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找劳动纠纷律师,乌兰察布市律师咨询

时间:2022-11-26 00:21:10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中国青年报

23年前,包宏芳中专毕业后被分配了工作却一直未收到上班通知。23年来,没有上过一天班、没有领过一次工资,现在又被“从没上过班的单位”仲裁解除“纸面”劳动关系,包宏芳实在搞不清楚,这一系列“奇葩”经历究竟是哪里出了差错。

“你们通知我上班了吗?”“一天班没上,何来转正定级?”11月30日,在劳动仲裁开庭期间,作为被申请人的包宏芳多次情绪激动地拍着桌子质问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出庭人员。

被分配了工作却一直未通知上班,多年来,包宏芳为“找回”23年前分配的工作到处奔波,“我要工作”“我要追责”的念头成为她生活的重心。

女子23年前分配工作至今未有通知,“单位”仲裁解除劳动关系

11月30日,包宏芳向记者展示自己2019年到2020年期间,为“找回”工作到处奔波积攒的票据。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石佳/摄

近日,兴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解除与包宏芳之间的劳动人事关系。23年来,没有上过一天班、没有领过一次工资,现在又被“从没上过班的单位”仲裁解除“纸面”劳动关系,包宏芳实在搞不清楚,这一系列“奇葩”经历究竟是哪里出了差错。

毕业后被分配到县卫生局却一直未通知上班

包宏芳是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城关镇人,1993年,她通过高考,考入伊克昭盟卫生学校,就读于妇幼医士专业。她告诉记者,自己当年成绩还不错,“我就是喜欢学医,梦想当医生”。

1996年,作为一名“统招统分”的学生,在学校拿到“派遣证”的包宏芳,到兴和县劳动人事局报到。

女子23年前分配工作至今未有通知,“单位”仲裁解除劳动关系

包宏芳的介绍信存根。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石佳/摄

据兴和县劳动人事局《关于分配杨树清等三十八名大中专毕业生的通知》,当年同期被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共有38名,包宏芳等4名毕业生被分配到卫生局下属乡镇卫生院工作。

那时,包宏芳和其他毕业生一样,每隔十几天,就会到兴和县卫生局询问自己什么时候能上班。她记得,当时兴和县卫生局的工作人员薛凤岐说:“已接收,回家等通知上班。”

然而在老家等了多年,包宏芳迟迟没有等到通知。迫于生计,她从2004年开始到北京、张家口两地打工。她回忆说,穷的时候只买挂面不舍得买手擀面,“那时两块钱的挂面够全家人吃,买手擀面一个人都吃不饱”。

后来,包宏芳生了孩子,开了药店,生活稳定下来。然而她从来没有放弃过那份“工作”。从2004年到2014年,包宏芳在孩子暑假、过年回老家的时候,都要去问问有没有给自己分配工作。

没去卫生院上班却被“转正定级”

2014年,包宏芳偶然得知兴和县卫生局要分配一批大中专毕业生。她怀着希望从北京赶回家,看到兴和县卫生局通知栏上贴了一张大红榜,“上面有50多个人的名字,我一个个找了,没有我”。

包宏芳找到时任兴和县卫生局局长,被告知安排工作的名单中没有她,她的档案也没有。之后,包宏芳去兴和县人事局找档案,但对方反馈接收她档案的管理人员退休了,“无从查找,我的档案丢失”。

为了找到档案,包宏芳想了很多办法。在中专学校老师的建议下,她到乌兰察布市人事局找到当年的“派遣报到手续”。拿到手续后,她赶回兴和县人事局,“不到5分钟就找出了我的档案”。

包宏芳清楚地记得,档案中记载,她1997年被分配至县卫生局下属乡镇卫生院,2000年还有转正定级的工资表,定了二级,且明确了基本工资和津贴。包宏芳十分疑惑:“我都没有上班,谁给办理的转正定级?”

女子23年前分配工作至今未有通知,“单位”仲裁解除劳动关系

1997年兴和县劳动人事局分配文件中,包宏芳被分配至县卫生局下属乡镇卫生院。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石佳/摄

对于包宏芳为何能转正定级,11月30日,兴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应称,因为当年时任卫生局局长想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觉得农村孩子考上大学、中专很不容易,分配了工作没有工资,就给转正定级了。同时,兴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也承认当年“违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纸面”包宏芳在哪里丢失了?

为了找回属于自己的工作,多年来,包宏芳辗转找过兴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县信访局等部门,但一直无果。

据包宏芳提供的加盖有兴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的《关于包宏芳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兴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2019年7月26日回复称,经核查人社局文书档案,包宏芳已于1997年7月24日被分配到卫生局下属乡镇卫生院工作,且在2000年5月17日办理了转正定级。让包宏芳咨询现兴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未收到卫生局的工作通知一事。

女子23年前分配工作至今未有通知,“单位”仲裁解除劳动关系

兴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称,经核查档案,包宏芳曾被分配还有转正定级的文件。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石佳/摄

包宏芳怀疑假“包宏芳”顶替了自己的工作,她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自己曾找过兴和县卫生学校当年的校长、会计和出纳等,对方起初说卫生学校曾有一名“包宏芳”,也曾制作过包含“包宏芳”的工资表。她后来再去找,对方都以时间太久、记不清为由,不再证实,甚至不愿见她。

包宏芳曾就此向兴和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2019年12月9日,兴和县人民政府经审理查明不存在假“包宏芳”,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书。

决定书中,兴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答复称,包宏芳于1997年分配至兴和县卫生局,2000年转正定级,同年由兴和县卫生局分配至兴和县卫校工作。兴和县卫校于2008年撤销,所有人员调兴和县卫生局培训中心工作,2007年、2008年、2019年的调资表人员名单中均无包宏芳。

此外,兴和县公安局也称未出具任何关于包宏芳的证明文件。兴和县团结乡卫生院答复亦称,2014年至今,卫生院职工中没有包宏芳。

“从没上过班的单位”仲裁解除“纸面”劳动关系

11月30日,包宏芳坐在劳动仲裁法庭上被申请人的席位,她说:“我不想劳动仲裁,我要求上班,要求他们赔偿我的损失,我还要追究他们的责任。”

11月2日,包宏芳收到一纸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答辩通知书》,兴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解除与包宏芳之间的劳动人事关系,不予支付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确定1997年到2020年期间双方存在事实劳动人事关系且属于中止履行状态,双方不存在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无须为包宏芳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在兴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中写道,限于当时的通信条件,原兴和县卫生局及原兴和县下属卫生学校均没有通知包宏芳本人及其家属,导致包宏芳自1997年至今23年未上岗。

女子23年前分配工作至今未有通知,“单位”仲裁解除劳动关系

兴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开庭期间,兴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列举了1996年至今原卫生局(现卫健委)历任局长,以及当年分配到卫生院多名大中专毕业生的证词证言,说明限于当时的交通、通信条件,都是人找单位,要自己多次、积极到单位询问分配情况,“而不是单位找你,坐在家里等通知”,以证明包宏芳从未到卫生院、卫生学校上班,2000年到2014年,包宏芳也没有就工作安排一事询问过相关部门。

“上世纪90年代,乡镇卫生院没有工资,包宏芳不愿意来上班。”在开庭期间,兴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庭人员反复强调,当年包宏芳没有积极去找相关部门,可能因为没有工资不愿意上班。

对此,包宏芳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表示质疑:“我从来没有收到过上班的通知,也不知道在哪个乡卫生院上班。”她还说:“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人都没有工资?不用吃饭不用喝水?”

开庭期间,包宏芳用不标准的普通话反复叙述,1997年至今,自己为找工作,找了哪些部门、哪些人。她激动地问兴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庭人员:“我怎么没有找?”“我的档案去哪了?为什么不给我看档案?”“为什么我没去上班就给转正定级,工资哪去了?”

双方约定待调取包宏芳原始档案后,再次进行开庭。包宏芳的委托人游律师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档案是关键性证据,看到档案我们才能知道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包宏芳期盼还原当年事情来龙去脉的真相,迫切地想知道到底是谁“偷走了”她的工作。

兴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想要一个结果”。兴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依据仲裁意见,依法处理包宏芳的事情。

无论是哪一个环节酿成这一局面,包宏芳“缺失”了23年的劳动权利,是否应该予以补偿?

(原题为《谁“偷走了”我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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