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2 20:12:12来源:法律常识
沈阳市民政局发布
关于公布打击整治
养老服务诈骗线索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依法严厉打击养老服务诈骗问题,规范整治养老服务行为,坚决铲除养老服务诈骗违法滋生土壤,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沈阳市民政局现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并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以投资养老项目、预售养老床位,承诺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优先居住、高额利息分红回报为名,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的行为。
2.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以提供增值服务、享受消费优惠或送积分、打折扣为诱饵,引诱老年人办理大额养老服务“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消费卡”的行为。
3.养老服务机构(场所)高额收取押金、保证金,预收大额服务费(超过月服务费6倍),非法吸收老年人资金的行为。
4.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无法提供约定的养老服务且不予退还剩余缴纳资金的行为。
5.通过会议营销、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等形式,在养老服务机构内推销“保健品”“药品”的行为。
6.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
二、举报方式
1.举报平台:通过点击中国长安网链接、关注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登录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点击“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线索举报入口”反映问题。
2.举报电话:
沈阳市民政局024-23474364
和平区民政局 024-31911510
沈河区民政局 024-24865656
铁西区民政局 024-25645614
皇姑区民政局 024-86855190
大东区民政局 024-24315859
浑南区民政局 024-24824034
于洪区民政局 024-25838166
沈北新区民政局 024-89608701
苏家屯区民政局 024-89111625
辽中区民政局 024-27886620
新民市民政局 024-27623205
法库县民政局 024-87123028
康平县民政局 024-87282788
三、举报须知
1.举报受理范围为涉及养老服务诈骗方面的线索;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
2.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若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受理机关将严格依法为举报人保密。
特此公告。
沈阳市民政局
2022年6月16日
不久前
沈阳警方通报典型案例!
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面启动以来,沈阳市公安局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聚焦主责主业、抢抓有利战机,重拳打击整治涉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用实际行动回应百姓呼声。
截至目前,
全市共侦破涉养老诈骗案件9起,
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
案件回顾
案件一 假体检 真骗钱
近日,沈阳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会同大东分局破获一起以为中老年人免费体检为由,利用骗取的医保卡办理虚假住院、虚开药品诈骗案件,12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追缴、返还被骗医保基金480余万元。
2016年初,大东区某私立医院住院部相关人员在负责人吕某(女,39岁)的指使下,物色持有医保卡的中老年人,以提供免费体检为由,骗取其医保卡。经查,住院部医生杨某(女,37岁)、李某(男,38岁)利用骗取的医保卡,在持卡人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持卡人的名义办理虚假住院。随后,二人伙同护士长赵某(女,36岁)等人,在没有实际住院患者的情况下,编写虚假住院病历,由药剂师李某某(女,36岁)对虚开的药品作出虚假出库登记,并在负责人吕某的安排下,将出库的药品倾倒处理。最后,再由财务人员祁某(女,38岁)将虚假住院手续上传报备。经核查,该私立医院住院部以此方式骗取、使用老年人医保卡2200余张,骗取医疗保险金和社会保险基金480余万元。经审讯,12名犯罪嫌疑人供认了参与医保诈骗的犯罪事实。目前,吕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犯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件二 谎称代缴社保 骗取好处费
近日,沈阳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会同浑南分局破获一起冒充沈阳某汽车公司工作人员,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骗取被害人“好处费”“保险金”的系列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翟某(女,49岁)、刘某(男,44岁)被警方抓捕归案,涉案价值200余万元。
2021年10月,群众杨某来到浑南分局报警,称其微信上的好友“素感”“少飞”二人以可代缴社保为名,在骗取其“好处费”2万元后失联。接到报警后,浑南分局与市局刑事侦查局组成联合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并迅速查明“素感”“少飞”的真实身份为翟某、刘某。经过进一步工作,专案组民警查明二人除诈骗杨某一案外,还以相同手段实施了多起诈骗犯罪。经查,犯罪嫌疑人翟某、刘某在2019年至2020年间,通过微信朋友圈散布虚假信息,谎称自己是沈阳某汽车公司工作人员,能够代缴社保并发放工资。被骗群众绝大多数为零散务工人员或无业人员,还有部分中老年群众被可以享受到“优惠”养老保险政策的谎言迷惑,向犯罪嫌疑人缴纳“养老金”。而翟某、刘某在骗取多名群众钱财后,为了取得更多人的信任,还蓄意制造“事已办成”的假象,以沈阳某汽车公司工作人员的虚假身份,找到沈阳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谎称汽车公司效益不佳,想与之合作,通过每月向人力资源公司转账的方式,由该人力资源公司为被害群众办理保险及发放工资。在骗取更多群众的信任后,翟某、刘某二人便以公司资金不足为由,告知人力公司停发保险及工资。随后,两名犯罪嫌疑人携款潜逃。经核实,犯罪嫌疑人翟某、刘某在此期间先后骗取130余名群众的信任,被骗群众每人分别缴纳了2万至8万元不等的“好处费”“保险金”“养老金”。
2022年5月21日,专案组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在广东省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捕归案,5月27日,又将潜逃回沈的犯罪嫌疑人翟某抓捕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翟某、刘某供认了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翟某、刘某因涉嫌诈骗犯罪已被沈阳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件三 以帮忙办事之名 行诈骗之实
近日,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经过缜密工作、串并侦查,破获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实施诈骗系列案件,犯罪嫌疑人那某(男,51岁)被警方抓捕归案。
2022年1月21日6时许,苏家屯分局十里河派出所接到冯某报警称: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那某先后四次来到冯某家中,以给冯某及冯某的丈夫办理退休、为冯某的女儿办理工作为由,共骗取冯某50万元人民币。经调查,苏家屯区林盛街道、八一红菱街道以及十里河街道也有类似案件发生。随后,苏家屯分局抽调多部门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专案组民警通过深入调查走访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那某的作案目标主要是没有养老保险的人员,以能够办理社保以及为子女办理工作等为由实施诈骗。在诈骗过程中,那某为当事人办理一张银行卡,用诈骗所得的钱财按月给当事人“发放工资”,在发放一段时间后,便将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删除。经过大量取证工作,专案组查明犯罪嫌疑人那某自2018年1月以来用相同手段先后作案9起,诈骗金额达97万余元。
在全面掌握那某的犯罪证据后,专案组民警将那某抓捕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那某供认了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据那某交代:他根本没有能力帮他人办理退休或办理工作。在骗取当事人钱财后,自己按月为当事人“发放工资”,原本打算能够以“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继续维持下去,可没想到“窟窿”越来越大。目前,犯罪嫌疑人那某因涉嫌诈骗犯罪已被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来源: 沈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