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11:24:02来源:法律常识
证券代码:003041 证券简称:真爱美家 公告编号:2022-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2年3月16日(星期三)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1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佛堂大道3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上述议案中议案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属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上述议案中议案1表决结果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1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余高明先生、傅利彬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提案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2、3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佛堂大道399号公司三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四)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胡洁 联系电话:0579-89982888
3、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佛堂大道399号
4、传真:0579-89982807
5、邮编:322000
特此公告。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41”,投票简称为“真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1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投票指示如下: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受托人签字:
证券代码:003041 证券简称:真爱美家 公告编号:2022-003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24 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
公司对余高明先生、傅利彬先生的个人简历及其他相关背景进行了审核,其不存在(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提名余高明先生、傅利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余高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三级律师资格。目前担任浙江星脉律师事务所主任,绍兴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绍兴市律师协会越城分会副会长,同时担任绍兴市公安局法律顾问、绍兴市工商联(总商会)法律顾问、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绍兴市青年联合会委员、绍兴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
余高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不存在(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余高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傅利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目前担任上海市泾锐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香港家族办公室协会监事长、宁波仲裁委仲裁员。2002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以“商业+法律+财务”融合方式深耕精密机械制造业、房地产产融结合、银行金融及股权投融资等细分领域;2020年作为优秀律师入编《中国法律年鉴》及《当代中国优秀律师》,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
傅利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不存在(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傅利彬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3041 证券简称:真爱美家 公告编号:2022-002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2月24日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2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期中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李春富、陈志清、屈哲锋3人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并通讯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公告》
3、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