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6 15:00:10来源:法律常识
立遗嘱应注意的问题:
1、在自书、代书遗嘱中应当注意不要忘了由遗嘱人签名。
2、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且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订立的,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能够用其他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指定遗嘱执行人:
1、遗嘱执行人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担任遗嘱执行人。
2、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
3、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