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2 06:59:11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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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
5月12日凌晨3时许,一声巨响打破了江苏宜兴张渚镇善卷村的宁静,但睡梦中被惊醒的村民们不以为意,以为是有车辆卸货。
直到白天,村民们才知道,那是一辆轿车撞上了村口的花坛。更可怕的是,驾车的是该村的上门女婿孙二林(已离婚)。当日凌晨,他将前妻、前岳母和女儿杀害后,驾车撞向花坛身亡(极目新闻此前报道1、此前报道2)。
极目新闻记者来到善卷村,回访了惨剧现场。
被车撞坏的花坛
12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来到距宜兴市区近20公里的善卷村,看到村口红色雕塑下的花坛已被挡板封闭。透过挡板缝隙,依旧可见被车撞坏的花坛和车轮留下的印痕,雕塑因被撞击露出银色表皮。
12日上午,宜兴市公安局通报称,当天凌晨3时许,善卷村发生一起重大命案。犯罪嫌疑人孙某林(男,30岁,江苏盐城人)因家庭矛盾,将其同居一室的前妻邓某萍(女,28岁)、女儿孙某馨(7岁)以及邓某萍的母亲周某香(女,55岁,均为宜兴人)杀害后畏罪自杀身亡。
花坛附近聚满了村民,大家谈论着惨剧,纷纷摇头叹息。当日凌晨,孙二林行凶后,驾车撞上这处花坛。
有村民称,孙二林驾车将砖结构花坛撞坏后冲进泥土,并再次冲向铁质雕塑,车速之快、马力之大可想而知,也可看出孙二林这次没想给自己留后路。
“夜里3点多,我听到巨大的响声,以为是工人钢材卸货发出的撞击声。”村民史女士(化姓)说,随后不久听到警车声音,白天才知道邓某萍家出事了。史女士家距车祸现场仅几百米远。回忆起当日凌晨的惨剧,她记得当时在下雨,伴有雷声,自己只听到车撞击的声音。
史女士回忆,警方到现场后,向周边居民打听善卷村222号具体地址。“村里人平常不会使用‘善卷村222号’这种地址信息。”史女士说,村里人大家都相识,会用“谁家里”代替,那个地址应该是孙二林自己报案时说的。
5月12日凌晨的小雨,持续到了白天,地面湿滑,空气潮黏。极目新闻记者来到案发地“善卷村222号”看到,这是一栋平房,警方在屋旁通道的两棵树间拉了警戒线,门前的小树已经枯萎,多位民警正在现场处置。
“不知道他俩离婚了”
善卷村村干部介绍,被害人一家仅有祖孙3人,周桂香的丈夫已去世多年,她本人退休在家,邓丹萍是周桂香的独生女。
孙二林与邓丹萍2013年结婚,孙二林是从外地招亲上门的,夫妻俩平常都在宜兴市区上班,家中仅有周桂香照料7岁的外孙女馨馨。“虽然见面少,但平常看他们两口子还算和睦,不是案发还不知道原来他们离婚了。”该村干部介绍,据说孙二林在市区理发店给人打工,邓丹萍在宜兴市的店里上班。
该村干部还介绍,“善卷村222号”的案发现场,和村口车祸现场距离较近,警方正调阅监控,查看孙二林是否从家里径直开车撞上村口花坛。
张渚镇政府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案发后他们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目前正积极安抚受害者相关亲属。
史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案发后朋友圈和微信群都传开了,大家都围在一起讨论,但村干部告诉他们,警方正在调查,在查清之前不可乱说。
邱女士(化姓)是下东村(属善卷村)人,她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发后她和丈夫接到许多同学或熟人的电话,大家一是询问案件是否属实,二是实在不理解犯罪嫌疑人究竟是出于何种动机犯案。
两年前的交通事故
当地人称,孙二林和邓丹萍去宜兴市区上班前,曾在镇上开理发店。几年前,邓丹萍的父亲因工伤身亡,家里获得了经济赔偿。后来孙二林因交通事故需赔偿对方,但他无力偿还,希望岳母周桂香帮忙承担,为此二人产生了矛盾。后孙二林负气离婚,并到宜兴市区打工。最近孙二林回到前岳母家看望孩子,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动了杀机。
极目新闻记者从裁判文书网查到了孙二林的那起交通事故。那是2019年8月4日,孙二林驾驶的摩托车与宜兴70岁市民潘宇(化名)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潘宇经抢救无效于两日后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孙二林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后,潘宇家属起诉孙二林及车辆投保保险公司。法庭上,保险公司辩称,由于事故认定书认定,孙二林驾驶事故车辆时持有的驾驶证为C1证,与驾驶摩托车准驾车型不符,故属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拒赔。
但法院认为,虽然孙二林驾驶事故车辆时,所持驾驶证与驾驶摩托车准驾车型不符,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法院应予支持,最终判决由保险公司赔偿。
邱女士称,他们家具体产生了何种矛盾外人恐无法知晓,但无论如何,也不能做出这种凶残的事情。早前善卷村很穷,流传着“有女不嫁善卷郎”的俗语,现在大家日子好了,这样的惨剧让人痛心。
5月12日晚10时许,善卷村灯火都已熄灭,只有村口花坛撞车处还有警示灯闪烁,路上已无行人,除了蛙鸣和偶尔路过的车声,村子一片宁静。
“排除泡水车;排除火烧车;排除重大事故”“259项专业检测”“车况舒心,买的放心”,这是瓜子二手车直卖网的广告。
然而,今年3月份,孟女士却买到了一辆人命肇事车……
“原版原漆”二手车买仨月竟涉人命事故未结案
今年3月24日,孟女士和母亲姜女士在沈阳瓜子二手车严选直卖店购买了一辆二手车,价格是13.94万元。
“我们是贷款买车,除了首付款4.6万元、9%的服务费1万多元,还有其他费用,总计交了5万多元。”
当日,“瓜子二手车”的工作人员带着孟女士和姜女士一起去办理了过户手续,这辆车过户到母亲姜女士名下。
孟女士称,当时“瓜子二手车”的销售人员介绍,这辆SUV车是2年车,行驶1万多公里,并承诺是“原版原漆”。
7月11日,孟女士正常进行车辆年检,“工作人员说这车有重大事故,没结案,不能过户的,问我这车是怎么买的。”这让孟女士一头雾水。
之后,沈阳瓜子二手车的两名工作人员与孟女士及其母亲一起到交警大队进行核实。
根据该车的车架号查询到相关案件信息:
2017年9月7日晚8时27分,驾驶人刘某驾驶该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沈海高速公路1公里处与一辆挂车发生追尾事故。车内乘车人徐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记者了解到,当时驾驶该车的肇事人刘某仅19岁,驾照仍在实习期,其在没有3年以上驾龄的驾驶人陪同下本不允许将车开到高速公路上。
涉及人命事故肇事车是否符合“严选”标准?
此外,孟女士查询到该车在肇事后的维修记录。记录显示包括保险杠、发动机盖、车门等共计5处都进行过更换或维修。“这肯定不能算小刮碰事故吧?”孟女士说。
一辆涉及人命的重大事故肇事车是否符合“瓜子二手车”的“严选”标准?
当事人家属给记者看车的肇事记录。
重大肇事车未结案“瓜子二手车”咋过的户?
因为事故处于“锁定”状态,无法进行交易的机动车,“瓜子二手车”的工作人员又是如何带着买家办理的过户手续?
23日,记者来到沈阳瓜子二手车严选直卖店。在等候半个小时后,前台工作人员要求记者留下联系方式。
当天下午4时许,一名自称瓜子二手车总部公关部的王女士向记者来电称,对于“严选标准”和办理过户手续的过程是否存在违规,其表示需要进行调查了解后再给出回复。
车主要求退一赔三卖方不同意
孟女士说,事后她曾多次主动与瓜子二手车方面协商,但对方态度并不积极。
第一次给出的答复是:可以退车,但要扣除从买车到退车之间3个月的损耗费用。
孟女士和母亲没有同意。
第二次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全额退车,但已经缴纳的车险等其他费用不能退还。
孟女士和母亲也没有同意,并提出“退一赔三”的要求。
第三次给出的答复是:退车,并赔偿3倍服务费。
孟女士仍然没有同意。
孟女士认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退一赔三”的规定,瓜子二手车在二手车销售过程中没有告知人命重大事故、及车辆事故后进行过大规模修复的事实,属于欺诈行为。“应该在退车的基础上,按照车价款的三倍进行赔偿。”
“我们与瓜子二手车签订的是‘车辆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中的甲方是瓜子二手车的员工。”孟女士认为,因为双方为买卖关系,“瓜子二手车”应该以车价款的三倍进行赔偿。
瓜子二手车总部公关部的王女士,证实了这次争议,强调“瓜子二手车”为服务平台,双方对此争议没有达成一致。
车主欲起诉瓜子二手车及代言人孙红雷
7月23日,孟女士表示,出现问题的车是家里在瓜子二手车买的第二辆车,看中的就是瓜子二手车标榜的“严选”服务,及对广告代言人孙红雷的信任。
相比一些个人买卖的二手车市场,瓜子二手车卖车之外还会收取9%的服务费,“我这13.94万元的车,‘瓜子’就收了我1.2万多元的服务费。”
然而,花了这么多的服务费,“他们卖给我的是一辆有涉及人命的重大事故车。严选在哪呢?安全放心在哪呢?”
瓜子二手车首页目前仍有代言人孙红雷形象图片
孟女士认为,自己所要求的按照车款“退一赔三”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最终仍协商不成,她们将考虑向瓜子二手车及其广告代言人孙红雷提起诉讼。
“孙红雷一直是我的偶像,之所以选择在瓜子买车,很大程度上是对偶像的信任,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对孙红雷很失望。”孟女士表示。
孙红雷是否应该“背锅”?律师表示:有连带责任
律师表示,如果消费者与经营者的纠纷涉及虚假广告问题,按照“新消法”的规定,不仅经营者需要担责,包括广告发布者在内的其他责任主体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可以向广告代言人提起诉讼。
(来源:辽沈晚报)
带血的赔偿款
□ 陈立烽 周宗琪 文/图
图为本案庭审现场。
电影《盲井》讲述的是,两个人将独自流浪的乞讨人员骗至煤矿做工,在矿井下将其杀死后伪造矿难,利用矿主无证开采不敢报案的心理,伪装成死者亲属私了,骗取赔偿款的故事。
然而,现实生活并不亚于艺术。就有这么几个人不仅杀害了工友,还伪造事故现场,以死者亲属身份索要赔偿款,俨然现实版“盲井”重现。最终,这几个人也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1 蓄谋已久 伺机作案
2014年3月,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的美姑县依然还是天寒地冻。
白天,吉则果某望着锅旁放着一堆发芽的土豆,摇了摇头,这是他一家五口人仅有的食物。阴冷的寒夜,他辗转反侧,难以入睡,心想:“天天吃土豆,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必须要找到出路,过上顿顿有酒有肉的日子。”他忽然想起了今年1月刚刚当上村委会主任的远房亲戚阿余石某,或许其能助自己一臂之力。
第二天一大早,吉则果某就赶往阿余石某家,推开半掩着的木门,看见阿余石某正独自坐在床铺上抽烟。阿余石某见到吉则果某十分惊讶,虽说是远房亲戚,但平日却很少往来,尤其这几年吉则果某在外打工,更是很少见到他。“都三月份了,你不是出去打工了吗?”阿余石某不解地问。
“工地上没日没夜干苦力,又挣不到几个钱。”吉则果某说,“我有个赚钱的好法子。” 早就染上了毒瘾的阿余石某一听有来钱快的法子,二人一拍即合。
这个所谓“来钱快的好法子”,就是在矿井工地杀人骗赔。
“杀人骗赔第一步是要解决死者的身份问题。”吉则果某对阿余石某说道。
在美姑县,许多人家里有人死亡后,家属不会去注销户口,而是由村委会主任注销。而吉则果某正是看中了阿余石某手中掌握着的尚未注销的户口。2013年年底刚刚病死的阿余五某,其户口还在阿余石某手中没注销,正好可以利用。
吉则果某要求阿余石某到时候安排几个人冒充死者家属,去现场哭闹骗取赔偿。并承诺,事成之后,阿余石某可以分到27万元。
吉则果某又找到另一个村的村委会主任,拿到已经死亡但还没有注销的村民吉拉尔某的户口。
解决了真实户口的问题,吉则果某开始了下一步筹划——寻找“死者”。
吉则果某盘算,用于作案被杀的“死者”必须是无人管理的流浪乞讨人员,这些人即使平白无故消失了,也不会有人报案。
以此为“标准”,吉则果某在西昌市的街头闲逛时,发现有两个衣衫褴褛、精神不太正常的流浪汉,这两人正好符合自己的“选人标准”。
于是,吉则果某先带他们吃了顿大餐,一步步接近他们,骗取他们的信任后,谎称带他们到外面打工挣钱。为避免引起他人注意,吉则果某给他们装扮一番,给他们买了新的衣服,这样他们看起来更像是“正常”的人。
然而,要完成整起杀人骗赔单单靠吉则果某一个人是不行的。随后,吉则果某又找来了自己的弟弟吉则衣某和同乡吉则以某、吉则拉某、吉以以某、伍尔伟某等人。一场阴谋就此展开。
2 工地铁塔 露出狰狞
一切准备就绪,吉则果某等人开始寻找作案场地。他得知同乡吉克伟某在福建省上杭县承包了一个建铁塔的工程,便打电话给吉克伟某说:“我过几天要带两个人过来干活,事成后给你15万元。”
吉则果某虽未明说,但吉克伟某心里却明白吉则果某是要带两个人到他的工地弄出点事,然后骗老板钱。“这……”吉克伟某犹豫不定。
听电话那一头有所顾虑,吉则果某斩钉截铁地说:“兄弟,放心,出了问题我一个人负责。”吉克伟某心中一算:“不用自己动手就能轻松得到15万元,何乐而不为。”于是便答应了吉则果某。
2014年4月初,吉则以某和伍尔伟某、吉以以某等人将两名流浪汉带至上杭的工地干活。吉克伟某同时还安排吉则以某、吉以以某等人一同到工地。“你们先在工地干一段时间,不能人一来就出事,这样会引起怀疑,如果被发现,谁也跑不了。”吉克伟某提醒吉以以某等人。
吉则果某特意叮嘱伍尔伟某:“动手前一定要和吉克伟某沟通,铁塔要搭建到三四十米后才能动手,这样看起来才像是真的事故。”
就这样,他们和两个流浪汉在工地干了十几天的活,
当铁塔搭建到快40米的时候,伍尔伟某等人觉得时机已经成熟。
第二天,工人们还是像往常一样串螺丝、搭建铁塔,两个流浪汉则被带到了不同方向干活。动手前,伍尔伟某用彝族话对大家说:“你们就假装正常干活,免得引起那两个人的怀疑。”
傍晚五六点钟,两个流浪汉被杀。
“你去开机器把铁条吊到高处再放下来将抱杆弄断”,“你打电话叫救护车”,“你打电话告诉吉克伟某说有工人死了,让他过来处理”,“你们几个把尸体抬到山下”,伍尔伟某和吉以以某在现场指挥工人伪造事故现场,并一再叮嘱及威胁工人:“对外面的人都统一说这两个人是从铁塔上摔下来死掉的,谁如果说出去谁就死定了!”
3 谋财害命 粉墨登场
“喂喂喂,老板,大事不好,工地出事了,抱杆断了,从抱杆上摔下来两个人,摔死了……”电话一头传来欧阳里某急促的喘息声。
老板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还报了警,民警问他们:“这两个工人是怎么死的?”“意外事故,从铁塔上摔下来摔死的。”工人们按统一口径回答,还说两个死者的名字叫吉拉尔某和阿余五某,是四川美姑县人。
与此同时,远在四川美姑的吉则果某也收到了千里之外上杭打来的电话:“人已经杀死了。”接到电话后,吉则果某对阿余石某说:“我们可以出发了。”
之后阿余石某骗阿余五某的堂弟阿余铁某、阿余五某老婆吉木曲某的亲戚吉木达某、阿余五某的堂表哥马海达某出去打一个月工,工资5000元。他们和阿余石某等五人坐飞机到厦门后,阿余石某对他们说:“我们不是出来打工的,是我把阿余五某的户口卖给吉则果某了,吉则果某他们杀人后伪造成一起施工事故,现在我们去冒充那个死者的家属,对外宣称那个死者就是阿余五某,事成后会给你们每人5000元钱。”
见他们不同意,阿余石某威胁道:“现在事情到这步了,如果你们不去现在也找不到人冒充,让警察发现了大家都要坐牢。”阿余铁某、吉木达某、马海达某担心不同意的话,阿余石某回村里后会报复他们,而且如今身在外地,便只能同意。
之后他们一起坐车到了上杭,并骗老板五个人都是死者“阿余五某”的亲戚。另一伙人伍尔伟某、阿苏牛某、吉尔尔某、吉拉达某则假冒另一名死者“吉拉尔某”的家属,他们也陆续到达了上杭。一到上杭,看到殡仪馆躺着的两具遗体,他们便开始了自己的表演,对着两具遗体撕心裂肺地哭喊,但他们心里都清楚,躺着的两个人他们根本就不认识。
为了能得到更多赔偿款,阿余石某还从四川成都特意请来了赵律师帮助协商赔偿事宜,并答应给赔偿金的5%作为酬劳,并报销往返路费。赵律师提出两个死者的赔偿金一起谈的意见,最后经协商达成赔偿协议,由工地老板向“死者家属”赔偿160万元。
因“死者家属”拒绝尸检,公安民警只能从尸体表面进行检验,他们发现两名死者头部、躯干、肢体都有损伤,而且有骨折,因案发现场被破坏,从尸表检验看,两名死者死因符合高空坠落致死。而工地老板也同意以协商赔偿方式了结此案,公安民警也就未再细究,吉则果某等人这次侥幸躲避了警方的追查。
4 故技重演 东窗事发
从参与上杭杀人骗赔分到了1.1万元之后,吉则以某立刻回到了四川。仅一个多月,钱就被他花光了。
不久,吉则以某收到了来自山东烟台一个老乡的电话。“在哪?最近有空吗?到山东过来帮我做事,我这边人手不够,需要有经验的人。”他知道“有经验的人”指的就是有做过杀人骗赔事情的人。
想想没有比做这个来钱快的了,吉则以某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并于第二天乘坐火车赶往烟台,与的格某、曲比拉某、阿海达某、地石某、吉则拉某等老乡汇合。
因人手不够,吉则以某又叫来了马沙做某:“你明天到烟台这个金矿去顶我干活,金矿这边要弄死一个人骗钱,杀人的人已经安排好了,你帮忙看着,他要是杀不了,你再过去帮忙。”并承诺事情办成了给马沙做某2万元。他们商议:“在矿井底下,用石头把那个男孩砸死,就说是矿洞顶上掉下石头砸死的,那样不容易被发现。”他们依次做好了分工,一切按照计划进行着。
2014年7月9日14时许,黑暗的矿井底下,只有几盏矿灯在晃动着。一名十七八岁的男孩正在井下干活,他身高一米七左右,智力不太正常,有点口吃。他不知道,此时背后一块六七斤重的大石头,忽然向自己后颈部砸来。
男孩应声倒地。吉则拉某等人按预先计划好的,叫来了老板和“死者家属”。
矿长马永某听说工人“被滚落的石头砸死”,心生疑惑,从火葬场回来后就立即下矿井进行查看。
马永某发现案发地的矿石堆并没有石头滚落的痕迹,一块长方形的石头在矿石堆下面,矿石前头尖上有一丝血迹。死者的手套放在巷道里一个平台的地方,那里还有两个烟头,烟灰还在平台上,安全帽在平台下面没碎,也没有碰撞的痕迹,上面的矿灯也没有碎。更让他生疑的是,4个从美姑县来的工人以前都能听懂普通话,案发后都装听不懂了。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于是报了案。
此时仍在宾馆等待,幻想矿主会支付巨额赔偿的吉则拉某及“死者家属”等人早已被公安民警团团围住。
5 法网恢恢 罪有应得
在公安民警的审讯下,地石某、曲比拉某等人很快便交代了他们在山东烟台金矿杀人,意图骗取矿主赔偿金的罪行。
这起案件侦破后,心思缜密的公安民警并未就此罢手。他们发现,这伙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娴熟,分工明确,事前准备充分且手段残忍,绝不像是第一次作案,于是再次加大审讯力度。
然而,犯罪嫌疑人却坚持不松口,案件陷入了僵局。但警方并未就此放弃,他们转变办案思路,由“攻城”转为“攻心”,运用法律政策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思想干预。“我国刑法规定,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你们好好想想,这是法律给你们最后一次从宽处理的机会……”
面对政策教育,地石某、曲比拉某心里开始动摇。在办案警察耐心的政策引导下,他们很快便交代了吉则以某等人不久前在上杭铁塔工地犯下的命案。
而此时,吉则以某等人早在金矿杀人案前就离开了烟台,不知所踪。警方根据地石某、曲比拉某提供的线索,追踪至吉则以某美姑县的家中。然而,吉则以某自从上杭铁塔工地杀人案之后,就再也没有回过老家。办案警察并未就此罢手,辗转全国十几个省份,到了吉则以某曾经去过的工地追查线索,并将吉则以某网上通缉。
功夫不负有心人,2015年10月10日,在上杭铁塔谋杀案发生一年半之后,警方在山西一个偏远山区的煤矿中将吉则以某抓获归案。吉则以某自从知道烟台金矿杀人案败露之后,便隐姓埋名销声匿迹,他躲在一些小煤窑打工维持生计,每到一处待三个月就换地方,四处东躲西藏,担惊受怕。当警察出现在他面前时,他并未做任何抵抗,只是长长地松了口气。他很快交代了福建上杭铁塔杀人案的所有参与人员,后涉案的各个犯罪嫌疑人陆续归案。
今年4月28日,上杭县清风和煦,万里晴空。在法庭上,涉案的各个被告人低头不语。最终,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吉则以某等七人死刑、无期徒刑以及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不等;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阿余铁某等三人有期徒刑四年。时隔四年之后,福建上杭铁塔杀人案终于落下帷幕。
普法讲堂
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脱贫致富应靠自己勤劳的双手,而不是靠整天挖空心思,通过违法犯罪甚至以剥夺他人的生命为手段。法网恢恢,谋财害命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
本案中,吉则以某等人为骗取矿主财物,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而本案假扮死者家属的阿余铁某等人,明知他人以杀人方式骗取赔偿款,仍按阿余石某的安排冒充死者家属实施诈骗,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犯罪分子之所以会将目光瞄准一些矿山、矿井作为自己的诈骗对象,是抓住了很多矿主及老板担心事故影响矿山生产、工程进度及无证开采等怕追究责任,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特征。许多矿山、施工队为解决用工不足的问题,或为了节约用工成本,随意选择使用那些身份不明、价格低廉且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这也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为此,一方面,矿主或者施工队在用工上要依法依规,认真核实工人的身份,不要贪图工价便宜,随意使用身份不明的工人,要加强矿山工地人员进出管理,对来历不明的人员应强化身份查验;另一方面,矿山、工地出现事故时,应通过公安机关处理,避免私下协商解决,发现可疑之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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