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00:32:53来源:法律常识
紧盯影响企业发展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不间断集中打击整治行动,我市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办了一批欺行霸市、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扫清各类行霸、市霸,为企业生产经营和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更安全、更有序的社会环境。9月2日,南阳市公安局通报了10起涉企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一、方城县中南钻石公司电缆被盗案
2021年5月6日至9日,方城县某钻石公司韩某伙同仝某,利用熟悉地形的便利条件,先后两次于晚上9时左右偷偷潜入该公司,驾车将该公司刚拆下来的电缆盗走,共计盗窃电缆1000余米,涉案价值20余万元。随后,在嫌疑人王某和王某某兄弟的掩护下,韩某和仝某将两次所盗电缆卖至该县某废旧金属收购点进行销赃。
目前,该电缆被盗案警方已成功破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逮捕4人,移送起诉6人,被盗电缆已全部追回。
二、张某冉等人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案
2021年3月,官庄工区公安分局按照南阳市公安局指令,对一条非法经营烟草案件线索长期侦查,发现葛某振、张某冉、吴某等人长期在襄城、许昌等地制作假烟,销售到我市中心城区、唐河等县区。经侦查,仅2021年1月23日至3月1日,社旗县张某冉销售点共计销售假烟46箱(50条每箱),案值高达23万元。经侦查,全案共涉及金额150多万元。
目前,官庄工区公安分局已对葛某振、张某冉、吴某等10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三、方城县产业聚集区电缆被盗案
2020年以来,嫌疑人张某伙同郭某、武某、刘某等人,多次在方城县产业聚集区、南召县红阳厂、鲁山县境内盗窃电力公司施工现场电缆线,并予以销赃非法获利。2021年4月,嫌疑人张某伙同郭某又将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方城县供电公司放在产业集聚区工地的电缆线盗走,被盗电缆长约168米,被盗物品价值共计40余万元。
我市警方共抓获嫌疑人3名,逮捕3人,带破涉及南阳平顶山等地10余起盗窃电缆案件,涉案价值100余万元。
四、方城县李某某敲诈勒索案
方城县公安局在办理李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发现该组织先后对方城县四个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其开发的房产有组织的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等违法犯罪活动,使四个公司所开发的房产大部分被掠夺,造成企业陷入困境,无法正常经营。
我市警方迅速出击,抓获李某等涉黑组织成员十余名,并及时对涉案资产查封冻结,为受损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维护了企业的正当权益,确保了企业正常的经营和发展。
五、社旗县城郊乡变电站项目部被盗案
2021年3月11日夜,犯罪嫌疑人卫某中、汪某坡驾驶三轮摩托车从方城县券桥镇出发,沿G234国道向南行驶至社旗县城郊乡泰山西路与G234国道交叉口南侧的变电站内,利用随身携带的扳手、螺丝刀等作案工具将变电站项目部的10台空调内机、2台空调外机盗走,价值12240元。
2021年4月10日,社旗县公安机关依法将汪某坡抓获归案;4月22日,犯罪嫌疑人卫某中主动投案。目前,该案已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六、郑州某商贸公司南阳分公司员工职务侵占案
犯罪嫌疑人章某祺任郑州普之惠商贸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的某门店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2016年7月份至2019年4月将公司资金425846.49元占为己有。
2021年7月18日犯罪嫌疑人已被抓捕归案,现羁押于南阳市看守所,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七、新野县沙堰镇李某寻衅滋事案
李某在新野县沙堰镇粮所租赁仓库生产经营。2021年4月份合同到期后,李某只交了部分租赁费用并没有续签合同,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李某将某新材料公司配电房项目所在的院子上锁。2021年6月19日,该公司配电房施工时,粮所工作人员将门锁打开。6月21日,李某发现后采取拉网上锁的方式阻挠企业正常施工建设,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李某称开锁未经其允许,要求沙堰镇粮所给说法。在李某阻碍施工期间,当地政府多次协调,沙堰镇粮所也多次对其作出让步,谁知李某不断反悔,要求不断提高,并要求沙堰镇粮所赔偿其损失五十万元,否则将继续阻拦公司施工。
新野县公安机关依法按照寻衅滋事违法行为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目前,该新材料科技公司已正常开始施工建设。
八、河南某电气有限公司被强迫交易案
2020年下半年来,为达到承揽工程、获取利益、确立强势地位等目的,在唐河曜恒新能源140MP光伏项目张庄升压站开工建设后,王某甫、王某国、张某敏三人共谋,通过纠集张某洋、张某韧、张某龙等人采取辱骂、堵路、阻挡工程机械等方式,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该项目施工困难。为了工程顺利进行,升压站施工方河南某电气有限公司被迫同意将石头、沙石供应和砌石头等工程高价交给王某甫、王某国、张某敏等人,并先后向王某甫等人支付相关工程款二十余万元。
2021年3月17日,唐河县公安局组织警力20余人,将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到案后,嫌疑人对强迫交易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九、西峡县某石业有限公司被敲诈勒索案
2008至2019年,福建客商余某某等人在西峡县注册某石业有限公司开采西峡县二郎坪镇二郎坪村大雨沟大理石矿(已取得采矿许可证)。期间,在已对公司占用的坡地和土地向当地群众进行赔付的情况下,当地的周某旗、贾某书2人以矿山是组里的,在当地开矿必须给组里出钱为由,唆使、组织群众采取阻拦施工、阻断道路、语言胁迫等手段,威逼该石业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协议,要求在当地开矿期间每年按开采量向当地群众抽钱,并支付道路赔偿金。共造成该公司经济损失近300万元。
2021年1月份,西峡县公安局接到案件举报线索后,立即成立专案开展调查,迅速查明了周某旗、贾某书、周某飞等7人涉嫌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事实,1月18日至20日,7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西峡县公安局抓获归案并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已依法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十、内乡县某公司财产被盗案
2021年7月9日,内乡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警称,在内乡县余关镇大花岭牧原综合体内,有人盗窃。接警后,内乡县余关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现场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经初查,系余关镇黄楝村居民王某驾驶三轮摩托,到内乡县余关镇赵沟村牧原综合体环保区2号棚南边围挡下,将两台Z型两相流浆泵移至围挡外,准备盗走,被牧原工作人员发现。
目前,我市警方对违法行为人王某依法行政拘留15天。
来源:南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