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3 16:00:00来源:法律常识
羊城晚报新闻记者马汉青报道员高鹏飞
千辛万苦寻找比较适合的工作中,却遭受企业的“合同欺诈”,该怎么办?最近,许多初入职场人员向羊城晚报体现,由于企业随便更改其工作中地址,让其苦恼万分。
因此,羊城晚报新闻记者特访谈了广东法学会劳务关系促进会副理事长、华南师大法学系副教授职称周贤日,协助员工依规“一招制敌”。
企业能不能单方面变动工作中地址?
典型性案例:李小姐上年与上海一家企业签署了合同书,劳动合同书中承诺工作中地址由企业依据实际情况决策。大半年后,企业人事主管通告李小姐,企业决策将她调去肇庆市的子公司工作中,李小姐提出质疑,企业取出劳动合同书说成李小姐自身想要听从企业分配。李小姐资询,是不是可以回绝企业的分配?
权威专家出新招:劳动合同书容许变动,但不允许单方面变动,以避免公司单位运用其强悍影响力立即或间接性危害劳动者权益。工作中地方的变动代表着办公环境、薪资、亲朋好友关联等的变动,该变更对员工极其重要。依据要求,工作中地址归属于劳动合同书的常备条文,公司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动劳动合同书,变动劳务合同理应选用书面通知。
当下,一些公司单位为了更好地用人的便捷,索性在劳动合同书中写着:“工作中地址由企业依据实际情况决策。”这类行为是沒有法律规定的,员工有权利给予回绝。假如公司业务特性较为尤其,可以承诺在一定区域内流动性工作中的职位,但必须彼此商议有效明确范畴。因而,李小姐有权利回绝企业这类合同欺诈,企业务必与其说公平商议开展承诺。
具体地址与承诺不一致怎办?
典型性案例:在番禺工作中的杨小姐与企业签署合同承诺工作中位置在番禺,但一新员工入职,恰好企业广州天河总公司缺人,她被分配到广州天河总公司工作,可是未办工作合同变更办理手续。一年多后,企业又通告杨小姐,因总公司货运量骤减,经探讨决策,分配杨小姐返回原先承诺的广州市花都区工作中。杨小姐觉得不科学,规定再次留到广州天河工作中。
权威专家出新招:尽管《劳动合同法》要求变动劳务合同理应选用书面通知,可是为了更好地用人的便捷,再加上法律法规意识欠缺,现实生活中存有很多劳动合同书具体早已变动,可是未办书面形式变动证件的情况。对这样的事情,一般是依据具体情况开展剖析。依据《劳动法》偏重于维护职工的法律精神实质,假如劳动合同书的具体变动对员工有益,而且员工可以证实劳动合同书早已变动,那麼该变动理应评定为合理;假如劳动合同书的具体变动对员工不好,就算公司单位可以证实劳动合同书的具体变动,该变更也理应评定为失效。
提议杨小姐取出相应直接证据,证实劳动合同书早已具体变动,依规向劳动仲裁单位申请办理维护保养自身的合法权利。这样的事情也提示,那时候调节时,杨小姐就应当规定书面通知变动劳动合同书,以减小没必要的不便。
企业服务承诺地址不兑付怎办?
典型性案例:张先生刚与上海一家企业签署了合同书,劳动合同书中承诺工作中位置在广州市越秀区。但新员工入职后,企业明确提出佛山子公司急缺每人必备,分配张先生临时性到佛山子公司工作中大半年。张先生无可奈何只能接纳,但申明仅仅临时性去。他资询:假如一年后自身明确提出调至广州市公司总部,企业推诿该怎么办?
权威专家出新招:劳动合同书中订立的工作中地址是广州市越秀区,企业分配张先生去佛山子公司工作中沒有书面形式承诺,不组成对劳动合同书的变动。与以上杨小姐不一样,在具体运行上,张先生尽管那时候听从企业分配,临时性到佛山市工作,但也确立表述了自身本人不期待变动劳动合同书的意向。他有权利依照劳动合同书的承诺向企业提出质疑,规定企业将自身调至广州市越秀区公司总部工作中。
马汉青、高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