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15:51:24来源:法律常识
3月11日,青阳县朱备镇马某、甘某在青阳县某企业工作整一年,期间企业未与两人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应补偿相应的工资,最终当事人在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拿回了自己的补偿工资。
据了解,马某、甘某于2021年1月同时入职青阳县某企业,从事打火机组装工作。马某是熟练工,每月工资4000元;甘某眼部有残疾,每月工资1500元。今年1月份两人同时离职,因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企业需补偿马某、甘某一年的工资,却未及时支付。
马某、甘某多次与企业沟通未果后,来到青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该中心在调查并核实情况后,指派安徽典司律师事务所的章瑞律师办理。章瑞律师与两位当事人细致沟通,并在认真梳理证据材料后,依法申请了劳动仲裁。3月11日,县劳动仲裁委组织两位当事人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协商沟通,在这过程中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企业一次性补偿了当事人全部工资。
安徽典司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8年1月,曾先后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县级“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期间办理劳动纠纷案件200余起。
(胡潇 通讯员 胡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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