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书样本(2022年版)

时间:2022-03-11 11:30:00来源:法律常识

  工作合同书样本(2022年版),仅作每个公司参照应用

  招标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

  电話: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表者: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别:________________年纪:________

  住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 年____月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最新法律法规,双方经公平商议允许,自行签署合同,一同遵循合同规定所列条文。

  一、劳动合同书限期

  第一条 合同规定为 限期合同书,起效日期 年 月 日,实习期 个月,无效日期 年 月 日。

  二、工作职责

  第二条 承包方允许依据招标方工作中必须,出任 职位(技术工种)工作中。

  第三条 承包方应做到 规范。

  三、安全生产和工作标准

  第四条 招标方分配承包方实行 工时制度。

  实行标准工时制的,承包方每日运行时间8钟头,每星期工作中40钟头。

  实行综合性测算施工时间工时制度的,承包方均值每日运行时间不超过8钟头,均值一周工作中不超过40钟头。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确保进行招标方工作目标状况下,承包方自行安置工作中和休息日。

  第五条 招标方增加承包方运行时间,应分配承包方同样時间倒休或依规付款加班费。

  第六条 招标方为承包方给予必需的工作标准和劳动工具,不断完善的生产工艺,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工作制度和劳作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以及规范。

  第七条 招标方承担对承包方开展职业道德规范、业务流程技术性、工作安全性、工作纪律和招标方管理制度的文化教育

  第八条 招标方分配承包方加班加点的,应合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招标方分配承包方加班加点的,应合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招标方分配承包方增加运行时间的,应付款不低于薪水的150%的薪资酬劳。招标方分配承包方歇息日工作中又无法布置调休的,应付款不低于薪水的200%的薪资酬劳。招标方分配承包方法律规定请假日工作中的,应付款不低于薪水的300%工资酬劳。

  四、劳务报酬

  第八条 招标方的薪水分派应遵循工资制标准,推行同酬。

  第九条 实行按时工时制度或综合性测算施工时间工时制度的承包方进行要求的工作目标,招标方每月 日以现金方式全额付款承包方薪水,工资不低于 元,在其中使用期内薪水为 元。[page]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薪水为 元。

  第十条 招标方分配承包方加班加点或增加运行时间超出合同规定第四条第2款要求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付款薪水酬劳。

  第十一条 因为招标方生产制造每日任务不够,使承包方失业待工的,招标方确保我方的月生活费用不低于 元。

  五、商业保险员工福利

  第十二条 双方按我国和北京的要求参与社保。招标方为承包方申请办理相关社保办理手续。

  第十三条 承包方生病或非因工受伤的诊疗工资待遇按我国和当地相关要求实行。招标方按 付款承包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危害或因工受伤的薪资和医保工资待遇按我国和当地相关要求实行。

  第十五条 招标方为承包方给予下列员工福利

  。

  六、工作纪律

  第十六条 招标方依据企业经营必须,依规制订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承包方违反劳动纪律和招标方的管理制度,招标方有权利依据管理制度开展解决,直到消除合同规定。

  第十七条 承包方应遵循工作纪律的管理制度,遵循工作食品卫生安全、生产工艺流程、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爱惜招标方的资产,遵循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参加招标方安排的学习培训,提升自己素养。

  七、劳动合同书的变动、消除

  第十八条 签订合同规定所根据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章制度产生变化,合同规定应变动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签订合同规定所根据的客观条件产生重点转变,导致合同规定没法执行的,经双方商议允许,可以变动合同规定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规定可以消除。

  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有下述情况之一,招标方可以消除合同规定:

  (1)在使用期内,被证实不符录取标准的;

  (2)比较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招标方管理制度的;

  (3)比较严重渎职、假公济私,对招标方权益导致巨大危害的;

  (4)被追究其法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 以下情况之一,招标方可以消除合同规定,但应提早三十日以书面通告承包方:

  (1)乙方生病或非因工受伤,诊疗到期后,不可以担任原工作也不可以从业招标方另行安排

  的工作任务的;

  (2)承包方无法担任工作中,通过专业培训或是調整岗位,仍不可以担任工作中的。

  第二十三条 招标方债务缠身开展法律规定整治期内或是生产运营产生严重困难,纬向公会或是整体员工表明状况,征求公会或是员工的建议,并向工作行政机关汇报后,可以消除合同规定。[page]

  第二十四条 承包方有下述情况之一,招标方不可根据合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停止、消除合同规定:

  (1)生病或非因工受伤、在规范的诊疗期限内的;

  (2)女工在怀孕期间、预产期、哺乳期间内的;

  (3)转业退役义务兵和基本建设征收土地农转工工作人员第一次参与工作中没满三年的;

  (4)责任参军期内的。

  第二十五条 承包方患职业危害或因工受伤,诊疗结束,经市、区、县工作评定联合会确定彻底或部份丧劳的,按 申请办理,不可根据合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十六条 承包方解除劳动关系,理应提早三十日以书面通告招标方。

  第二十七条 有下述情况之一,承包方可以随时随地通告业主消除合同规定:

  (1)在试岗内的;

  (2)招标方以暴力行为、危害、囚禁或是违法限定人身自由权的方式迫使工作的;

  (3)招标方不可以依照本合同条款付款劳务报酬或是给予工作标准的。

  八、劳动合同书的停止、续签

  第二十八条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合同规定:

  (1)合同期限期满;

  (2)合同约定的停止标准发生;

  (3)承包方做到退休、离休、退职标准。

  第二十九条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应续签合同规定并立即申请办理续签办理手续:

  (1)双方允许续签劳动合同书的。

  (2)工作合同的解除标准发生后产生事实劳动关系,承包方规定续延劳动合同书关联的;

  九、经济补偿金与赔付

  第三十条 以下情况之一,招标方按以下规范向承包方付款经济补偿:

  (1)招标方乱扣或是无端托欠承包方薪水的,及其拒不付款承包方增加运行时间薪水酬劳的,除在规范的時间内全额的付款承包方薪资酬劳外,还要加发等同于薪水酬劳25%的经济补偿;

  (2)付款承包方的薪资酬劳小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在补充小于规范一部分的与此同时,此外付款等同于小于一部分25%的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 以下情况之一,招标方应依据承包方在招标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送给等同于承包方消除合同规定前12个月平均收入一个月的经济补偿,较多不超过12个月:

  (1)经与承包方协商一致,招标方解除劳动关系的;

  (2)承包方无法担任工作中,通过专业培训或是調整岗位仍不可以担任工作中,由招标方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二条 以下情况之一,招标方应依据承包方在招标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送给等同于本

  企业去年月平均收入一个月的经济补偿:[page]

  (1)承包方生病或 非因工受伤,经工作评定联合会确定不可以担任原工作中,也不可以从业招标方另行安排的工作中而消除合同的;

  (2)工作合同生效时需根据的客观条件产生重点转变,导致合同规定没法执行,经双方商议不可以就变动劳动合同书达成共识,由招标方解除劳动关系的;

  (3)招标方债务缠身开展法律规定整治期内或生产制造经营状况产生严重困难,务必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三条 招标方消除合同规定后,未按照规定发送给承包方经济补偿的,除足额发送给经济补偿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金额的50%付款附加经济补偿。

  第三十四条 付款承包方经济补偿金时,承包方在招标方运行时间不满意一年的按一年的规范发送给经济补偿。

  第三十五条 承包方生病或 非因工受伤,不可以担任原工作也不可以从业公司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中而消除合同的,招标方应付款不低于6个月薪水的医疗补助费。患大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不治之症的加减法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六条 招标方注资学习培训和注资招接受的承包方违背合同规定的承诺终止合同的赔偿为

  第三十七条 承包方违背本合同约定标准解除劳动关系或违背传统商业机密事宜,给招标方导致损害的,应依规承当承担责任。

  第三十八条 双方承诺合同规定提升以下几点:

  十、关于劳动仲裁以及他

  第三十九条 彼此因执行劳动合同书产生的异议,被告方可以向本企业关于劳动仲裁协商联合会办理协商;调解不了的,理应自关于劳动仲裁产生之日起,60日内向型关于劳动仲裁联合会明确提出申请书。

  被告方一方还可以同时向仲载协会申请劳动仲裁。

  第四十条 合同规定解释权,或与将来我国、当地相关要求有悖的,按相关要求实行。

  第四十一条 合同规定的配件如下所示

  第四十二条 合同规定一式3分,双方各执一份。

  招标方(盖公章)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公章)______________

  代表者: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刑事案件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