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2 20:13:12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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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两节”临近,多地通报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地方纪检部门还要求,既严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也严治背后的“局”,既查当事人,又查同车、同桌人。
严查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
饭局组织者、同餐人一起查!
据9月6日的《辽宁日报》报道,日前,辽宁省纪委监委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严肃查处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与整治“酒杯中的奢靡之风”一并实施。
通知要求,倒查饮酒原因、组局和参与人员身份、饮酒场所、消费支出等情况,既查当事人,又查同餐人;既查组织者,又查参与者;既查酒后违规驾驶问题,又查饮酒背后隐藏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
辽宁方面还透露,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44人,开除党籍240人、开除公职25人。
十天之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在报道党员干部酒驾问题时提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的背后,时常隐藏着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既严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也严治背后的“局”,既查当事人,又查同车、同桌人。
“你区城管大队陶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经核实党员身份后,现将问题线索予以转交。请进一步核查他与哪些人在一起喝酒、参与人员都是什么身份、为何事、谁买单等问题。”
上述报道介绍了日前广西桂林市纪委监委向七星区纪委监委转交相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的案例。报道称,桂林市纪委监委聚焦“酒前”违规收送、“酒中”违规吃喝、“酒后”违规驾驶等问题开列专项整治工作清单,小切口、全流程监督。
酒驾典型案例
有人醉驾被查后,还袭警逃离
“两节”临近,近期,多地也发布了近年来查处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以作警示教育。
8月31日,安徽省纪委监委通报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包括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局原局长、主任李宏等人,四名公职人员均获刑,并被“双开”。
9月1日,浙江宁波北仑区纪委监委也通报6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北仑区大碶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原工作人员林祥鹏醉驾、袭警问题。
据介绍,2022年2月13日晚,林祥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北仑区黄山路与黄河路路口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呼气检测乙醇含量为122mg/100ml,在民警将其带往医院抽血化验途中,林祥鹏用拳头击打民警并趁停车之际打开车门逃离,被当场抓获。经血液样本检测,乙醇含量为160mg/100ml。
5月,北仑区法院因危险驾驶罪、袭警罪判处林祥鹏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7月,林祥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运用大数据追踪
倒查酒驾背后的“饭局”
今年以来,各地在严查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的过程中,不少地区都在探索运用大数据进行信息核查、倒查回溯,深挖酒驾背后的“饭局腐败”。
今年3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在报道广西运用大数据手段严查公职人员酒驾时,就列举了一个典型案例。
“百色市德保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廖某某工作期间饮酒,醉酒后又驾驶机动车辆并发生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廖亚兵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通过该市纪委监委的大数据分析,邀请廖亚兵工作日期间饮酒的组织者、参与人中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也被立案处分。”
报道称,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严肃查处酒驾醉驾的同时,运用税控电子信息平台等进行大数据分析,倒查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深挖彻查背后可能存在的“酒局”“饭局”等“四风”问题。
“日前,镇海区一公职人员高某因酒后驾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后,区纪委监委对酒驾问题倒查回溯。经查实,高某当天的聚餐对象正是其管理服务对象、宁波某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郑某。餐后,高某还参加了郑某安排的KTV娱乐活动。”
今年8月,浙江宁波纪检部门也介绍,为整治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宁波发挥大数据便捷互通、整合共享的优势,搭建“公职人员身份信息数据库”,将分割存储于组织部、编办、人社、国资等部门的5类54万余条次人员信息统一归集。向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移动终端开放数据查询比对端口,实现人员身份快速核查。
(来源:中国新闻网)
4月27日,广州交警通报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成效:2021年至2022年3月31日,广州整改道路隐患479处,整改隐患企业242家;对驾驶人以外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刑事立案26宗,对41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9名管理责任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移交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165宗。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广州交警对交通事故开展深度调查,严肃追究除了肇事驾驶员以外的其他责任人员责任,以达到“深挖一个案件、震动一个行业、警示一个群体”的事故预防目的。
“根据过往数据分析,交通事故发生除了当事人的因素,可能还涉及其他方面成因。对此,我们以深度调查为突破口,追源溯流,及时发现事故背后的隐患情况。”广州交警介绍,简单来说,公安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将拓展调查人、车、路、企、管理5个关键因素,盯紧隐患溯源、隐患整改、追责问责3个工作到位。
警方提醒,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请从事交通运输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在道路上作业的施工单位,须时刻紧绷安全之弦;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案例1
2021年11月15日,荔湾区花地大道南一辆建筑废弃物运输车碰撞自行车造成自行车驾驶人当场死亡。事发时涉事建筑废弃物运输车冲红灯,且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经深度调查,涉事建筑废弃物运输车所属的广州某建工程有限公司对驾驶人教育培训管理不到位,在明知驾驶人存在多次交通违法行为(冲红灯、超载、违法变道等)情况下未有效落实动态监管。李某(公司法人代表)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周某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均未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最终,涉事建筑废弃物运输车驾驶人邵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李某、周某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2
2021年9月22日晚,越秀区北京南路一辆电动自行车碰撞非机动车道上的建筑垃圾,导致电动自行车乘客倒地后被公交车碾压头部当场死亡,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建筑垃圾倾倒方分别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经深度调查,原来附近一家店铺正在装修,施工人员将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在道路的非机动车道上,且未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导致事故的发生。
店铺承租人陈某、装修施工负责人吴某、倾倒建筑垃圾的工人陈某因涉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3
2021年9月6日晚,广澳高速上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停靠在路肩上,车上人员在下车摆放施工防护设备的过程中,被后方驶来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碰撞,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蒋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警方深度调查发现,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实习期内单独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上高速公路行驶,且载货长度、宽度超过规定,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
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过程中,施工作业车辆灯光系统不合格,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车厢内载人,且未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而道路养护部门未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作业,对劳务派遣人员的安全教育、岗前培训不到位,施工作业时没有派人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指导、监督,未按承包合同履行施工现场及周边区域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 。
最终,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日常管理责任人、施工现场负责人,以及道路养护部门的项目负责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皆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道路养护部门被市交通运输局罚款5万元,并被纳入诚信管理体系进行评价。
?案例4
2021年8月7日,南沙区榄核镇榄灵路一辆小轿车碰撞摩托车,造成摩托车驾驶人死亡。
警方深度调查发现,事故双方驾驶人违规行驶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报批的交通疏导方案对现场路段进行围蔽施工,且将施工材料违规堆放在道路中央妨碍车辆正常通行,是引发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警方认定,小轿车驾驶人、摩托车驾驶人和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对该事故承担同等责任。
南沙区公安机关对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项目管理人员等6人以涉嫌危险作业罪依法刑事立案。
南沙区综合执法局、交通局依法对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罚款9万元。南沙区水务局依法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通报批评,并纳入诚信体系考核,记录不良行为。
此外,施工单位对该项目部经理、党支部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分别给予项目部经理、党支部书记、项目生产副经理、生产队长、安质部技术主办(共5人)行政记过、记大过、降职处分,各扣减薪酬1万元 。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交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通讯员:交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龙成柳
↑8月5日晚,广东交警在广州、东莞两地的执勤执法点开展夏季整治百日行动。
“您好,请出示驾驶证、行驶证……”8月5日晚,广州天河区冼村路附近,一辆小车在执勤交警的指引下缓缓停在一旁,配合检查。南都记者注意到,当天23时40分至50分许,在该执勤点,连续两名司机接受了毒驾检查,均显示正常。
深夜里的执勤点只是广东交警的一个缩影。据了解,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6月底至9月底,广东交警持续开展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行动开展至今,全省共查处7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9万余宗,其中酒驾醉驾16425宗,“两客一危一货”、6座以上小客车等车辆“三超一疲劳”等重点违法7.7万余宗,消除了一大批违法肇事隐患。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3.31%、10.61%。
严查酒驾醉驾等重点违法行为
8月5日晚,南都记者随警走访东莞市中堂镇江南执勤点、东莞市麻涌镇太步路古梅酒店执勤点、广州天河区冼村路某执勤点,了解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开展情况。
南都记者了解到,执勤点交警重点查处酒驾醉驾、毒驾、非法改装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在东莞市麻涌镇太步路古梅酒店执勤点,几名执勤交警站在路旁,为路过车辆进行酒驾检测。不久后,一辆白色轿车在夜幕中被拦下,司机穿着拖鞋下车接受检查,并被处警告。当晚,一辆非法改装的越野车在广州天河区冼村路某执勤点也被拦下,并接受检查。
据了解,行动开展以来,广东交警加大对高速公路、国省道、城市道路、农村公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在开展夏季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方面,全省每周五、周六、周日开展统一行动,全警动员、全警上路,特别加强后半夜至凌晨时段的警力部署,综合采取警种联合、异地用警、机动巡查等方式,严厉打击酒驾违法。
在开展夏季公路易肇事易肇祸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面,广东交警紧紧围绕“人、车、路、企、事”五大要素,通过数据分析、实地走访等方式,全力消除风险隐患,各地公安交警还依托检查站、执法站,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县乡公路关键节点,增设临时执勤点,组织机动警力深入农村地区开展流动执法,严格查处“两客一危一货”、6座以上小客车等车辆“三超一疲劳”重点违法行为。
为全力确保夏季高温天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公安交警通过大数据研判梳理出高风险嫌疑车辆,开展精准查缉专项行动。 目前,省厅交管局已先后分两批次向全省推送涉嫌拼车包车超员载客、“双违”、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的高风险车辆3374辆,近半个月以来,已精准拦截检查1233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公安部交管局通报的23台涉嫌伪装运输危险货物普通货车,广东在7月25日至29日5天时间内已拦截检查21台。
各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规格组织发动,将百日行动作为下半年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最重要的工作和“一把手工程”来抓。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成立百日行动工作专班,启动“七个一”工作机制,即:每周研判1次、每周通报1次、每周调度1次、每周全省统一行动1次、每周督导检查1次、每月宣传1次、每月曝光1次。
值得一提的是,百日行动正值暑期暑汛、夏收秋种时节,结合不同阶段的交通出行特点,广东交警分波次、有重点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多渠道曝光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和新增终生禁驾人员;围绕农村“一老一小”、务农务工人员、摩电驾乘人员等重点群体,组织各地交警深入农场田园、劳务市场、用工企业开展专题宣讲,特别是对务农务工群体、雇主、驾驶人加强“点对点”警示,普及农村地区安全出行常识。
各地开展“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活动,通过道安办等部门推动各县区、乡镇政府落实配置农村“大喇叭”工作。在全省500多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和2万余个行政村,广东交警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及发放交通安全折页等形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
出品:南都即时
采写:南都记者 敖银雪 通讯员 粤交警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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