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21:20:26来源:法律常识
“一查到底,让黑恶势力无处藏身。”3月20日,昭通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度首场新闻发布会,通报前一阶段工作情况及成效,传递了市委将举全市之力继续深挖“保护伞”,彻底整治黑恶势力,营造昭通良好环境的决心和信心,吹响了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攻号角。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整合公、检、法、司、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等部门力量形成专门队伍,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按照中央、省委系列决策部署,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抓宣传、抓线索、抓办案、抓重点领域排查整治、抓执纪问责、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局面。通过深挖彻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截至发布会召开之时,全市共收到和摸排各类线索1223条,已核查870条,排查出涉黑涉恶线索55条;排查发现治安重点地区430个,查处重点地区治安案件4186起,处理违法人员6263人,破获重点地区刑事案件985起;排查社区服刑人员2918名,发出警告141人次,社区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全国0.2%的平均水平;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或提供“保护伞”案28件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组织处理7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4人;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143个,调整撤换村支书及村委干部186名,查处涉黑涉恶村干部10人,查处涉黑涉恶村党组织书记3名;排查发现涉黑涉恶党员16名,其中开除党籍12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名。
昭通市将精选优秀人才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量,强化考核和督导,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新闻发布会上,市政法、组织、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的负责人就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通报,并对记者提问一一作了回答。
云南日报、云南经济日报、昭通日报、昭通广播电视台、北纬29°、长安昭通、微昭通等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问:我是昭通广播电视台的记者。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公安机关通过各种渠道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但有群众担心举报后遭打击报复,所以心存忌惮,不愿举报、不敢举报。请问公安机关如何保证举报人的信息安全,消除群众的思想顾虑?谢谢!
昭通市公安局副局长荣林: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如何保证举报人的信息安全、消除群众的思想顾虑,从根本上解决群众不愿举报、不敢举报的问题,我们重点做好两个方面工作:
一是我们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群众可以选择电话举报、发送邮件举报、在举报箱投放举报信、到公安机关当面举报等多种方式。我们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均成立了扫黑办,抽调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的民警负责举报线索的接收登记,层层签订保密责任书,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对举报线索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登记、专人核查,严禁打听、查看、谈论举报内容和举报人相关信息。所以,谁举报谁、举报什么事情,除了专门负责的民警,其他人是无权知道的。
二是我们对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打击。公安机关收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举报线索后,按照“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的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深入细致开展核查。对于举报属实的,我们会全面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的相关事实证据,坚决依法予以打击,坚决摧毁其经济基础,坚决打掉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决不让其做大成势、危害一方。对举报人、证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坚决依法从重处理。
在此,我再次向大家郑重表态:对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我们将坚决打击绝不手软;对于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我们将积极回应主动担当。希望广大媒体朋友、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合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以风卷残云之势彻底扫除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共同维护和谐善美昭通的良好社会治安秩序。谢谢大家!
问:我是昭通日报社记者。我想请问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具体职责是什么?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昭通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角星:我们的职责简而言之就是:去“腐”、打“伞”、追责。去“腐”就是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直接参与的涉黑涉恶腐败;
打“伞”就是惩治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为黑恶势力“站岗”“放哨”充当“保护伞”;追责就是对地方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进行追责问责。
我们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市纪委、市监委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组,统筹全市纪检监察力量,形成市级统一协调调度、县乡两级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先后召开3次全市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推进会,分别成立深挖细查、集中整治、监督检查3个专班,以班子成员挂组带队开展工作;近期,还集中约谈11县(市、区)纪委书记,持续传导压力,绷紧责任之弦。
二是深挖彻查“不留死角”。只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明确侦查方向为涉黑涉恶的,纪检监察机关第一时间介入,紧盯不放、深挖细查。与此同时,还对2017年以来所有在办和办结的案件进行“回头看”,逐案筛查,严防“漏网之鱼”。2018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持有“腐”必反、有“伞”必打,依纪依法“亮剑”,去“腐”、打“伞”。截至3月18日,全市立案办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28件,党纪政务处分15人,组织处理7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4人,特别是威信县公安系统涉黑涉恶腐败“窝案”、镇雄县袁忠文涉黑案“保护伞”被查处,群众拍手称快,提振了全社会打好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
三是监督检查“长牙”“带电”。采取“蹲点式”“交叉式”“推磨式”等监督方式,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重点抽查相结合,实行一季度一检查,组织力量对各级各相关部门扫黑除恶履职情况开展2轮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43个,作整改提醒40个,作问题线索处置3个,让监督真正“长牙”“带电”,推动工作。
我的问答完毕,谢谢!
问:我是云南经济日报记者,请问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组织部门在夯实筑牢基层组织、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方面重点做了哪些工作?谢谢!
昭通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牟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全市组织系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站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前沿,积极而为、主动作为、奋发有为,广泛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坚持边扫边建边治,通过夯实基础组织,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扫黑除恶责任担当。我们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组织优势、不断强化政治引领,推动各级党组织将扫黑除恶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市委组织部先后召开4次部务会、8次专题会、11次领导小组会议和1次约谈问询会,示范带动全市组织部门狠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计划,年度、季度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市、县两级开展13次调研督导,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市、县、乡、村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基层党建责任制考核内容,有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发挥组织优势,凝聚扫黑除恶强大合力。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我们充分利用基层党建阵地群、乡镇(街道)党校、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6000余场次;充分利用“红色扎西”网及县级党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义、政策和动态。同时,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我们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开展与驻村工作队员“一对一”全覆盖谈话,扫盲区、除死角,打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后一公里”,引导广大党员群众踊跃举报和提供涉黑涉恶线索,以群众路线织就天罗地网。目前,全市组织部门共摸排涉黑涉恶线索84条,其中,市委组织部摸排涉黑涉恶线索15条。
从严资格联审,坚决把涉黑涉恶人员清除出去。我们把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和重要举措,与纪委监委、民政、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建立村(社区)干部资格联审机制,对现有村(社区)干部一个个“过筛子”,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村(社区)干部及时清理出去,并按程序补齐配强。目前,全市共审查出有问题的村(社区)干部864人,其中,受过刑事处罚的村干部154人、存在涉黑涉恶问题的村干部10人、“村霸”1人,其中,村党组织书记3人,同时,我们广泛开展了基层党员干部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查处涉黑涉恶党员16名,开除党籍12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名。针对镇雄县袁忠文涉黑案、威信县公安局系统窝案,我们已责成相关县区委组织部,从选人用人把关不严、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等方面,深刻剖析原因,全力抓好整改,并启动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全力整瘫治软,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基层根基不牢、社会正气不足,黑恶势力就会乘虚而入。我们把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作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2018年以来,全市采取排查整顿对象、压实整顿责任、配强整顿力量、强化整顿措施的方式,对163个村级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其中,整顿提升了143个,有20个纳入2019年继续整顿。今年以来,全市排查出158个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我们将采取县委书记和县级领导班子成员挂点整顿、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整顿、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驻村整顿等形式进行整顿,确保应整尽整、不留死角。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提高站位、精准摆位、推进到位、严防缺位、升级晋位,在筑牢组织基础、夯实执政根基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努力交出一份确保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合格答卷。
关于法院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措施和成效
问:我是昭通广播电视台记者。法院作为扫黑除恶案件中的最后一个法律流程,请问采取了哪些措施来推进工作?成效如何?谢谢!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家升:各位记者朋友,昭通法院系统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同时,主要从七个方面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我们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专项活动和脱贫攻坚的同等位置来谋划。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发了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电话,建立了院领导和党组成员联系指导基层法院的工作制度。
三是强化宣传发动。通过网络、电子显示屏、广告、标语、制作宣传栏等形式在法院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诉讼服务大厅、公告栏等多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集中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
四是强化机制保障。对全市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提级或集中异地管辖,涉黑案件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案件进行审理;涉恶案件和涉及“保护伞”的案件分别由4个法院进行相对集中异地管辖。从昭阳等法院抽调刑事员额法官组成涉黑案件审判专班,实行“一案一个包案领导、一个审判组织、一个保障团队”。每一件涉恶案件,由一名中院领导包案,刑事庭庭长、副庭长具体指导。派驻纪检组推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系制度,有力推动扫黑除恶工作。
五是强化政策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注意把握政策法律,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依法从严适用缓刑、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等措施。
六是强化信息交流。加强与公安、检院、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规范案件交接手续,及时协调沟通处理案件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加强与省院的联系,确保相关信息畅通和协调一致。
七是强化情报工作。建立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登记管理制度,重视在立案、诉讼、执行和信访环节发现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并及时书面反馈给线索管理员,由线索管理员向省高院和市扫黑办报送。
在成效方面,截止2019年3月18日,昭通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20件,其中涉黑案件 4 件,涉恶案件15 件,涉黑恶势力“保护伞” 1 件。涉黑的案件已办结 1 件,涉恶案件已审结8件;一审上诉的涉黑案二审已审结。共收到涉黑涉恶举报材料 11 份,其中,市扫黑办转办 7 份(已办结),中院收到的 1 份(已转市扫黑办)。
我的回答完了,谢谢!
关于市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问:我是微昭通的编辑,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请介绍一下市检察机关在这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做了哪些工作?谢谢!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晓芹:全市检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依法严惩、强化监督、深挖彻查、综合治理有机统一,统筹兼顾,系统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坚持依法严惩。我们始终保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全面宣传发动,深入开展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大排查,共摸排和核查督办涉黑涉恶案件举报线索22件。坚持精准打击,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落实“捕诉一体”机制,对全市涉黑案件进行提级管辖、涉恶案件实行相对集中管辖,统一执法尺度和标准,快捕快诉,确保稳、准、狠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5件116人;提起公诉20件158人。依法对巧家“3·07”张自勇等44人涉黑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起公诉,形成有力震慑。
二是强化法律监督。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决做到不枉不纵,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坚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25件,切实引导侦查取证。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全方位、多元化监督,保证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运行。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件,成功追捕犯罪嫌疑人29人、追诉23人。坚持宽严相济,严格适用法律,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巧家“3.07”涉黑案过程中,对其中不属于组织成员且只参与单次犯罪的6名嫌疑人作分案处理。
三是注重深挖彻查。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确保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同步。认真落实“串并研判、深挖彻查”的要求,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线索双向移送、查办结果双向反馈制度,及时规范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黑涉恶案件“保护伞”线索15条,依法受理并审查起诉涉恶案件“保护伞”1件2人。
四是深化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案一分析一建议”,紧密结合司法办案,深入研究黑恶势力犯罪的运营、特点及规律,深入分析查找案发地区、行业、部门日常监管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向国土、交通运输等5个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3份,推动健全完善重点行业日常监管、源头防范长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我的问答完毕,谢谢!
关于推进律师队伍开展扫黑除恶法律服务工作情况
问:我是北纬29度的记者。律师为扫黑除恶案件办理提供法律服务也是我们司法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司法部门作为律师行业主管部门,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谢谢!
市司法局副局长黄佑春:律师有效的辩护代理是黑恶案件办理质量的重要保证。基于这个认识,我们着力抓好对律师行业的指导监督。目前,全市共有35家律师事务所54名律师接受委托担任58名黑恶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代理人。为统一办案思想、提高办案能力,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组织培训律师600余人次,和办案律师座谈30余人次,派员出庭开展现场监督5件10人次。同时,督促各律师事务所建立并落实了黑恶案件收案制度、报备制度、集体讨论制度,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律师在黑恶案件办理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市律师依法开展辩护代理工作,确保全市黑恶案件查办工作有序进行。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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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昭通日报全媒体记者 谭光吉 图/@微昭通 马 杏
监制/李仁安 编审/胡 敏 校对/马 杏 编辑/李晓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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