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8 14:32:11来源:法律常识
人民日报网广州市3月17日电 广东省人社厅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提高各省企业员工最低工资规定,并相对提升非全日制日制员工最低工资规定,均值增长幅度超出21.1%,为历年来最大,新标准从今年5月1日起实行。
依据广东省政府近日下达的《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广东省企业员工最低工资规定和非全日制日制员工最低工资规定均是五个级别,在其中广州实行最高第一类规范,为1030元/月,增长幅度19.8%,相对应的非全日制日制员工最低工资规定为9.9元/钟头;第二类标准是920元/月,增长幅度19.5%,实行地域为珠三角地区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相对应的非全日制日制员工最低工资规定为8.8元/钟头;第三类标准是810元/月,增长幅度20.9%,实行地域为汕头市、惠州市、中山市,相对应的非全日制日制员工最低工资规定为7.9元/钟头;第四类标准是710元/月,增长幅度22.4%,实行地域为广东省落后地区的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等十二市,相对应的非全日制日制员工最低工资规定为6.9元/钟头;第五类规范660元/月,增长幅度24.5%,由实行四类市的那一部分艰难县及县市区实行,相对应的非全日制日制员工最低工资规定为6.4元/钟头。
广东省人社厅详细介绍,本次调节是依据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依照《最低工资规定》要求的比例法、恩格尔系数法、国际性平均收入比例法等方法,充分考虑最近就业状况、工资待遇、物价水平提高、个人社保水准等多种因素制订。
广东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适当提升最低工资规定,有益于提高广东省的学生就业诱惑力,正确引导外界人力资本流回,减轻广东省一部分行业公司的“招人难”难题。据了解,广东企业最低工资调整后规范稍高于江苏省、北京市,但小于上海和浙江。
据统计,调整广东省我省最低工资规定水准均值提升21.1%。每一个类型年增长率都贴近甚至超过20%,在其中第四、五类增长幅度比较大,分别是22.4%、24.5%。广东省人社厅表述,此次调节最低工资规定的效果之一,是主要调节低薪资收入群体工资水平,另外主要对粤东地区、粤西地区、粤北地区增加调节力度,变小与珠三角地区的贫富差距。
最近,广东省并对一个新的最低工资规定实施情况开展一次全方位的监督管理,确保最低工资规定切实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