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员工主动辞职是否可获补偿?

时间:2022-08-16 14:00:07来源:法律常识

我有个同事近期要换工作去别的公司,但他却自身的合同还没到期。要是自己申请辞职,可以要求所属企业赔偿吗?

答:假如你朋友申请办理辞职的原因,只是提前准备换工作去别的公司,是不可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与此同时,假如你这一朋友存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公司为员工给予专项培训花费,对它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的,可以与该员工签订协议书,承诺工作年限”及其第二十三条“用人公司与劳动者还可以在工作合同中约定传统用人单位的商业机密与和专利权有关的信息保密事宜”的现象,即使他履行了提早三十天通知函单位的告知义务,也需要支付对应的合同违约金。这是在他换工作前必须注意的。

自然,如果公司存有以下情况,那样,他也可以要求公司给与经济补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给予劳动防护或是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全额付款劳务报酬的;三、未依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管理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伤害劳动者权益的;五、用人公司以暴力行为、侵害或是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逼迫员工劳动的,或是用人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严重危害员工生命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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