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05:13:29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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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钟一个法律小故事,增长一点法律小知识
故事回顾:
王秀文和丈夫刘贵明有一独子刘刚。丈夫刘贵明童年丧母,后来刘父与继母李淑云再婚,又有一子,即弟弟刘贵立。刘贵明成年后,很快工作独立了,又组建自己的小家庭。虽然刘贵明时常来看望父亲和继母,但继母总是有一种想排斥刘贵明的感觉,渐渐地刘贵明就和自己父亲一家三口来往越来越少。
2007年,刘父病逝。在这之后,刘贵明就更不再与继母和弟弟联系。2016年底,刘贵明突发脑溢血去世。办完后事,王秀文和儿子刘刚打算把登记在刘贵明名下的房屋,也就是两口子一直居住的房屋,过户到王秀文一人名下。但在办理过户从工作人员处时得知,必须要得到刘贵明继母的配合,因为他继母也是继承人。
王秀文这才联系婆婆李淑云,但遭到了婆婆和弟弟刘贵立的一口回绝,理由是你们家的事我们不管,如果实在要找我们帮忙,请拿出钱来,我们才配合。但当王秀文问要多少钱时,婆婆和弟弟却都不说。这让王秀文和儿子刘刚非常意外,也很生气。没办法,王秀文和儿子刘刚找到北京承爱律师事务所寻求律师帮忙。
故事结果:
律师分析,刘贵明的房屋,有婆婆1/6的份额,折合市价,恐怕要给婆婆60多万元的补偿。但王秀文表示拿不出来这么多钱。律师接受委托后,很快通过调查取证,发现婆婆李淑云名下有一套房屋,是2005年登记的拆迁安置房。律师就从这里入手,先起诉婆婆和弟弟要继承这套继母名下房屋1/6的份额,随后律师就把这套房屋进行了查封。同时,律师又起诉婆婆,要求继承刘贵明的遗产房屋。
婆婆李淑云成了两个继承案件的被告。经过法院开庭审理后,婆婆和弟弟发现,如果这样下去硬判,他们可能还会吃亏。因为婆婆名下的房子,比刘贵明的面积大,同样是1/6的份额,如果交换的话,继母和弟弟还要另外拿出大约10万元补偿给王秀文和刘刚。
在这样的压力下,经过法院调解,双方各让一步,婆婆和弟弟放弃了刘贵明的房屋继承权,王秀文和刘刚也放弃了刘父房屋继承权,最终房屋过户到了王秀文的名下。
律师解析:
本案从法律上看,婆婆名下的房子,也是她和刘父的共同财产。刘父去世后,刘贵明享有继承权,而刘贵明去世后,作为妻子的王秀文和儿子刘刚是转继承人,可以代替刘贵明继承刘父的遗产份额。
每件案件的情况不一样,条件也不一样。律师及时起诉和调解手段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进行如此专业操作,房屋转移走,王秀文也可能解决不了问题。
(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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