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2 01:28:06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武汉交通事故怎么备案,借车产生交通违法行为 谁来负责处理】,以下3个关于【武汉交通事故怎么备案,借车产生交通违法行为 谁来负责处理】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你借过别人的车开吗?你借用过亲友的车吗?关于借车,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就是,如果借车时产生了交通违法,应该怎么办?今天为大家详细讲解:
借车后发生违法算谁的:
情况一:交警现场处罚
毋庸置疑,谁驾驶谁接受违法处罚!
情况二:被电子警察抓拍
假如交通违法被电子警察抓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谁是实际驾驶人,谁对其违法行为负责。
交通违法如何处理?
* 线上渠道
1、完成车辆备案
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备案。
·“交管12123”手机APP只允许备案非本人的个人名下小型汽车
· 需要备案其他类型非本人机动车或者非个人名下机动车的,驾驶人需要到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备案。
2、“一车三证、一证三车”
· 驾驶人可以同时备案任意3辆非本人小型汽车。
· 一辆小型汽车最多被机动车所有人以外的3名驾驶人同时备案。驾驶人可以随时解除备案并重新备案其他非本人小型汽车,只要不超过3辆就可以;机动车所有人也可以随时查询或解除其他用户备案关系。
3、只能处理备案后的记分违法
完成备案后,驾驶员就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直接处理以下交通违法:
· 已备案后的非本人名下车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
· 罚款金额需在200元以下(含)、记分在6分以下(含)。
注意,线上渠道只能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备案后的有记分的违法。也就是说如果借车人在有了违法记录后再备案,将无法处理备案前的违法哦!
注意,有三种情况,驾驶人将不能使用线上渠道处理交通违法,TA们分别是:
1、驾驶证具有撤销、吊销、注销、停止使用、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扣押、扣留、注销可恢复、暂扣、锁定、转出和记满12分情形的,不允许处理;
2、如果非现场违法行为处理后,驾驶证将记满12分的,不允许处理;
3、属于重点人员(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3次及以上的驾驶人)的,不允许处理已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非现场违法。
* 线下渠道
1、窗口处理违法,无需提前备案
在业务窗口处理全部交通违法,均不需要提前备案。
所需材料: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处理违法时,违法行为人(借车人)和车主都需要携带证件前往。
2、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请提前预约
车主和驾驶人双方均需通过武汉交警WX平台“违法处理预约”功能预约线下违法处理网点、时间。
* 出事故谁担责?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借车有风险,车主需要慎重考虑,借车人也应该小心驾驶。遵规守法,文明出行
热点问题 权威解答
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车辆该如何办理报废手续。
要报废的车辆,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此外,被依法查封、扣押或属于被盗抢,以及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等这些状态下的车辆,无法办理报废。
另外要提醒大家,一定要去一家有资质的报废公司报废。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六条:
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除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
不具备条件还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
在武汉,我们的车主朋友们可以去哪里办理报废呢?
目前武汉市有四家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
1.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新洲阳逻经济开发区花园村。
2.武汉东风鸿泰汽车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东路北段1-6。
3.武汉武钢金资城市矿产资源有限公司,地址:青山区21号公路龙家湖。
4.格林美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新洲区仓埠街毕铺村。
需要携带的资料都有哪些呢?
需准备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号牌原件、行驶证原件。
1、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需要提交车辆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如果是单位车辆,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以及机动车灭失证明原件;
2、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需要提交车辆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如果是单位车辆,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以及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3、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车辆所有人为单位的还应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原件。
7月1日
武汉市教育局官网
发布《市教育局关于
各级各类学校2020—
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
结束及暑假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
全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在校学生于7月5日(星期一)
开始放暑假
小学低年级
不布置书面暑假作业
以下为全文
一起来看看吧
↓↓↓
各区教育局,市属大中专院校,局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
现将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结束及暑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暑假放假及新学年(新学期)开学时间
全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于7月5日(星期一)开始放暑假,新学年(新学期)于9月1日(星期三)开学;教职工可以根据本校安排于7月12日(星期一)开始休假,8月25日(星期三)返校上班。
全市幼儿园在园幼儿放假时间参照中小学校执行,新学年(新学期)与中小学校同步开学;教职工暑假安排可以参照中小学校教职工休假、返校上班时间予以确定。
市属高校放假及开学时间,由各校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并将具体安排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学期末及学期结束工作
(一)抓好安全稳定工作
锚定“六个不发生”工作目标,完善全市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迅速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围绕七个方面检查内容,以自查整改、对口督查、重点督查、业务督查推进全覆盖、拉网式、滚动式大检查。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守牢校园安全红线、底线、生命线,为庆祝建党百年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抓好卫生安全规范
坚持生命至上、健康第一,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各项管理措施,认真做好师生个人健康监测、信息排查报送、师生分类管理及师生关怀等工作,提示师生、家长暑假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高度重视常见传染病与新冠肺炎叠加带来的风险,切实做好校园常见传染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全方位改善校园卫生环境。
(三)抓好党史学习教育
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主线,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强化党史资政育人功能,深化红色基因工程,擦亮“同上一堂思政课”“红色研学”等品牌,引导广大师生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传承红色基因。创新党史学习教育形式和载体,运用好校内外“四史”资源,提供师生能够铭记于心的教育体验。紧扣“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结合教育规划、入学招生等工作,多措并举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教育问题,持续掀起党史学习教育热潮。
(四)抓好五项管理落地
聚焦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健康“五项管理”,坚持“刚性约束”和“柔性管理”相结合,统筹抓好学期末课程计划执行、复习考试、阅卷评分、质量分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常规教育教学管理,推动“五项管理”要求和责任落实到各层级、各岗位和各环节,确保本学期“五项管理”在全市中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全部落地,形成落实“五项管理”的浓厚氛围,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五)抓好学生假前教育
关注学期末、期末(毕业)考试前后等节点学生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状态调适。针对暑假易发多发的安全事故(问题),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集中开展学生假前生命安全教育(重点是防溺水安全、国家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毒品预防、邪教防范等),落实《暑假安全责任告知》《暑假安全温馨提示》(经省教育厅网站发布),确保学生教育全覆盖,对接家长无遗漏。
(六)抓好教师职工管理
着力把师德专题教育与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职工从业行为教育与全员育人工作有机结合,引导全市广大教师职工明师德(职业)要求、强“四史”教育、学师德(职业)楷模、遵师德(职业)规范、守师德(职业)底线,切实提升政治素养和师德(职业)涵养。组织教师做好学期、学年总结和交流工作,推广可复制的好经验好做法。坚持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严禁在职教师参与任何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行为。
三、暑假工作
(一)着力加强校园综合管理
强化校园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持续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含校园周边秋季治安环境隐患排查),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加大集中整治、专项整治、跟踪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问题隐患按时整改销案,全力维护暑假校园平安稳定。针对疫情防控形势,全面掌握师生暑假动向特别是赴市外、省外动向,坚持每天健康打卡制度,及时推送中高风险地区权威预警信息。严格执行暑假期间每天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信息(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严防无人值班、值班脱岗代岗以及瞒报、漏报、迟报突发事件信息的行为。加强市属大中专院校暑假学生实习管理和留校学生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着力规范暑假教育行为
合理布置暑假作业,严控学生暑假作业总量(小学低年级不布置书面暑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布置的各学科暑假作业总量应当低于学期当中平时每天作业量),切实将“五项管理”要求从学期延伸到假期。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集中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不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违背教育规律培训等问题培训机构。加强无证幼儿园排查整治。
(三)着力推进入学招生工作平稳落地
统筹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入学招生工作。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保障不同阶段学生入学。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秩序和生态。在入学招生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热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置各类风险,确保入学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四)着力加强学生暑假生活和教育指导
针对暑假特点,引导学生科学爱眼护眼,正确使用手机、电脑、平板等电子产品,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防止网络沉迷;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障充足睡眠,加强户外体育锻炼,增强体质。结合全市暑假集中行动,聚焦建党百年、生命至上、健康第一、德育为首、文明引领、劳动光荣、读书明理,广泛开展红色实践、安全实践、体育实践、道德实践、文明实践、劳动实践、阅读实践,丰富学生暑期精神文化生活,促进学生知行合一,度过一个轻松、愉快、有意义的暑假。有条件的学校积极开放体育馆、图书馆等设施,为学生提供服务。
(五)着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遵循“学生在校情况,家长有权利应知尽知;学生在家情况,学校有责任知根知底”的基本共育原则,全面落实以班级为单元的暑假家校(园)每周沟通制度。通过各类信息化对话机制,学校主动面向全体家长推送溺水防范(游泳安全)、国家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毒品预防、邪教防范等各类安全提示信息和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资讯,帮助家长提高安全意识,树牢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重视学生心理健康维护,实现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在时空上的有效衔接。整合社会力量,鼓励家长参加“社区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等活动,形成育人合力。
(六)着力做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按照既定计划利用暑假对教师进行分类、分层、分岗培训。坚持将师德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五项管理”要求作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抓好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和骨干教师研修提高。创新教师培训模式方法,采取集中培训、网络培训、校本研修、组织名师讲学团等多种有效途径进行教师培训,提高培训质量。
(七)着力抓好教育重点项目建设
实行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维修项目工程挂图作战、挂牌督办,倒排时间节点抓好项目竣工、环评、验收等工作,确保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前新建、改扩建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开尽开,需要维修的中小学幼儿园施工完毕并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新学年(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一)全力谋划新学年(新学期)工作
对标全市“五个中心”战略,锚定“十四五”教育规划、2035教育现代化长远目标,突出教育公平和质量两大主题,聚智聚力谋划新学年(新学期)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力求新学年(新学期)开好局、起好步。
(二)全力做好秋季开学有关准备工作
加强《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及“五项管理”要求、学生欺凌综合治理要求的分层、分类宣传解读,为控辍保学、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组织教师职工按时到岗,提前备课,精心策划“开学第一课”“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等活动。规范教材教辅征订、教科书循环使用、课外读物管理等工作,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清洁卫生、文化氛围营造、直饮水设备安全维护和水质检验等工作,以新面貌迎接新学期。
此文件精神应迅速传达到各学校。?
武汉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9日
来源:武汉市教育局官网
编发:陈映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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