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4 07:31:15来源:法律常识
4月28日
五华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了两起
偷越国(边)境案
2020年8月14日,曾某某为牟利,在非法取得多名偷渡人员欲出境的具体信息后,与徐某某、林某某、饶某某合谋,驾车从昆明将17名偷渡人员运往临沧,下一步欲偷渡到缅甸,在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1年4月28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对曾某某等人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及邱某某等偷越国(边)境两案公开开庭审理。审理过程中,曾某某、林某某、徐某某、饶某某等多名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表示认罪认罚。
本案将择期公开宣判。
法官提示
偷越国(边)境是违法犯罪行为,偷越国(边)境后果很严重。需要出入国(边)境,应该严格遵守国(边)境管理法律法规,办理相关出入境手续,通过合法途径出入国(边)境。开放不忘警钟长鸣,发展更须强边固防。在改革开放的时代浪潮下,保卫国(边)境安全尤为重要。特别是疫情当前,我们应当遵纪守法,全民协力,共克时艰。
来源: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责编:李佳怡
编审:吴晨萍
终审:李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