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法院怎么结案,立案速裁的基本情况

时间:2022-11-22 07:53:07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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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院怎么结案,立案速裁的基本情况
  •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 立案当天即结案 速裁快捷又方便
  • 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的执行步骤是怎样的?介绍的有条有理
  •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轻微交通事故一般处理流程图

    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如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后视镜等外部部件损坏,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发生轻微的交通事故(损失2000元以内),可以按快速程序处理。
    一、保护现场不要破坏,打电话给交警(122)和保险公司到场处理。需报上车牌号、车主姓名、保险单号、驾驶员姓名、对方车牌号等信息,取得报案号码。
    二、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拍照取证(保险公司有时不到现场,只到理赔中心)。
    三、双方将事故车辆共同开到交警快速理赔中心(轻微事故交警不到现场),填写快速理赔确认书,交验行驶证、驾驶证。
    四、交警受理调查,确认事故责任归属。
    五、理赔中心初步估算事故损失,按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预交维修费用(押金),保存好收据。
    六、车辆维修,修好后取回车辆。
    七、持保险单到保险公司理赔中心,取得定损单。
    八、到交警理赔中心维修厂家柜台交验定损单,取得维修发票(预交押金多退少补)。
    九、到报案受理柜台,交验维修发票,取得事故责任确认书。
    十、将事故责任确认书、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车主银行帐号、定损单、维修发票等一定交保险公司理赔中心。
    十一、保险公司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赔付款项打入车主帐号。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一般程序有以下步骤(一般2000元以上):
    1、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的内容有: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及装载情况;
    (三)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四)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或者意外情况;
    (五)与交通事故有关的道路情况;
    (六)其他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事实。
    2、检验、鉴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对有争议的财产损失的评估,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
    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
    3、 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1.暂扣车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驾驶证,但应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肇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
    2.责任认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应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决定书作出后,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决定。
    3.伤残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4.赔偿调解
    公安机关在查明事故真相、认清事故责任、确定事故损失后,可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在调解过程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的,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代理人因不可抗拒力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的,调解时限中断;调解重大、复杂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时限的,须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延长。
    5.处罚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根据其违章行为、事故责任和事故后果,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吊扣驾驶证合并执行不得超过18个月。被处以吊扣、吊销驾驶证的期限,则应从处罚裁决之日起计算。吊扣驾驶证处罚期满,交通事故处理未结案的,应当发还其驾驶证。
    当事人若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不服,可在接到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裁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交通事故轻微伤交强险赔偿标准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的住宿费用。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立案当天即结案 速裁快捷又方便

    2022年7月19日上午,一位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来到鸠江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将写有“司法为民 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刘慧法官手中,对办案法官公正高效、为民解忧的工作态度予以赞扬。

    2021年12月12日11时13分左右,王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鸠江区政通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政通路与云从路交叉口时,因经过路口王某遂正常减速慢行准备通过路口,因后车车主吴某驾驶车辆未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导致吴某驾驶的车辆追尾了王某的车辆,造成了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鸠江大队认定,吴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王某就车辆赔偿事宜私下与吴某协商数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王某无奈遂诉至鸠江区人民法院。

    鸠江区人民法院刘慧法官在该案立案当天阅览卷宗时,发现该案事实清楚,当天便积极与各方当事人沟通,着重在适用法律、数额计算标准上释法说理,向被告释明相关利害关系,促使双方当事人当天即在赔偿数额上达成一致并于当天签订了调解协议,王某在协议签署后仍不停感谢刘慧法官,说“自己与对方协商了几个月都没达成一致意见,没想到起诉到法院当天法官就给他协商好了,为他解决了这个麻烦”。

    案件质效一直是鸠江区法院速裁团队努力追求的目标,当天立案当天案结事了,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高效和法官的为民之心,体现了鸠江区法院速裁团队法官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便民为民理念。

    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的执行步骤是怎样的?介绍的有条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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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可能少有人不知道,但法院具体是如何进行执行步骤的,下面以案例介绍一下。

    黄某与陈某、沈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经历一审二审终于胜诉了,后黄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黄某提交执行申请材料后,人民法院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小知识:执行案件是同样录入法院办案系统,公开执行案件信息的。

    立案后,法院操作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网络银行账户、股票证券、不动产、机动车、保险理财账户等,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

    1.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直接划拨到法院账户,支付申请执行人,执行结案,这是最理想的情况;

    2.被执行人没有足额银行存款,法官分析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定执行方案。然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不动产、机动车、股票证券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3.被执行人是单位职工,工资正常发放,但无法一次性完全履行,由执行人员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发给被执行人单位,单位劳资部门或财务部门办理相关协助手续,每月为被执行人保留部分生活费逐后逐月扣除。申请执行人每年度提取一次;

    4.查封了房、车可以评估拍卖,法院执行人员填写对外委托拍卖移交单,依“双方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发起评估”的顺序认定房产价格,然后以不低于参考价70%的价格进行第一次拍卖,流拍后,以不低于一拍流拍价80%进行二拍,二拍若无人竞拍,进行为其60天的变卖,变卖若无人竞拍可以以物抵债;

    5.执行回款由银行公对公扣划到法院账户,然后就是付款程序,申请执行人带上身份证、银行卡,填写执行领条+财务领条,手续办完后逐步提请执行局长-主管财务副院长审批,由院财务进行发放,大约需7-30天。

    回到黄某与陈某、沈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本案立案执行标的为2678320元,实际执行到位972645.39元,尚未执行到位1705674.61元及相应利息。执行措施已穷尽,仍无法顺利执结本案,法院依法作出终本执行裁定。

    注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是一种结案方式,是指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将暂时终结执行结案处理,待发现财产后继续恢复执行的一项制度。

    最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就涉及到往期文章所述对老赖的各种限制和处罚措施,有兴趣可以点击下方查看。

    为破解执行难,今年国家出台了哪些限制老赖的措施?(全)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儿了,关于本篇【交通事故法院怎么结案,立案速裁的基本情况】,是否是您想找的法律常识呢?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敬请关注本网站,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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