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4 02:50:08来源:法律常识
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美国律师事务所为投资银行提供服务的业务剧减,为私募股权基金业服务的业务突飞猛进,有的律所工作模式也变了。但不管潮流怎么变,律所经营有一点一成不变:归根结底,创收的合伙人首先是推销员。
资本驱动的创新洪流滚滚向前,美国律师事务所也被裹挟着一路向前。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通常比较保守,本无意标新立异。客户遇到问题才会找律师,如果客户没有问题,律师也会假设发生问题。律师问题意识过强,不会轻易相信谁又发现了新大陆,律所也不会刻意追求天翻地覆的搅局式业务创新。但律所再硬气,也硬不过客户:客户变了,律所也必须变。
在资本市场的食物链中,律所位于金融机构之下,随各路资本此消彼长。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美国律所的竞争格局就随资本进退而变,柯兰&埃利斯律师事务所(Kirland&Ellis)就是个突出例子。柯兰所总部在芝加哥,10年前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各占一半,但到了今年,其业务主要为私募股权基金和并购业务提供服务。该所自称客户中有400多家是私募股权基金,诉讼业务收入仅占总收入的四分之一。
柯兰所的私募股权基金业服务业务突飞猛进,是水涨船高的结果。比如,Vista Equity Partners是柯兰所的老客户,这是一家侧重技术领域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10年前仅管理10亿美元资产,但今年管理的资产达460亿美元。私募股权基金头面人物斯蒂夫.施瓦茨曼(Steve Schwastzman)因而志得意满,顾盼自雄。这位黑石集团创始人2018年的家产为124亿美元,向麻省理工学院捐赠了3.5亿美元,2019年又向牛津大学云捐赠1.5亿英镑(牛津大学有史以来得到的最大一笔借款),风头堪比比尔.盖茨(盖茨向剑桥捐款2.1亿美元)。
私募股权基金在前行,投资银行则在后退。2008年前,美国资本市场是投资银行称雄,但金融危机之后投资银行受到更严格的监管,传统投资银行业务受到重创,为投资银行提供服务的律所的业务自然剧减。这么看来,柯兰所能做大做强,是顺水行舟,而那些私募股权基金业务较弱的律所要跟上潮流,就必须在转型方面狠下功夫,发挥主观能动性,争抢业务。当然,柯兰所也在发挥主观能动性,挖人拓展业务便是最生动的体现。比如,柯兰所从世达所(Skadden Arps,Slate,Meagher&Flom)挖来了上市公司并购业务明星律师戴维.福克斯。明星加盟不仅直接带来业务,还可以带来很好的声誉,也间接带来了业务。柯兰所也确实抢到了很多法律业务,其中两单是Birstol Myers Squibb以900亿美元收购Celgene、Danaher以210亿美元收购通用电气的生命科学部门。
就利润而言,律所的金融业务并不一定强于诉讼业务。金融法律服务是密集型劳动,干活的律师多了,利润自然会摊薄。相反,诉讼业务靠个人技巧和魅力,主诉律师以一当十,甚至是单打独斗。但柯兰所的诉讼业务减少,却仍能做到收益、利润双提高:收入由1994年的14亿美元增至2018年的37亿美元,利润由7.20亿美元增至21.7亿美元,股权合伙人按股权分钱,2018年平均每人分得500万美元。
但凡做大做强某个事业,必须有灵魂人物。柯尔所高歌猛进,灵魂人物是杰佛利.黑默斯(Jeffrey Hammes)。黑默斯1985年从美国西北大学毕业之后便进入柯兰所,1991年被选为该所全球管理执委会主席。此人雄才大略,率领律所从一个台阶登上又一个台阶。原先很小的伦敦分所,迅速扩充到300多位律师。黑默斯还亲力亲为,到加利福尼亚州创建两处分所,2007年到香港创建分所,把业务拓展到亚太地区。
柯尔所兴旺发达,难免有人羡慕嫉妒恨,非说该所的发展模式是兔子尾巴长不了,理由是如果私募股权基金时运不济,就势必要走下坡路。但柯尔所的好汉们对此嗤之以鼻,说是私募股权基金兵强马壮,有2万亿美元的现金尚未出手,前途不可估量。
也有人批评柯尔所改变了律所的传统工作模式。传统律所的经营模式是,合伙人按资历平分利润,大家团结互助。科尔所则另辟蹊径:合伙人按各自创收分配,多劳多得。这种做法的好处是可调动合伙人的积极性,个个争先恐后,以一当百。柯尔所注重提拔年近40岁的律师,不像传统律所那样按部就班,论资排辈。40岁左右的律师正当打拼之年,有经验、有干劲。但是,律所如此按劳分配,合伙人很容易各自为战,离心离德,甚至互挖墙脚,甚至落井下石。若是如此,则很可能把一个君子同而又合的行业变为不同不合,甚至将其变为一个只有小人没有君子的地方。
不管潮流怎么变,美国律所经营有一点一成不变:归根结底,创收的合伙人首先是推销员。笔者就遇到对此感触良多的两位华裔律师合伙人。一位说,在任何一家律所干都无所谓,反正都是推销业务,销售肥皂粉也照样谋生。另一位则表示自惭形秽,说是在读大学打工时街头卖东西就不如另一位同学:同样的商品、同样的价格、同样的推销地点,卖出去的商品就不如人。的确,推销在美国是一件头等大事。阿瑟.米勒的名剧《推销员之死》历经半个多世纪仍能打动今天的美国观众,就是因为美国人都是推销员。从总统到律师,乃至贩夫走卒,大家都是推销员,都必须卖力地推销自己。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来源: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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