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2 06:38:10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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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致人受伤,是很常见的事了。不过,有很多人没经历过,所以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们今天来说说,怎么处理人伤事故。
发生事故后,要及时下车查看情况,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先去查看伤者的伤情。如果伤势危重,有一定生命危险,或流血较多,第一时间拨打120叫救护车,拨打110报警,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报保险。若懂得如何急救,可以在现场先紧急处理一下。如果伤势较轻微,没啥危险,能自己去医院的,就可以不用叫救护车,只报警、报保险就可以了。
然后等待交警、救护人员、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查勘处理。等待的过程中,用自己的手机,拍一下现场的照片,主要是拍清楚车辆位置和伤者的伤情。
1、处理交通事故必须做的一件事: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等交警队掌握了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过程清晰,事故结果确定之后,就可以带着驾驶证,行驶证和交强险保单,到交警队开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了。
事故责任认定,就是国家公安机关,对事故情况做出全面了解之后,根据事故造成的原因,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确定各方需要承担的责任比例。《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分摊事故损失的依据,也是保险公司处理理赔的依据。
2、处理人伤的主要工作,交给保险公司
如果,事故情况不严重,一般只属于民事侵权,也就是只要赔钱就可以了,有保险基本都能解决,这样的工作,我们车主最好不要介入,尽量交给保险公司处理,我们去配合保险公司就可以了。
如果,事故情况比较严重,比如造成对方死亡,而且是自己的主要责任,就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除了民事侵权赔偿外,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自己额外出钱,赔给伤者家属,以取得对方谅解,才能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也就是需要跟伤者家属保持一定的关系,这种情况下,建议车主要适当的为伤者垫付一部分医疗费,及时的去医院看望伤者,以免给后期协商谅解带来困难。
1、要不要去医院探望伤者?
按常理说,发生事故,去看看伤者是应该的,但是,大多数去医院探望的车主,都会被伤者家属纠缠着要求出钱,或恶语相向发泄愤怒,就很无奈。
要不要去呢?客观的说,任何人都没有权力要求车主必须去探望,如果情况不严重,就没必要亲自去看望。实在想表示歉意或心意,可以去看望,也可以委托保险公司查勘人员代为看望。
这个建议,主要适用于不会构成刑事责任的轻微事故。
2、伤者要求垫付医疗费,能不能垫,怎么垫合适?
客观的说,没有人能强制要求车主垫付治疗费,保险公司不可以,伤者不可以,交警队不可以,谁都不可以。要不要帮受害人垫付治疗费,全在车主本人。
但是,出于人道主义和道德层面,适当垫付是可以的,特别是伤情严重的事故。
只是,垫付要提前通知保险公司,而且垫付的金额要适当,不能过高。尽量不要超过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用。我处理事故过程中,就遇到一个案例:伤者要求车主垫了5000块,结果伤者只花了几百块检查费,最后保险公司确定理赔3000块。可是伤者就是不肯退多余的钱。这就很被动了,到现在一年多了,这多出的2000块钱,车主也没要下来,只能车主自己承担了。
3、伤者经常打电话,对我胡搅蛮缠怎么办?
经常接到伤者电话,有耐心的还是建议适当沟通,毕竟人家是受害人。
但是,如果对方要求较多、而且不断打电话骚扰,可以直接回复说:让保险公司全权代表你处理,就行了。实在沟通不了,不胜其烦,拉黑或者直接报警处理。
4、伤者要起诉怎么办?对我有什么影响?
交通事故中,伤者和保险公司就理赔的金额谈不拢,而起诉的案子,约占人伤事故的20%-30%,是非常常见的。伤者受伤了,心里委屈想多要点钱很正常;但是保险公司赔款是有规则和标准的;这就很容易发生理赔纠纷!!
伤者一般会起诉车主和保险公司。不过不用担心,这只是普通的民事纠纷,由保险公司专门的律师去处理就行了,我们车主也不需要太担心,正常的去开庭,就可以了。如果有垫付了伤者治疗费,要在当庭提出来,提供垫付证据。
然后等法院的判决去下来之后,按判决书执行就可以了。案件不会计入档案,不会被划入老赖,也不会有违法犯罪案底。因为只算是普通的民事纠纷,不涉及刑事犯罪。
肇事逃逸会被拘留。交通肇事逃逸属于违法行为,将以交通肇事罪处罚,逃逸者在事故中负全责,并且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肇事逃逸按严重程度分为轻微事故逃逸、重大事故逃逸。轻微事故逃逸指的是没有带来严重的后果,但肇事者擅自离开,像小的刮擦,开门蹭了旁边车漆、后视镜剐蹭、车身被剐、停车场剐蹭等,如果轻微的交通肇事逃逸,不会被定性为犯罪,会被处罚款,200到2000元左右,驾驶证一律扣12分,可以拘留15日以下。
逃逸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的,就是重大事故逃逸,比如因逃逸致人死亡、事故致人受伤后逃逸等,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就由逃逸者承担,将会依法追究逃逸者的刑事责任。
相关的刑法法规规定,如果有交通肇事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将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由于逃逸导致人员死亡,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逃逸延误救治导致死亡的,最多可以判十五年。
很多时候,可能事故的主责并不在当事人身上,甚至是责任就不在自己身上,但是当事人由于法律知识的浅薄,害怕承担责任,所以选择了逃逸。而最终的下场就是,不仅有刑事处罚等着他,而且其还要赔偿对方、包括自己的所有损失。
如果只是轻微小事故,可能赔偿金额并不是特别特别的多,就医疗费、误工费、住院费等费用。但是,如果是大事故,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费用将更高,而且肇事逃逸除交强险外,其他的保险公司是不赔的,相当于全部的费用都要驾驶员自己承担。
记者 张力
通讯员 施晓春韩焕
最近,在绍兴市越城区孙端街道菜场门口发生了一起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顾女士点开微信小程序“事故快处通”后选择了“视频报警”,交警部门工作人员马上和她进行了视频连线,固定证据后引导她撤离现场,保证道路畅通。后续处理全部在线上完成,双方当事人也不用奔波于交警队和保险公司之间。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绍兴市交通事故警情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其中轻微物损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警情总数的53.26%。该类警情“占用警力资源多、现场等待时间长、处置效率低、理赔进程慢”,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今年以来,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聚焦轻微物损交通事故中的常见问题,推动建立“自撤自处、联勤联调、共建共享”的处理模式,实现“事故快处、保险快赔、现场快撤”。今年7月,“事故快处通”相继在微信小程序、“浙里办”App上线。到目前为止,已实现轻微物损交通事故视频引导快速撤离上万次,远程定责或当事人自处3000余起。
“以前事故当事人现场等候处置事故至少耗时半个小时,碰到早晚高峰时间更长,而且车辆占道容易引发交通拥堵、交通事故。”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现在不用等交警到现场定责,也不用等保险公司人员到现场定损、理赔,车主只需动动手指就能搞定。
目前,该平台设置了“视频报警”、“理赔进度查询”以及“我的案件”3大功能。据介绍,对于当事双方无争议的事故,“引导岗”工作人员即指导当事人通过“交管12123”APP填写“自行协商协议书”实现自处;对于当事双方有争议的事故,“定责岗”民警即根据双方陈述,结合现场照片、监控视频等证据,完成远程在线定责。整合事故当事人基本信息、现场照片、监控视频、事故文书、理赔信息等数据,在平台建立事故档案——“我的案件”,实时推送,供当事人即时查看。与此同时,平台自动触发保险报案,由保险公司端工作人员即刻响应,主动跟进,当事人无需再保险报案;对单车损失2000元以下的,符合理赔条件现场直赔,理赔全流程实时显示,供即时查询。不过,安卓系统用户目前暂时无法使用“浙里办”进行视频报警。
绍兴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目前运行情况,处理一起轻微事故的时间在15分钟左右。
自“视频报警”功能运行以来,全市交警事故处理窗口日均流量减少26.5%,交警事故出警率下降12.6%,事故对道路交通的影响时间平均缩减8分钟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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