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18 16:00:02来源:法律常识
劳动合同期满是不是需要支付赔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停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因而,是不是由单位付款赔偿金,需看企业是不是允许按照原标准或高过原先的条件续签合同书,假如单位同意续签合同书,员工不配合,企业就不必付款赔偿金,不然应当依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付款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赔偿金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期限,每满一年付款一个月工资的规范向职工付款。六个月之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估算;不满意六个月的,向职工付款大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