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2 21:29:08来源:法律常识
子女抚养问题之四:离婚后,如何变更子女的抚养权,把孩子“要回来”?
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可以变更的。比如说,离婚时,抚养权归女方。后来,女方的情况发生变化或者出现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比如虐待子女、不让子女上学等】,为了维护子女的利益,男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把孩子“要回来”。自己直接抚养。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抚养权的变更有两种方式:
(一)协议变更。
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权【注:法释第57条】。但是,协议变更抚养权也不是任意的,也要遵循“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不能损害子女的利益。如果子女已经八周岁了,还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变更,父母也不能随意变更。
父母协议变更子女抚养权,是否必须经过法院确认。我认为没有必要。只要双方没有争议,父亲或母亲把子女自行带走就可以了。
(二)诉讼变更
在无法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况下,父亲或母亲只能通过诉讼变更子女抚养权。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一般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注:法释第56条】:
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③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不管是协议变更还是诉讼变更,抚养权变更后,都应当重新确定子女的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都应当重新确定子女的探视方式,既要保障对方的探视权,又要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
(三)与抚养权变更密切相关的两个问题:
①抚养权变更后,夫妻一方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迁移子女的户口。
子女的户口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没有必然联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男方,并不意味着子女的户口就必须落在男方的户口本上。子女的抚养权归女方,也不意味着子女的户口就必须落在女方的户口本上。因此,子女抚养权变更后,并不是必须迁移子女的户口。
在司法实践中,抚养权变更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通常希望将子女户口迁至自己的户口本上,其原因有二个,一是出于感情因素,很多人觉得只有将子女的户口和自己的户口落在一起,这才是真正的有了抚养权。如果子女人户分离,心里感到不舒服。二是为了子女上学、生活、工作的方便。
子女抚养权变更后,子女户口的迁移很简单。即使另一方不配合,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带着自己的户口本、离婚证、子女抚养权变更的判决书,也可以自行去户口管理部门迁移子女的户口。
②抚养权变更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擅自改变子女姓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在子女成年之前,子女的姓名应当由父母共同决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决定或变更子女姓名。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如果想变更子女姓名,必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如果擅自单方面变更子女姓名,就构成侵权,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恢复子女原来的姓名。
注:本文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法释”】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的司法实践,对于人们普遍关注的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分析说明,共涉及十五个问题,即:
1、离婚时,法院如何决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2、离婚时,婚外情、家庭暴力等行为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否有影响?
3、离婚时,夫妻双方都不主张子女抚养权,法院怎么裁决?
4、离婚后,如何变更子女的抚养权,把孩子“要回来”?
5、离婚时,法院如何决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
6、离婚时,是否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抚养费?
7、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参加兴趣班、辅导班的费用,可以要求另一方分担吗?
8、离婚后,物价上涨了,能否要求夫妻另一方增加子女抚养费?
9、离婚时,夫妻一方不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离婚后能反悔吗?
10、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承担子女上大学、出国留学费用,离婚后能反悔吗?
11、夫妻一方不按时支付子女抚养费,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吗?
12、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后,是否可以向未履行抚养义务的父亲(或母亲)追索抚养费?
13、夫妻分居期间,能否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14、男方受欺诈抚养的子女系女方与他人通奸所生,是否可以要求女方返还抚养费?
15、子女上大学、出国留学的费用,父母应当负担吗?
【作者:刘维昭,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