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12:35:39来源:法律常识
南都讯 记者黎秀敏 通讯员邱嘉滢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和睦的邻里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然而惠东有两户邻舍,却因为一只鸡而拳脚相向,一方受伤住院,一方羁押。矛盾异常激烈的双方,最终在惠东县人民法院(下称惠东法院)赖伟宏法官主持的调解下,握手言和。
事件
两户邻舍因一只鸡而拳脚相向
2019年11月1日,邻居阿其(化名)嫂子的一只鸡跑到了被告人老刘(化名)家的鸡圈里,阿其嫂子想要将鸡从老刘家抓回时,与老刘一家发生了争吵。刚从工厂下班回来的阿其闻声赶来,双方争执加剧。进而老刘、儿子小刘和阿其互相殴打,最终两败俱伤,经鉴定,阿其属轻伤二级,老刘属轻微伤。
2020年4月9日, 案发后,阿其住院治疗,而老刘、小刘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0年4月10日被刑事立案。
法官调解
老刘、小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受理案件后,承办该案的赖法官通过仔细审阅案卷,发现双方当事人系多年的邻居,若对这起刑事案件简单下判,矛盾将从此扎根在两个家庭,这将可能是埋在邻里间的定时炸弹,随时引爆。为了两户邻居日后的和谐相处,赖法官主动来到双方所居住的村子,组织两家人进行调解。现年72岁的老刘被采取取保候审,当天也到场参与了调解。
为了拉近与双方当事人的距离,赖法官用本地方言释法说理,通过义正言辞讲清法律,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深受讲透情理,老刘如梦初醒,对自己冲动犯下的错后悔不已,并表示愿意筹集资金对阿其进行赔偿。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老刘一方赔偿阿其4.7万元医疗费,阿其对老刘、小刘的行为表示谅解。
5月13日,该笔赔偿款在赖法官的见证下进行给付,阿其与老刘放下积怨,握手言和。5月19日,惠东法院对该刑事案件进行宣判,老刘、小刘犯故意伤害罪,鉴于二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当庭自愿认罪,且积极赔偿并获得对方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老刘、小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