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2 22:13:14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一名女子在微博上哭诉,称其长期被一名男子骚扰,在多次报警后,公安机关认为没有发生事实不予处理。目前网上有朋友认为该女子在炒作,我们本文不研究当事人是否炒作,如果我们平时在被骚扰或者遭受其他侵害的,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文将教大家如何处理。
很多情况下,骚扰的行为包括恐吓、辱骂他人,根据《刑法》的规定,辱骂、恐吓他人的,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寻衅事罪。根据司法解释,严重影响他人工作、生活的,就属于情节严重。
此次,该女子长期别人骚扰,且不论实施骚扰行为的男子是否会构成寻衅滋事(可能情节不算严重),但是,起码已经有犯罪事实。有没有犯罪事实?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是两回事,受害人多次报警而公安机关不予处理,值得商榷,
即使没有犯罪行为,但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发送侮辱恐吓信息干扰他人生活的,应当处以行政拘留或者罚款。
在此,笔者教大家,怎么样进行报警。先收集证据材料,再写一份“刑事控告状”,然后到派出所进行报案,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凭证,例如报警回执。在派出所报警后,如果你感觉公安机关不会立案,那么回来之后,将证据材料、控告状,通过快递的方式寄送到“区公安局”,建议使用EMS,注意保留好相应的快递底单。下图是控告状模板。
对方实施恐吓、骚扰行为,我们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没有证据的话,没有人会理你。怎么样进行取证呢?收集对方身份信息很重要,你一定要提供对方的身份信息,起码要有名字。在与对方沟通的过程中,尽量套取对方的详细信息,除名字外,最好能拿到电话号码、微信号码等信息。
双方的聊天记录尽量保存好,没有的谁也帮不了你。与对方打电话,一定要电话录音。如果是当面实施恐吓、侮辱行为的,建议进行录音或者拍摄视频。
我们前面讲了去派出所报警,又或者发送快递去公安局报警,如果公安机关不处理怎么办?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既不是刑事案件,也没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会不予立案,现实中很多的公安机关,为了不承担责任,不会出具书面的结果,这样的话,导致受害人求助无门。
如果公安机关不予处理,我们可以将材料寄送给上级(市级)的公安机关,也可以将材料寄送给同级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在这里笔者不展开讨论。
如果只是一般的辱骂、骚扰,没有威胁到人身安全的,可以考虑走民事途径解决。民事途径虽然没有什么约束力,但是,这样做会对侵权人施加心理上的压力:“如果继续实施侵权行为,将会承担一定的责任。”去法院起诉的话,类似案件诉讼费比较便宜,另外,现在很多法院都有完善的诉讼指引,一般人都可以自己去起诉。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被骚扰、辱骂,都选择忍让,但是这样会助长侵权人气焰,使得对方变本加厉。我们可以选择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报警、申诉、起诉都会有不错的效果。当然了,如果只是一次两次的受到侵害是可以忍让的,但是像本文中的女子那样,遭受近半年的骚扰,必须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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