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14:35:57来源:法律常识
内蒙古新闻网讯(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梅刚)花费数十万元购买的内蒙古蒙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金业苑小区”顶账房,不料房屋还未领到钥匙,房子就被收回了。2018年12月,呼和浩特3名购房者走上维权路。
位于玉泉区的桃李文苑(金业苑)小区
数十万元购买“闹心”房
王玉芳翻动着协议,向记者展示证据:“这是认购协议书,这是收款收据。”同样遭遇“收房风波”的,还有魏宗泽和高善忠。
为了给儿子改善住房条件,2016年王玉芳拿出养老钱购买了金业苑(现为桃李文苑)六号楼二单元一套176.12平方米的一楼住宅,并先后向施工方负责人张冲支付了50万元房款,剩余5万元房款待交钥匙时付清,并和张冲所在的内蒙古蒙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十五分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
在施工方安排下,王玉芳与呼和浩特市金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金业苑小区内部认购协议书”,并收到了开发商出具的每平方米6500元,总房款为1144780元的收款收据。
王玉芳说:“开发商按1144780元向施工方结算施工款,我是从施工方手中按55万元购买的顶账房。”
王玉芳在紧锁的房门前一筹莫展
同样情况的还有魏宗泽,向张冲支付了28.5万元,为女儿购买了该小区1号楼2单元4楼一套125.24平方米住宅,剩余7.5万元余款交房时支付,同样和开发商签订了“金业苑小区内部认购协议书”,收到开发商出具的每平方米5080元,总价为636219元的协议书及收款收据,协议书约定2017年底交房。
另一购房者高善忠是王玉芳和魏宗泽的购房介绍人。之前,高善忠受雇张冲在金业苑项目部工作,2015年张冲向其借款20万元购买建材。高善忠说:“后约定再用我3年工资,共计60万元抵顶小区1套住宅。高善忠向记者出示了他和张冲签订的一张款项为60万元、176.12平方米的售房协议。
同样,高善忠与呼和浩特市金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金业苑小区内部认购协议书”,拿到了开发商出具的每平方米5080元,总价为894690元的协议书和收款收据。
施工期间,魏宗泽将自己购买的房屋简单装修,等统一交房后举家入住。然而2018年12月,房屋被收回的消息将这个住房梦打破。
购房户被告知房屋收回
得知很多购房者领到了钥匙,王玉芳等人前往施工方询问,但被告知房屋要收回,理由是拖欠工人工资,需要收回房屋支付欠款。这个决定让王玉芳等人匪夷所思,不断向张冲和开发商提出质疑,但得到的答复仍是收房。
王玉芳说,当时这个小区房价不高,我们拿着现金购房,承担了很大风险,现在说收回就收回,我们的权益谁来保护?
魏宗泽和妻子向记者展示协议书、收据
魏宗泽则表示,自己只是购房者,不参与项目建设,是否拖欠工人工资不清楚,购房权益不能受到侵害。
按照高善忠的说法,该项目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时,已在市场上销售,曾被相关部门叫停。
针对王玉芳等人房屋被收回问题,呼和浩特市金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李姓负责人表示,因施工方拖欠工人工资,所以出现了收回房屋支付工资的问题。
该人士表示,当初购房人购买的是顶账房,本身价格方面存在问题,收房是清欠办处理的,我们也没有这个权利。
内蒙古蒙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负责人表示,当初是如何购买的,我们不太清楚,钱也没有交给我们,具体情况需要问张冲。按照该人士的说法,顶账房价格较低,施工方又出现亏本,拖欠大量工人工资。
购房者权益谁来保护
记者拨打了张冲的电话,但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在记者采访间隙,张冲给记者拨打了电话,并承诺解释此事,约定从外地返回后与记者联系。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张冲未回复记者的短信及采访要求。
记者获悉,王玉芳等人已向呼和浩特市相关部门反映此事,认为强行收房存在违约,并等待相关部门回复。
“开发商说是呼市清欠办要收回房屋,但我们不认可强行收房的决定。”王玉芳表示,如果通过政府协商,愿意多交一部分房款。
而魏宗泽迫于无奈,自行搬入了认购房内居住,由于物业未提供服务,过着无水、无电、无暖的尴尬生活。
魏宗泽妻子搬入认购房内
北京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许桂林表示,《内部认购协议书》是买卖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之规定,合法有效。卖方无权因拖欠工人工资等原因单方解除协议、收回房屋。如卖方因拖欠工人工资等原因单方解除协议、收回房屋,买方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且承担违约责任,或同意解除《内部认购协议书》,并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针对清欠办是否收房一事?记者来到位于玉泉区南二环的玉泉区劳动用工综合市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此事由单位另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拖欠多少工资,如何解决不太清楚,对方去旗县处理其他案件,待回来后再联系采访。
内蒙古新闻网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