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7 21:52:45来源:法律常识
荆门市检察机关
关于公开选任首届听证员的公告
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任工作办法(试行)》,按照《荆门市检察机关听证员选任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现向社会公开选任听证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范围
本次选任注重吸收全市范围内具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德高望重的基层群众代表和法学、医学、经济学、理学、工学等专业人士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街道社区基层组织人员等。
二、选任名额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与东宝区人民检察院、掇刀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建立听证员库,拟选任听证员60名;沙洋县人民检察院拟选任听证员20名,钟祥市人民检察院拟选任听证员30名,京山市人民检察院拟选任听证员30名。
三、选任条件
(一)听证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满23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
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入选:
1.具有较好的群众工作能力;
2.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3.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研究发展动态、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听证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者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四、职责及权利义务
(一)听证员将受邀参加荆门市检察机关组织的听证会,对听证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处理方式等发表意见,听证员的意见将作为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重要参考;
(二)听证员应当客观、公正、独立发表意见,非经法定事由,听证员在听证会上的发言不受任何干预;
(三)听证员应当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严格遵守听证活动的保密规定,不随意透露案件信息。
五、听证员任期
听证员实行定期选任、动态管理,本届任期为五年,连续担任听证员不得超过两届。
六、报名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2年4月16日前填报《荆门市检察机关听证员报名登记表(推荐表)》,并提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荆门市城区范围内申请人员请将资料邮寄至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沙洋、钟祥、京山辖区内申请人员请分别邮寄至各地人民检察院。也可将PDF格式扫描件同步发送至下列电子邮箱。(报名表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经审查后,由荆门市人民检察院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并在“荆门检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
七、联系方式
荆门市人民检察院:
邮寄地址:荆门市掇刀区深圳大道东15号,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听证员申请)收。
电子邮箱:jianchaguan3215@163.com
联系电话:0724-8885812
沙洋县人民检察院:
邮寄地址:沙洋县沙洋镇平湖大道145号,沙洋县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听证员申请)收。
电子邮箱:syanguan2022@163.com
联系电话:0724-8568259
钟祥市人民检察院:
邮寄地址:钟祥市七里街115号,钟祥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听证员申请)收。
电子邮箱:zxjcylb@sina.com
联系电话:0724-6315361
京山市人民检察院:
邮寄地址:京山市新市大道269号,京山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听证员申请)收。
电子邮箱:525733227@qq.com
联系电话:0724-7326025
(扫描二维码下载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