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16:21:30来源:法律常识
“感谢法援机构为我提供的帮助,及时解决我异地法律援助申请的难题,维护了我的合法权益,捍卫了困难群体的权利。”近日,鹤山市民江女士对鹤山市法律援助处高效解决抚恤金补偿案件的法律援助申请表示感谢。
鹤山市司法局立足群众所需,切实推动司法为民落地落实。
推动法律援助异地协助办理,是鹤山市司法局坚持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之一。近年来,鹤山市司法局立足本职工作,找准法治为民的需求,解民忧、纾民怨、惠民生,让法治的阳光照亮人民群众生活,让人民群众有更强的法治获得感。
异地协助高效办,法律援助解民忧
近期以来,鹤山司法领域持续涌现一批践行法治为民的鲜活事例,江女士提到的法律援助异地协助办理便是其中之一。
据了解,江女士的丈夫在中山市某公司上班期间因故身亡,江女士丈夫公司虽与其签订了补偿协议,但仅支付了一期补偿金,余款经多次催促仍未支付。
“因家庭经济比较困难,我们没经济能力委托社会律师向公司提起诉讼,只能尝试通过法律援助的途径追讨被拖欠的补偿金。”江女士说,因中山市疫情形势严峻,自己又居住在鹤山,无法及时到管辖地中山市申请法律援助,虽可网上申请办理,但不懂得如何操作,感到十分无助。
了解到江女士的情况,鹤山市法律援助处马上与中山市法援处联系,启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热心指导江女士填写相关法律援助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于当天将申请材料转发至中山市法律援助处进行审核,快速高效协助完成异地法律援助申请。
最终,在鹤山市法律援助处推动下,该案件当天就完成了受理、审核、指派工作,江女士悬着的心也终于落地。
阳光矫正显关怀,上门入矫润人心
上门入矫是针对特殊人群的一项灵活性执法举措,既体现了刑罚执行的“力度”,也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
日前,鹤山市司法局收到鹤山市人民法院对冯某斌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文书后,结合前期暂予监外执行社会调查中掌握到的“冯某斌因交通事故脑部严重受损,无自主行动能力、自行报到有困难”等情况,决定为冯某斌定制上门入矫方案,并邀请鹤山市人民检察院全程进行法律监督,确保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性及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针对特殊人群开展上门入矫,彰显鹤山司法为民温度。
在冯某斌家中,工作人员完成了人员信息核查、矫正登记、入矫谈话、矫正宣告等入矫手续;派驻警察进行教育谈话,向冯某斌及其家属了解近期生活状况、思想状况、身体情况,要求其在社区矫正期间要认真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和矫正纪律;司法所为其办理日常教育监管手续,依法协助申办减免其学习及劳动服务时长并报司法局审批。
鹤山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说,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同时,要让社区矫正对象在执行中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情,彰显社区矫正工作“以人为本,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有利于引导其自觉接受教育改造,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为后续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公证服务再优化,“一证即办”利企便民
鹤山市司法局不断推动公证服务在“指尖办”实现新突破,先后推出集信息发布、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办证指引、政策宣传等多功能于一身“鹤山市公证处”微信公众号平台,真正做到办证“零等待”、服务“零距离”,助力群众办证“最多跑一次”。
鹤山公证服务在“指尖办”实现新突破。
近期以来,该局更积极推行“一证即办”公证服务,利用大数据核验功能,按照利企便民原则,对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以及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的公证证明事项,推行“一证即办+告知承诺制”,实现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案件,进一步缩短群众办证周期。
下一步,鹤山市司法局将聚焦“智治”支撑,强化法治服务“智慧”建设,以信息化推进规范化,以智能化更好地服务群众需求,打造“1+7+N”智慧法治实践基地样板,进一步提升法治服务效能,不断推动鹤山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任龙
【图片】鹤山市司法局提供
【作者】 任龙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