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5 23:28:33来源:法律常识
编者按:奋进新征程,汇聚榜样力量;建功新时代,彰显典型担当。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了“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2022安徽司法行政典型事迹展播暨年度榜样人物评选活动。本报开设“身边的榜样”2022安徽司法行政系统典型人物事迹展播专栏,持续刊发典型人物事迹,全面展示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不断激发广大干警奋斗热情和担当精神,以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个人名片:
陈国利,男,1982年生,中共党员,现任马鞍山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
所获荣誉:
2021年,被马鞍山市委市政府授予“马鞍山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以法为器,敢于说“不”善于说“行”,陈国利为行政权力规范使用把好关;明知难为而为之,不破法规破常规,他牢牢守住公平与正义的底线,以一腔赤诚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扫清“绊脚石”。
让监督“长出牙齿”
2020年,陈国利转岗到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面对新职责、新任务,他锚定“让执法监督有力度、让便民惠企有温度”的目标,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以服务型执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执法监督工作的重点、难点。陈国利将落实“三项制度”细化为38项具体可评价的指标,创新执法案件评查及反馈方式,变点对点线上反馈方式为面对面集中通报“问题案卷”。既评选十大优秀案卷,也通报十大不合格案卷,并纳入年度考核,让监督“长出牙齿”、更有力度。与此同时,他还在全省率先建立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公布指导案例,有力解决了执法尺度不一致和“同案不同判”问题。
陈国利(中)参与知识产权保护研讨。
在“功成不必有我”的信念指引下,陈国利展现出“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全市行政执法质量持续提升,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从2019年的23.8%持续下降至2021年的13.62%,低于全省5.17个百分点,行政执法案卷连续三年在全省案卷评查中获评优秀。
甘当“金牌店小二”
一马当先,奋力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近年来,马鞍山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新发展新定位,陈国利打造具有马鞍山特色的“三单一库”服务企业新模式,让行政执法更有温度。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累计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2411次,受到办事群众和企业的普遍欢迎。
集中发布多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清单涉及13家单位234个执法事项,免罚领域全省最广、免罚事项全省最多。半年来,依法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免罚400余起。
陈国利为行政执法单位讲授行政处罚法修订要点。
创新制定企业行政合规清单,通过大数据分析,列出执法监管中的“高频”违法行为及其表现形式,编制出全省首份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实现从事后“免罚”到事前“避免罚”的重大转变。
组织编制服务企业典型案例库,收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典型案例、行政执法指导案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典型案例,通过具体案例进行示范指导,最大限度免除执法人员适用“三个清单”的后顾之忧。
传播法治“好声音”
陈国利是法治工作“多面手”,先后从事过司法审判、复议应诉、行政立法、合法性审查等各项工作,他干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在每个岗位都成为行家里手,先后获得全国行政复议理论研究征文一等奖、全省依法行政知识竞赛个人一等奖等。
因为业务精湛,陈国利获聘市委讲师团特约讲师、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先后深入机关、高校、企业、乡村,宣讲民法典、法治政府建设等70余场,他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好了新时代行政执法监督故事。
以法为业 树起一面旗
个人名片:
唐开发,男,1985年生,中共党员,现为安徽始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
所获荣誉:
2019年,被评为第四届安徽省优秀青年律师;
2021年,被评为安徽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循着法治的足迹,擎起鲜红的党旗,唐开发每代理一起案件,每开展一次讲座,每组织一次公益活动,都努力树起一面先锋模范旗。
党建带所建凝聚向心力
2019年,经池州市律师行业党委批复,安徽始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设立。唐开发被任命为党支部书记,承担起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重任。
为充分发挥党建促所建、所建促发展的作用,唐开发创建了“始于初心、终于信仰”的律所党建品牌,确保律所发展始终坚持党建统领。同时,为壮大党员律师队伍,唐开发鼓励年轻律师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通过定期组织模拟法庭、青年律师座谈会、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培养年轻律师。经过三年的发展,支部配备了标准化党员活动室、远程电教室、会议室等活动场所,党员规模也由最初的3名党员发展为8名党员、2名预备党员,以及1名党务工作者,并先后荣获池州市“双比双争先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全省律师基层党组织示范岗”等荣誉称号。
唐开发带领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学习党史知识。
“党建工作越做越实,党员律师的精神面貌就越来越好,凝聚起共同奋斗的向心力。”看到这些可喜的变化,唐开发的干劲也越来越足。
为七旬老人解余生之忧
2020年初,年逾古稀的陈大娘名下房产被征收拆迁。由于其儿子意外去世,陈大娘既承受着丧子之痛,又面临着被拆迁房产重新分配以及遗产继承问题,这中间的法律关系可谓是错综复杂。陈大娘因此找到唐开发求助。了解案情后,唐开发收集固定证据,详细分析案情,多次召集所内律师就案件进行讨论,确定了诉讼方案。
唐开发与同事梳理代理案件法律关系。
征得陈大娘同意后,唐开发作为代理律师向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拆迁协议无效,重新进行安置。为了妥善化解矛盾,唐开发多次与法院、政府以及对方代理人进行协商。在他的努力下,各方达成行政调解协议,对陈大娘的拆迁房产进行重新分配,其儿子的遗产继承问题也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进行了司法确认。案件的顺利解决,维护了陈大娘的合法权益,免去了其余生之忧。
公益路上传递爱与温暖
有一分热,就发一分光。为充分履行律师的社会责任,唐开发积极组织公益活动,营造了立足岗位为民办实事的良好氛围。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唐开发号召全所律师、行辅人员捐款捐物,得到大家响应。据统计,安徽始信律师事务所向东至县胜利镇楼阁村、青阳县新中村等地捐款捐物共计4万余元。同时,他还主动报名参与社区志愿活动,下沉一线,发放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汇编和法律服务工作指引。在复工复产的关键节点,他作为池州“青年法律帮帮团”成员,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
平日里工作再忙,唐开发也会定期走访社区,开展普法活动,解答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近年来,他多次前往翠屏苑社区、永明社区、碧岩社区等村居,慰问困难群众,送去关心和温暖。
“难不倒”的女司法所长
个人名片:
黄静如,女,1989年生,中共党员,现任合肥市瑶海区司法局三里街司法所所长。
司法所是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处在法治为民的前沿一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任务不少,难题不小。黄静如是一名“85后”司法所长,她的身上有股执着的韧劲,在她心里,千难万难,扎根群众就不难。
忙碌的“陀螺”不停歇
“过段时间,我们将接收一名‘三假’刑满释放人员”(假姓名、假地址、假身份)作为安置帮教对象。今天我们一起讨论一下针对他的帮教措施。”4月22日11点,刚结束防疫卡点的值班,黄静如马不停蹄赶回所里和同事们开会研究工作。
这样的状态,是黄静如工作的常态。2018年9月,黄静如担任合肥市瑶海区司法局三里街司法所所长。进入新角色,她从头开始学习。“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抱着这样的态度,很快,她便熟练掌握各项业务要领,有条不紊地推进工作。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除了日常工作外,黄静如坚持在防疫卡点值班,尤其是今年3月合肥市疫情反弹,她化身“大白”,积极参与全员核酸检测信息登记。有时候一坐就是七八个小时,她不敢喝水、不能去上厕所。换班之后,她顾不上疲劳和辛苦,旋即回所处理工作。
“说事点”解忧烦心事
2021年夏天,辖区七十多岁高龄的徐某某找到司法所请求调解纠纷。他自家老屋被相邻拆旧公司误操作,造成房屋墙体开裂。恰逢雨季,严重的裂隙不仅导致徐某某一家无法正常居住,电器、家具也损失很大。
黄静如化身“大白”参加区域全员核酸检测信息登记工作。
黄静如多次实地查看徐某某家房屋的受损情况,拍摄现场照片;联系第三方建筑单位,请专业评估人员估算受损情况以及修复可行度;她还和属地社区调委会的成员一起,针对调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预判、做好预案。经过长达3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慢慢打开心结,降低诉求,最后达成调解协议,徐某某一家的困境得以解决。
为积极发挥调解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2021年11月,黄静如在辖区元木北苑小区牵头成立全市首个“左邻右舍”百姓评理说事点,融合司法所、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阵地,整合法官、律师、公安民警、人民调解员等人员,用最小成本解决居民群众的烦心事、急难事。成立至今,说事点收集群众反馈的关于遗产继承、子女赡养、房屋漏水修缮、冬季消防安全等各类矛盾纠纷135件,调解解决133件,接受法律咨询76起。
创新普法按需“上菜”
2020年第十二期《求是》杂志刊发的文章中有一张配图,展现的是合肥市瑶海区人大代表走进辖区校园开展“民法典知识进校园”活动的场景。这场活动的策划者正是黄静如。
黄静如(左一)在辖区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基地开展国家安全教育。
新时代的普法工作从“大水漫灌”走向“精准滴灌”。黄静如针对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等不同群体,策划组织提供个性化普法宣传“产品”。比如,在凤阳一村社区快乐家园儿童俱乐部,由她积极打造的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基地,重点关注流动儿童的成长与教育。“我们在基地打造了全市首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悦读林’,搭建文明小喇叭微信平台,为新一代‘城市人’提供学习、交流的梦想港湾。”黄静如谈论工作的样子,眼睛里闪烁着明媚的光。
愿做医患纠纷一剂“良药”
个人名片:
王振华,男,1952年生,中共党员,现任滁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所获荣誉:
曾获得“滁州市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
9年,开出552张“药方”。自2013年7月王振华受聘于滁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他就致力于消弭矛盾,修补医患关系、重建医患信任,用法理情在医患之间架起一座“连心桥”。
用耐心换取理解
医患纠纷,轻则口角之争,重则拳脚相加。每当接到调解任务,无论是节假日,还是深夜,王振华都会在第一时间抵达现场。
王振华(右二)在组织医患双方调解。
2014年正月初六晚上,某医院发生一起死亡案例,死者家属与医院产生冲突。王振华接到电话时,正在与家人聚餐,他二话不说放下碗筷,冒着纷飞的大雪,赶往事发现场组织医患双方调解。可当到了现场却发现,死者家属情绪冲动,拟采取过激行动。为了平息事态,王振华带领几位调解员连续三天守在现场,耐心细致地做患方的思想工作。王振华的坚持打动了患方家属,他们同意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后接受调解。一场有可能激化的矛盾,在王振华的耐心疏导下,被掐灭了“火星”。
用真心赢得信任
调解不是冷冰冰的走程序,而是面对面、心贴心的交流。每一次介入调解,王振华都会认真倾听医患双方的陈述,尤其注重患方的情绪和思想动态。
2019年7月,某民营医院为一名妇女进行子宫肌瘤切除过程中,误将其膀胱刺穿,造成膀胱阴道瘘的不良后果。后来,该患者转入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了膀胱阴道瘘修复手术,至2020年3月才治愈出院。患方要求民营医院给予赔偿,但该医院总是推卸责任。
王振华对患者的遭遇报以同情,多次找医方沟通,指出问题所在,终于让对方的态度“软了下来”。最终,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确认了医方的过错责任。经调解,医院赔偿患者20余万元,依法维护了患者合法权益。
用恒心破解难题
医患纠纷化解之难,难在涉及专业的医疗知识,难在就诊信息不对称,难在患者对医疗机构的猜疑。王振华本着迎难而上的作风,化解多起重大疑难医患矛盾。
王振华(左一)为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
2018年7月,湖北省荆州市一名来滁打工者,遭遇车祸后送往一家医院救治,救治过程中医方存在过错行为,没有挽回患者性命。其后,患者家属一行人来到滁州找医方讨要说法,但又坚决不同意做尸体解剖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按照相关规定,医疗纠纷在没有鉴定结论的前提下,医调委促成赔偿的最高上限为10万元。考虑到患者家属来滁多有不便,同时也为了防止事态进一步激化,王振华大胆创新,组织召开医学专家咨询会,讨论分析案情。经研究,得出结论:医方承担主要责任,赔偿患者家属26万余元。
事情告一段落,患者家属专程给滁州市医调委送来了感谢信,信里这样写道:“在这里,我们感受到了你们的热忱、关切,我们见证了创新、高效,我们体会到了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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