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02:33:53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泰安日报-最泰安
为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维护正常诉讼服务秩序,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工作要求,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温馨提示,建议市民疫情防控期间尽量选择网上诉讼。
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议市民优先选择线上方式参与立案申请、提交诉讼材料、信息查询、卷宗查阅、申诉信访等诉讼服务事项。市民可通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https://sd12368.gov.cn)、山东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http://lspt.court.gov.cn)、人民法院调解平台(http://tiaojie.court.gov.cn)、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在线办理平台进行诉讼咨询、查询案件进展等诉讼服务。与此同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议,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应尽量避免或减少以走访的形式反映诉求,有申诉信访需求的市民可以通过信件方式将申诉材料邮寄至泰安市泰山区望岳东路8号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或院长邮箱,邮编271000,或登录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提交申诉材料,或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反映诉求,或在当地法院信访部门办理远程视频预约并按时参加。
此外,市中级人民法院建议,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参与人与案件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尽量采取互联网开庭方式参加案件庭审。凡有中高风险地区、疫情发生地区(城市)旅居史、经停史的诉讼参与人,一律采取互联网庭审方式参与诉讼活动。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时参加庭审的可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或联系法官通过互联网开庭。
疫情防控期间,不建议旁听人员到法院旁听案件审理情况,可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网址:http://tingshen.court.gov.cn)进行观看,确需到庭旁听庭审的,应提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确需提交书面材料或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诉讼服务事项的,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和诉讼秩序规定,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配合安检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安检及人员信息登记等工作。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办理诉讼事项过程中,请遵守“单独办理、分散办理”原则,不得发生聚集交谈、喧哗、吵闹等行为;事项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如有其他诉讼服务需求或者其他诉讼服务事项需要联系、咨询,可拨打诉讼服务热线0538-12368;0538-6986049(立案、诉讼服务);0538-6986276(涉诉信访);0538-6986040(申请再审)。
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
山东移动微法院 微信小程序
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张汶宁】
本文来自【泰安日报-最泰安】,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ID:jr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