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04:22:55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看到了一名当律师的特斯拉车主,把维权的女车主告上法庭了。理由是女车主以特斯拉“刹车失灵”开始维权后,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被误导,将特斯拉和“刹车失灵”联系在了一起,并因此对其他特斯拉车主进行了善意或恶意的问候、讥讽、嘲笑,甚至人身攻击。当然理由是很多,合不合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看了这编新闻,感慨很多。律师本该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他们会以实事为依据,尊重法律准绳;他们会用强烈的职业操守,去研究证据,不会因为经济利益的驱动或者为了个人的目而故意扭曲事实,不会违背普通大众的社会价值观;他们会诚实守信,维护自身行业在社会的公信度和商誉,对自身的律师事业保持着敬爱、保持着忠诚、遵守着基本的法律准则及社会公德;更会坚信,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群众安全与利益的良方,更是国家管理的良好工具。
作为法学专业的人士,必经过了法学理论的教育,从事了律师职业,也必定有了法律实践的基础,但身为法律界的专业人士,在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滞后于智能汽车的发展,这一最基本的实事,为何要选择视而不见?车载智能系统在现有国内没有专门检测的机构,这一特定条件也选择视而不见?所有行车数据是加密并存储在特斯拉的服务器上,这一现实也视而不见?所有维权车主基本都碰到了拿不到行车数据这一事实也视而不见?车辆行车数据的所有权到现在为止没有法律界定的情况下,特斯拉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这一事实也视而不见?在这种情况下来跟维权车主谈证据?这不是律师,这是流氓才能干的事。
一个律师可以,以别人维权导致了自己被歧视等理由起诉维权车主,假如日后证实了特斯拉汽车是存在质量问题的。那么,按该律师的逻辑,是不是到时候其他车主也可以,因为律师说的特斯拉的车没有问题,影响了自己的判断,导致自己置身于风险之中等理由而起诉该律师? 韶关的事故已经引起的公安部的极度重视,并已经派出了调查组前往调查,作为法律界的专业人士,难道不是应该等个水落石出,有了结果,再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采取行动(本人对这份起诉书极度反感,这里说采取行动,是为了能避免该律师日后被打脸,而写的说辞)?在逻辑是相通的情况下。如果最终的调查结果,证明了特斯拉是存在问题的。那么,律师行业的其他工作者,是不是可以,以该律师无故维权,起诉了维权的车主,导致了整个行业被歧视等原因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