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断交通事故碰瓷案,碰瓷被作出明确界定

时间:2022-11-22 09:45:09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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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碰瓷”还是“碰撞”?因果关系巧认定
  • 蹊跷“交通事故”背后暗藏“碰瓷”诈骗!8人团伙被湖南衡阳县警方一网打尽
  • 组团跨省来碰瓷,“自伤”这回真栽了!教你如何防中招
  • “碰瓷”还是“碰撞”?因果关系巧认定

    近日,宝坻法院大白庄法庭审结了这样一件身体权纠纷案件,张三的车不小心碰撞到李四后,张三称李四是碰瓷,李四则称是张三开车撞到了他,那么究竟是“碰瓷”还是“碰撞”呢?我们先了解下案情~


    基本案情:

    李四和董某因不满张三举报他们被单位处罚一事,于是在单位门口将准备下班的张三拦截,张三下车与他们发生争吵。张三眼看李四和董某一个劲儿地往张三跟前凑,担心吃亏,又赶忙躲回车上,没成想李四应声倒在了张三车前。李四和董某都说张三是故意开车撞倒了李四且听见了张三驾车行驶的声音。但张三说当时他都没发动车,刚上车李四就倒地了,李四是在“碰瓷”,并且他的车是电动四轮车,在行驶中根本就没有声音。除董某外,现场又无其他目击证人,亦无监控设备,现有的证据无法确定李四倒地受伤的原因,因此因果关系的认定成为本案的一大难点。承办法官又是如何出招解决纠纷的呢?

    案件分析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当时出警的民警了解了事发时的详细情况,对李四摔倒时距车的距离、李四的伤情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同时对张三、李四及董某进行质询,在基本掌握案件事实的情况下,为尽可能还原案件的客观事实,承办法官决定组织他们模拟重现事发时的情景,由李四紧靠在车的左侧即司机一侧,董某站在另一侧距车一米左右的地方,张三则进行上下车及发车等活动,通过仔细甄别、反复试验,结合李四摔倒时距车的距离,排除了张三开启电动车撞倒李四的可能性。同时,因事发后李四存在左腿处淤青,背部挫伤、腹部肿痛等伤情,结合事发时李四距离张三车较近,又因事发时张三并未拉手刹,再加上电动四轮车车身较轻,不能排除溜车碰倒李四的可能性。最终,宝坻法院依法判决张三承担50%的赔偿责任,张三主动交纳案款,李四也服判息讼。

    法律事实不能等于客观事实,在无法查清客观真相的情况下,我国民事诉讼采取的是高度盖然性的标准。本案的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张三故意撞倒李四,但也不能排除张三车辆因溜车或者其他原因与李四身体发生碰撞的可能性,结合李四、张三在公安机关的陈述、董某的证人证言、本院对事故发生时现场的模拟演示及李四伤情进行综合性分析,最终认定张三车辆与李四身体发生接触并导致李四摔倒受伤之间具有高度盖然性,所以张三应对李四的合理损失承担相应责任,又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及其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作用力、原因力等综合因素进行判断,这才依法判决张三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8条第1款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的存在。

    在本案的处理过程中,承办法官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仔细核查案情,深入生活,并通过现场演示的方式来认定“碰瓷儿”纠纷中的因果关系,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审案,以让群众信任法官,信服裁判。判决书向双方送达后,双方均服判息讼,张三主动履行,更能证明了这一裁判结果的正确性。

    怎么判断交通事故碰瓷案,碰瓷被作出明确界定

    蹊跷“交通事故”背后暗藏“碰瓷”诈骗!8人团伙被湖南衡阳县警方一网打尽

    制造交通事故“碰瓷”的诈骗犯罪团伙主犯曾某策被抓捕归案。

    红网时刻衡阳8月31日讯(通讯员 黄周生 记者 宋美君)8月23日上午,衡阳县警方奔赴永州市,将制造交通事故“碰瓷”的诈骗犯罪团伙主犯曾某策抓捕归案,至此该案8名涉案人员全部落网。

    2021年12月15日,在祁东县城以租车为生的申某接到了一单“大活儿”,当天于某水和李某松二人一同来到申某面前,称要租车前往衡阳县城。就在申某行车至衡阳县315线栏垅路段时,突然一辆小车横超越过申某驾驶的面的车,为了紧急避让,申某急踩刹车,由于惯性使得坐在副驾驶的于某水头部撞向前挡风玻璃。同车人李某松见状,立即要求司机申某带于某水前往衡阳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

    三人前脚刚到医院,一名自称是于某水老板的曾姓男子又出现在医院为于某水“站台撑腰”,要求司机申某赔付于某水8000元,此事就此了结。老实的申某出于无奈,又觉着自己理亏,为图省事便答应下来,分别通过微信、支付宝陆续向曾某策和李某松转账5500元、2500元。事后,回过神来的司机申某发觉事有蹊跷,怀疑自己遭到“碰瓷”,遂拨打110报警。

    无独有偶,同样是在祁东县城以租车为生的刘某良也遇到了同样的情况。

    两起案情高度相似,这立即引起了衡东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当天值班民警的注意。经过民警进一步调查分析,这很有可能是一起通过制造交通事故假象实施诈骗的“碰瓷”团伙案件。办案民警及时调取案发路段监控视频,发现涉事小车属于恶意变道强行超车,并且该团伙分工明确,操作娴熟,民警判断,他们极有可能是流窜作案。为尽快侦破此案,城西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最大程度为群众追赃挽损。

    经过缜密侦查,办案民警最终掌握了该团伙8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随即,办案民警兵分两路,一组负责信息导侦,一组负责实施抓捕。经过无数个日夜的不懈奋战,办案民警循线追踪赶赴广西、广东、湖南、湖北、河南、山东等地抓捕犯罪嫌疑人,去年12月下旬,犯罪嫌疑人杨某、唐某、于某水先后被抓获归案。今年4月至6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平)、胡某卓、王某某先后被抓获归案。8月13日,犯罪嫌疑人张某被抓获归案。

    2022年8月23日上午12时许,城西派出所在永州市抓获制造交通事故“碰瓷”的诈骗犯罪团伙主犯曾某策,至此该案8名涉案人员全部落网,扣缴涉案车辆、手机等作案工具若干,追回被骗金额20余万元。

    经查,以曾某策、王某某为首的诈骗团伙8名犯罪嫌疑人先后流窜广西、广东、湖南、湖北、河南、山东等6省以“碰瓷”的方式实施诈骗60余起。

    目前,被告人杨某、唐某、于某水分别被衡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刑期;犯罪嫌疑人李某平被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曾某策、王某某、胡某卓、张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黄周生 宋美君)

    (红网)

    组团跨省来碰瓷,“自伤”这回真栽了!教你如何防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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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碰瓷”,大家都不陌生,马路上碰瓷骗钱,实际生活中,经常有当事人反映,说在“私了”事故时,怀疑对方是故意“碰瓷”,诚然,社会上确实有这种丑陋的现象存在,它不但严重干扰、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而且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5月11日,江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成功破获一起跨省碰瓷诈骗案。

    事情是这样的,10日16时许,江口县凯德街道村民李某来到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报案称其驾驶三轮摩托车在江口县龙井阁大桥路段与一辆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检查对方一人锁骨骨折,后经协商双方达成两千元的口头赔偿协议。李某在筹钱过程中想到自己手续齐全也投有保险,就到事故中队来报案以便事后进行保险理赔。中队长杨亭听完李某的报案觉得很可疑,一般的锁骨骨折仅治疗费用都不止这两千元钱,这其中定有蹊跷。于是带上人员同报案人一起赶到了县中医院并见到了等在那里的“伤者”蒋某某(男、19岁、广西省桂林市全州县人)及其同伴钱某某(男、18岁、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人)。

    涉案人员钱某某

    见到民警的到来后,两人开始显得有点不自然了,回答民警的提问也是前言不搭后语的。在进一步了解中,杨亭还掌握到一个情况,在双方协商的过程中,李某还通过对方手机接了一个自称是“110”的电话,电话中要求李某对伤者进行赔付。根据这些情况,杨亭判断这可能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很有可能是一起碰瓷诈骗,随即将李某、蒋某某、钱某某三人带回了事故中队并将情况向副大队长杨斌进行了汇报,杨斌立即组织警力进行突审。很快,一起跨省碰瓷团伙诈骗案浮出了水面。

    涉案人员蒋某某

    经查:该团伙于5天前对“伤者”蒋某某进行麻醉并敲断了他的左锁骨,待蒋某某行动无碍后,蒋某某与钱某某、小桂子(网名,真实身份待确定,目前在逃)等人于2016年5月8日由广西桂林出发前往铜仁,5月9日在碧江区实施了一次碰瓷诈骗并诈骗得到850元钱后,又于5月10日上午来到江口,15时许在江口龙井阁大桥路段寻得目标后实施作案,由蒋某某扮演“伤者”(其内部称为“枪”),钱某某扮演同伴与对方进行协商并负责监控蒋某某(其内部称为“扶枪”),再由钱某某打电话给小桂子冒充的“110”人员(事先在手机里存入其电话号码并将名称保存为110)对被害人进行误导。这看似天衣无缝的碰瓷手段却在民警的细心查证中碰了壁,不到10个小时,通过事故中队全体人员通力协作就成功查破了这起跨省碰瓷团伙诈骗案。

    目前该案已移交江口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侦办。

    网上的这种“碰瓷”肯定是诈不到钱财的

    “碰瓷”现象的主要特点

    “碰瓷”现象在事故发生前一般是很隐蔽的,“碰瓷”的手段也是多种多样的,其主要特点有:

    (一)在慢速行驶或行走中进行“碰瓷”。“碰瓷”者也是惜命的,不会做“赔本赚吃喝的买卖”,他们通常是在双方低速行进时“碰瓷”。

    (二)“碰瓷”者的行驶路线“正常”。“碰瓷”者是懂法但不守法,而且是故意违法的人。他们想通过非法手段获取钱财,但在表面形式上又给人以遵守交通法规的印象。如:当你驾车图省事违法掉头时,“碰瓷”者立即上前“迎接”与你车碰撞,弄得你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所以人们在谴责“碰瓷”者的同时,还要自己在行车走路时遵守交通法规。

    (三)索要赔偿时,“碰瓷”者“狮子大开口”而且只要现金。“碰瓷”者在事发后索要赔偿金时,其数额往往要超出实际损失的一二倍或几倍。敢如此狮子大开口的原因,一是抓住了一些人违法行车的短处;二是团伙作案,以多欺少、以强欺弱。团伙作案的特点往往是十几个人分坐三四辆车,当一辆车“碰瓷”后,其他车上的同伙便一起围拢过来,索要钱财。他们自恃人多,甚至以武力相威胁使对方就范。

    (四)外地司机遭遇本地车辆“碰瓷”的事情较多。“欺生”是“碰瓷”者的又一特点。外地人出门在外,举目无亲,遇到“碰瓷”者往往处在孤立无援的境地。这种案件在各地方“碰瓷”案件中均占多数。公安机关一直严厉打击“碰瓷”者的活动,人们也应当掌握一些识别“碰瓷”者的方法,获取证据,及时报警。

    教你如何防止“碰瓷”

    1.及时报警,让警察出面协助解决。“碰瓷”同伙利用的就是外地驾车人怕麻烦的心理,大多不会报警。当他们看到驾车人已经报警时,往往终止违法犯罪行为,因为这些人一般在当地都有“案底”,怕面对警察后“穿帮”,只有“识趣”地放弃“索赔”了。

    2.当车行驶至转弯或交通混乱路段时要精力集中,细致观察,不要有交通违法行为,以防授人以柄。不要跟车过近或越线行驶,防止不法之人以破旧车辆来故意制造车祸达到索赔的目的;当确认事故与已无关时,要注意保留好现场证据,特别是想法留住目击证人,切勿私自移动现场。夜间发生事故时,不要急于下车,在弄清情况确认安全后再下车处理,发现异常时要及时报警求助。

    3.“谢绝”好心人的调停,故意虚张生势以引起路人的注意和同情。有的驾车人虽然知道自己没有做错事情,却害怕被围观,更胆怯警察到场。其实心虚的“碰瓷”更怕路人看穿其中的“猫腻”,这时驾车人只要抱定“坚持就是胜利”的信念,以足够好的态度去争取围观群众的同情,则会出现有利于自己的局面。

    4.坚决表明先去医院为伤者检查,否则赔款免谈的态度。同时尽快通知你的车辆所在的保险公司,熟记保险有关条款,保管好相关票据和事发地事故处理部门的证明材料,以便将自己可能承担的损失转由保险公司承担,达到避免或减少自己损失的目的。

    行驶记录仪,只能对待这种演技

    注意事项:总之,遵守交通法规,遇事故不要慌张,采取正确途径解决,是防止“碰瓷”事件发生的三大要素。

    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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