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4 12:30:06来源:法律常识
吉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说,此次调节最低工资规定,是贯彻执行吉林省委省委执行“惠民工程项目”的具体举措,将有效地提升吉林中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减轻物价水平提高所带来的生活的压力,确保中低收入员工特别是公益岗位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准。
吉林从5月1日起将实行一个新的最低工资规定。实际标准是:长春市区月最低工资规定1000元;吉林省、松原区与延吉市月最低工资规定950元;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市、白城市区与珲春市月最低工资规定890元;别的县(市)和长白山管委会月最低工资规定830元。
据了解,调整,各档月最低工资规定平均增长21.95%。调整我省最低工资规定达到社平工资的37%,比规范占社平工资占比34%提升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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