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21:33:22来源:法律常识
扶贫开发显真情,易地搬迁助民富。
扫黑除恶
全县广大师生、家长及市民朋友:
您好!按照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为进一步依法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请全县广大师生、家长及市民朋友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行动起来,拿起您手中的法律武器,及时发现、检举、揭发、控告下列涉黑恶违法犯罪行为。
(一)以下12种行为属于黑恶势力犯罪,发现请举报:
1、威胁整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工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2、影响、干挠中央决策部署、中央政策落实的黑恶势力。
(二)以下8类影响师生安全和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发现请举报:
1、诱骗、组织高年级女学生、大中专职业学校学生卖淫、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2、诱骗、组织高年级、大中专职业学校学生参与打架斗殴、聚众赌博以及收取保护费等涉黑涉恶社会组织;
3、经常到学校及周边滋扰学生、殴打学生、性侵猥亵学生的闲散青少年团伙;
4、经常到学校周边飚车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团伙;
5、在学校周边开设黑网吧、黑茶室、培训班、午托班等,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非法经营户;
6、借故学校征地拆迁款、民工工资没有到位、家庭贫困需要在学校摆摊设点等等为借口,挡工堵路、借酒发疯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恶霸地痞;
7、借故到学校寻衅滋事、殴打老师或者学生,情节比较恶劣的家长;
8、在本校打架斗殴或者到其他学校打架斗殴的高年级学生。
举报方式:
对提供线索的广大师生、家长和市民朋友,我们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地址:石阡县行政中心九楼926室(县扫黑办)
石阡县教育局安监站(扫黑除恶办公室)
县扫黑办举报电话:0856-7628060
县公安局: 0856-7629578;110。
县教育局:0856-3930790
举报邮箱:sqxshb926@163.com
(来源:石阡县教育局)
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