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21:36:54来源:法律常识
7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工作的通知》,规定律师查询企业书式档案,可以不再需要法院立案证明。换句话说,未来律师可仅凭律所和律师相关证明文件,即可查询企业内档。此项《通知》意味着国家对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充分保障,彰显了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
2020年7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工作的通知》(登注函字[2020]157号),第一条规定,“律师出示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承诺书,可以进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
这个简单通知,其中蕴含重大意义,因为以前,无论是企业之间互相调查信用,还是律师接受客户委托查询企业情况,如果没有法院立案证明,就只能查询企业的注册资金,实缴资金或地址等简单数据,不能了解企业详细资料,例如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这些重要内容才能真实,全面反映企业信用情况。
由于不能详细了解对方信用情况,导致企业间交易总有较大怀疑,中国企业信用制度长期处于低水平运行。
何为“书式档案资料”?《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第5条第3款规定,“书式档案资料的查询内容包括核准登记企业的全部原始登记档案资料。”
企业工商登记信息可分为两类,企业基本情况(外档)和除企业登记档案基本资料以外的其他企业登记档案(内档)。
1. 外档主要包括:
企业名称、注册号、住所(注册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成立日期、状态、年检情况、登记机关、股东或出资人情况等。
对于企业外档查询,可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上查询到基本的信息,个人持有效证件(身份证)也可到工商部门查询。
2. 内档主要包括:
① 企业开业登记材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章程、合同、委派书、聘任书、房屋租赁协议、验资报告(验资证明)、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决议等。
② 企业变更登记材料:变更登记申请书、修改后的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或决定等。
③ 企业注销登记材料:注销登记申请书、法院破产裁定书、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或决定、清算组织及清算报告等。
④ 企业年检材料:年检报告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审计报告等。
⑤ 监督管理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企业限期整改通知书等。
企业档案分为外档和内档,这次开放的书式档案,应是指内档,包括了企业的全部登记详细信息。
简单一点理解,以前没有法院立案证明,律师只能查询外档,即简单版,不能查内档,详细版,了解不到企业全部情况。现在去掉了这个很严格的限制,意义重大。
另外,以前仅靠查外档的简单信息,只能确定某个同名同姓的人投资了若干公司,不能证明你是你,现在允许查询内档,里面有股东,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信息,可以准确判断公司的股东,法人的真实身份,避免发生鱼目混珠的情况。
当然,由此也可能引起个人身份等隐私信息外泄,这是需要注意和解决的新问题。
但是,市场监督总局登记注册局的最新规定,充分保障了律师的调查取证权,彰显了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作为执业律师,我们也应当珍惜自己的执业权利,遵守国家法律规定、职业道德以及执业纪律,依法保守当事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只能依法使用所查询的企业档案资料,而不得非法泄露或公开所查询档案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相关信息。
否则,不仅个人会受到行业惩戒以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也影响和败坏了律师的执业形象和执业环境。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工作的通知》
登注函字【2020】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登记注册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做好企业登记档案资料的查询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当前社会需求,现就查询企业登记档案资料工作通知如下:
一、律师出示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承诺书,可以进行书式档案资料查询。
二、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鼓励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等证件登录各地档案查询系统进行线上查阅、下载;鼓励查询人员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企业基本登记信息查询。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修订进程,适时启动《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工商企字〔1996〕第398 号)的全面修订工作。
附件:企业登记档案查询承诺书(模板)
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
2020年7月13日
附件:企业登记档案查询承诺书(模板)
申请人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承诺不侵犯他人隐私、商业秘密等在先合法权益,仅限于查询与承办法律事务相关的企业相关信息。
三、因本人非法泄露所查档案所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相关信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申请人签署:
年 月 日
这里写机构名称以及日期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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