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22:42:41来源:法律常识
承办律师:王维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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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101201711966903
职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时刻谨记自己肩负重任!
孙子兵法有云:“知已知彼,百战不殆。”大意是,若能做到既了解敌人也了解自己,即便历经百战也不会陷入危险境地。如何将这么厉害的兵法运用到办理征地、拆迁案件中呢?最好的方式无疑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当事人李先生兄妹两人的房屋坐落在浙江省台州市某区农村集体土地上,因项目建设需要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没有张贴征地公告、安置补偿方案的情况下,村委会就天天催促村民签字领土地补偿款。李先生虽对拆迁法律知识了解不多,但也知道征收农民土地需要有政府部门的书面文件,现在连国家规定的土地补偿标准都不清楚,怎能莫名其妙将土地征走呢!李先生曾多次要求征收部门,出示征地相关的手续、材料,却迟迟得不到回复。
为了弄清楚土地征收的合法手续、土地补偿标准,李先生决定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经他人介绍,找到了专门处理征地拆迁行政案件的王维雪律师。在王维雪律师详细分析和耐心解答之下,李先生才明白作为征地农民是有知情权的,而且公开征地批文、征地公告、安置补偿方案等属于政府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现在征地部门不公开征收过程相关内容,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获取。于是,王维雪接受李先生兄妹的委托,帮助他们启动信息公开法律程序。
王维雪律师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二)项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不因征地而降地。要保证依法足额和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 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根据上述法律规章的规定,区政府是本次征收及补偿的责任主体,王维雪律师指导李先生等人向区政府申请信息公开。
区政府作出的答复是土地征收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已经对外公布,如需再次查询请到xx官网查询。王维雪律师根据多年办案经验,以预估到区政府会敷衍了事,于是立即指导李先生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法院支持了王维雪律师的代理意见,案件胜诉。最终区政府依照法律规定,将土地征收公告、安置补偿方案及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以李先生等人要求的形式进行了公开答复。
王维雪律师提示广大被征地农户: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一种非常快捷、高效的维权途径,如果运用得当,对于案件的整体推动,往往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通过合理、巧妙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既能充分保障自身的知情权,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分析取得的信息,从而揭开拆迁方在征迁过程中的层层“面纱”。但同时,信息公开也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要求,比如所需信息是否属于政府公开的范围,由哪一个行政机关负责公开,以及信息内容的具体描述等等。如果缺乏过硬的法律知识,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熟悉,盲目的去申请信息公开,那么很可能会浪费宝贵的维权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