住瓶,孙女拿住管,不两下就(把火)扑灭了。

    兄妹俩一个托着灭火器瓶体,一个将喷口对准火苗喷射,不到一分钟就将火扑灭。据了解,兄妹俩在学校都参加过消防演练,知道如何使用灭火器。

    防范儿童意外伤害 家长加强监管是关键

    除了遇险时的科学救助,提前防范才是给孩子的最优保护,这个过程中,家长履行监护责任是重要的一环。那么,我们在生活中要如何保证孩子的安全?

    意外伤害是造成儿童伤亡的首要元凶。其中,溺水、交通事故、烧烫伤、意外坠落等尤其常见。据统计,我国14岁以下儿童每年由于意外伤害导致死亡的人数已超过其他各种疾病的死亡人数。孩子天生好奇,对未知的事物充满了探索的欲望。而专家表示,实际上,大多数意外伤害可以预防,往往由于家长安全知识的缺乏和认知上的侥幸心理,忽略了孩子身边的隐患,导致儿童意外事故的发生,所以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尽到监护责任。

    据中国疾控中心发布的《中国青少年儿童伤害现状回顾报告》显示,家中是发生儿童意外伤害最多的场所。由于儿童,尤其是幼童平衡能力较弱,探索欲强,缺乏安全意识,一些家中常见的缝隙、孔洞都可能卡住孩子,孩子从窗户跌落被困的事故也时有发生。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尤其是幼童看护。此外,家长还能做些什么?

    中科院心理研究所张咏梅:我们发现大多数伤害其实是有共性规律的。在伤害预防方面,一个就是环境(隐患排查),一个是行为(习惯培养)。比如说窗户护栏间隙过宽。你如果家里要有小小孩(幼童),你就可以将护栏定制在6公分左右,这是一个安全间隙。如果没有条件去做护栏,你就可以买这种窗锁。还有一种就是行为习惯,(家长要)增加他获得危险的难度,不要在窗台底下包括沙发、凳子可供攀爬的这种家具。

    专家表示,由于孩子的模仿能力很强,家长应首先改掉自身会给孩子带来危险的行为习惯,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并从孩子的角度排查周围环境的隐患,从硬件上防患于未然。在帮孩子树立起生命价值观的基础上,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应及时制止孩子的危险行为。

    去年11月,教育部印发了《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的通知,明确将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全面融入中小学课程教材。其中主要涉及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心理健康、传染病预防与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安全应急与避险等5大领域以及相应的30个核心要点,并对不同年段孩子安全教育提出了不同要求。

    专家表示,加强儿童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尤其要重视常识教育,重视与日常生活结合的体验实践,从而充分调动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

    中科院心理研究所张咏梅:强化孩子的记忆,怎么强化,是通过体验的这种教育方式,无论是游戏也好,无论是带大一点的孩子去这些生命教育体验馆,它要包括常识的学习,还要在这些常识当中让你去设置场景,去体验,去改变你的行为,最后你才会有这种意识的提高。我认为学校包括社会都应该往这个方面去多做一些努力。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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