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01:36:15来源:法律常识
“青海公安”微信号
黄某系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人。3月13日,黄某因涉嫌妨碍公务,被海东市乐都区警方强制带离执法现场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调查中黄某声称自己有身孕,现受到惊吓身体感到不适,出现了流产征兆。据此乐都警方当即决定送其到医院进行检查,遭到黄某断然拒绝,要求自行去医院。后黄某告知乐都警方,自己确因受到警方惊吓导致流产。
然而,3月18日,黄某却被乐都警方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对其执行拘留,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实真相是,3月13日,乐都区公安局奉命抽调15名公安干警,到洪水镇洪水坪村达佑养殖场大棚房拆除现场执行外围警戒任务。期间,上述当事人黄某以及张某某、张某、董某、剡某某不听现场执勤民警的劝阻,恶意辱骂执勤民警,强行冲入警戒线内,撕扯执勤民警,将执勤民警的脖颈抓伤,并驾车冲撞民警。据此执勤民警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将黄某以及张某某、张某、董某、剡某某进行控制并带至执勤车辆内。同时,联系辖区洪水派出所依法进行处置。
在洪水派出所,黄某反映自己怀有身孕,对此派出所民警立即告知黄某家属可以用警车或者联系120急救车将其送往医院,被黄某予以拒绝,黄某强烈要求自行开车前往医院,后黄某在董某陪护下前往医院。当天,黄某向海东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进行投诉,市公安局要求立即开展调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
3月15日,用户名为“阿蕾蕾蕾蕾蕾”的网民在新浪微博先后发布信息称“公安民警参与非法强拆、并在执法过程威胁、恐吓、殴打其家属,造成当事人流产。”剑锋直指乐都警方暴力执法造成了当事人流产的严重后果,意在要向乐都警方讨个说法。
乐都公安局本着对当事人黄某流产事件的高度负责,立即抽调了20多名民警就此展开调查,第一时间发现用户名为“阿蕾蕾蕾蕾蕾”的网民就是黄某本人,并通知其与警方联系,提供相关流产证据,尽快解决此事。但是黄某拒绝与警方面对面接触,声称由其律师全权代理,并称还没有找好律师。与此同时,乐都警方通过全面调查取证,发现黄某流产存在诸多疑点,涉嫌在网络上故意散布不实信息,当即通过通讯方式依法传唤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面对警方的传唤,黄某以在上海、北京为由拒不到场。对此,乐都公安局民警赶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派出所核实黄某、董某等人身份信息,在海石湾派出所的协助下再次传唤,黄某依旧拒不到场。后通过彩信的方式将传唤证送达至黄某、董某手机,并告知对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传唤将依法进行强制传唤。
3月18日,深知事实真相的黄某、董某迫于压力,主动到洪水派出所接受调查。事实上,乐都警方早已取得了足以证明黄某并无身孕的证据。3月11日,黄某在兰州安宁桃林路社区卫生服务站做B超检查时,显示双附件声象未见异常;3月12日在海石湾兰炭医院妇产科进行了心电图检查和清宫手术,由此显而易见,3月11日B超检查无怀孕迹象,3月12日又做了清宫手术,3月13日流产就无从谈起。并且乐都警方还了解到,3月13日,黄某确实到兰州市红古区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分医院做了B超检查,自述怀孕出现流产,但是检查结果显示双附件声象未见异常,故医院建议其进行抽血化验,进一步确诊其怀孕流产的情况,但是心中有数的黄某及其家属拒绝抽血化验,并于3月14日早上主动办理了出院手续。这一举动也彻底暴露了黄某身孕流产的猫腻,也给乐都警方研判黄某根本就没有身孕的调查方向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在铁的事实面前,原本想用流产在网上抹黑公安机关,掩盖妨碍公务违法行为,要挟公安机关给个“说法”的黄某最终捉鸡不成蚀把米,被乐都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违法行为行政拘留5日。同时,同案张某某、董某、剡某某涉嫌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
(原题为:《警察执法致当事人“流产”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